“我們給學生繳的補課費,被用於補課之外,我們有疑問!”儀隴縣永樂中學按每個教師100元的標準,從高三年級的補課費中列支教研經費,家長質疑該校費用開支的合理性。4月11日上午,儀隴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教育股負責人告訴記者,該校用高三年級補課費開支除高三年級老師以外、還有其他年級老師參與的教研活動所花經費,這個肯定不合理。

“用學生的補課費給老師發教研經費合適嗎?”3月12日,有學生家長網上致信市委書記信箱,反映儀隴縣永樂中學作爲南充市示範高中,卻收取補課費,且費用開支還用於補課之外,這令人不解。該校將2018年秋高中三個年級收取的補課費中,給教師以每人100元的標準發給教研組作教研經費。本學期,有的教育組拿着這些錢於教研活動當天到新政、馬鞍等地喫喝。

“我們給學生繳的補課費,如果光用於補課所需我們還能接受,把這錢用於補課之外,我們有疑問!”家長對該校的補課費開支提出了質疑:請問,學生的補課費是否可以這樣支配?這是如何做賬的?

就學生家長反映的問題,儀隴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組織人員進行了調查,該局在回覆中表示,2018年秋季,儀隴縣永樂中學按照100元/人的標準,從補課費中列支教研經費,作爲各教研組用於縣內校際教研交流交通費、教研活動誤餐費等開支。並明確規定教研經費專款專用,民主管理,限額使用,超支不補。經查,2019年春季,該校召開教研工作會後,學校英語教研組到新政開展教研活動,27人共開支了1250元;語文教研組到馬鞍開展教研活動,26人共開支了1750元。該校已決定不再從補課費中列支教研經費,同時加強教研經費的管理,正常教研活動經費在學校公業務費中列支,進一步提升教研活動的有效性、實效性,同時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用學生補課費來開支教研經費到底是否合理合規?” 4月11日上午,儀隴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教育股負責人告訴記者,永樂中學英語教研組到新政開展教研活動、27人開支的1250元,以及該校語文教研組到馬鞍開展教研活動、26人開支的1750元,都是從高三年級的補課費中開支的,兩個教研組參加教研活動的老師除高三年級的老師外,還有其他年級的老師,這樣的費用開支肯定是不合理的。

來源:南充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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