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志明质疑:「传媒一查就连续发现」

早前有报道指,有政府部门违规租用客货车作其他用途,例如接送员工上班、运送疑犯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22日)回应议员质询时强调,部门租商用车时需合符法规,更指政府过去3年曾巡查逾4000次,未有发现违规情况。

航运交通界立法会议员易志明。

航运交通界立法会议员易志明表示,自己曾向政府前线人员查询,得知确实有租用货客车接载员工的情况。他质疑政府巡查不力。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

政府部门与货运服务公司签订租用客货车合约,易志明指有部门违规使用客货车作运送货物以外的用途,如接载员工,或令车辆的第三者保险失效。

航运交通界立法会议员易志明(左);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右)。 资料图片

刘怡翔回复指,政府多个部门,包括机电工程署、水务署、入境处、邮政署、食环署等,均有签订1年以上的轻型货车合约,主要用作运载文件、制服、工具、清洁用品等。他称,只有在无合适政府车辆或服务可选择时,部门方可租商用车,而且要得到物流署署长批准。

他重申,政府租车有指引,各部门需遵守法规,他表示,物流署等部门过去3年巡查租车情况逾4000次,一直没有发现违规问题或接获相关投诉。

不过,易志明质疑物流署平均每日查4次都无发现违规,情况「奇怪」,怀疑或有人失职。他说,「传媒一查就连续发现,我都听过唔少,不过我无向你举报」。易引局方提供数字,指在2018/19年度,租用车出行驾次约为24.4万次,平均每次花费610元,指部门租用轻型货车的开支异常地高,质疑是否物有所值,认为审计署应加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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