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会建议今年区议会选举引入「确认书」制度。

今年11月将举行区议会选举。 资料图片

区议会换届选举十一月举行,选管会建议引入「确认书」制度,引起民主派不满。选管会主席冯骅表示,各级别选举的提名表格有两份声明必须签署,包括「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如不签署,提名将会无效,若作虚假声明的话属刑事罪行,会丧失担任区议员的资格。

如不签署确认书,提名将会无效。 资料图片

冯骅指出,「确认书」是一份说明文件,用作提醒候选人提名程序的法律要求及后果,以免有人因不理解声明而误堕法网,而确认书不是提名表格的一部份,候选人是否签署确认书纯属自愿。冯骅指,由二○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确认书」制度已随后在各个选举引入,个别提名是否有效由选举主任决定,选管会不会提供意见。

冯骅指签署属自愿。

元朗区议员文光明早前因虚报聘请一名男子为兼职助理,被裁定欺诈罪成而判囚,席位悬空需作补选。所属的新田选区昨日举行补选,由文家驹和文嘉豪二人角逐区议员席位。

由二○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确认书」制度已随后在各个选举引入。 资料图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