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在2019年2月15日,我妈在梅州桥发生交通事故。在梅州市江南定民路,市交警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看了交警的监控,小车超车而且没打转向灯撞向同向行驶我妈的

摩托车。我妈在内车道,小车在外车道。交警说我妈没牌没证要占次要责任,这样判决合理吗?对此判决有异议要怎么处理?各位知友。


肯定是合理的,其实你已经占了便宜了,你无证驾驶,也就是说你上路的资格都没有,如果你不开车到路上来,那么这起事故也不会发生,所以说划你责任是没问题的。


无牌无证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警可以扣车罚款甚至拘留。

你妈应该没有被罚款或拘留吧?交警已经网开一面了。

本身无牌无证上路就是错的,发生事故肯定要承担责任的。就因为行车中没有其他错误才只是次责,要是还有其他的错误那就要同等或者主要责任了。

建议无牌无证就不要开摩托车了。开个电瓶车也不错。

我这里有个案例,某豪车和一摩托车相撞,相撞后豪车司机处置不当失控撞死了一个骑三轮车的老人,随后又连续冲撞了多辆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车。

这个案例中摩托车本来是没有责任的,但因为无证驾驶,吃了次要责。

虽然自己也被撞伤,但豪车维修费66万,死者死亡赔偿金大约80万,这些钱全部要承担30%的责任。

如果是个电瓶车就什么责任都没有了,自己受得伤还可以让保险公司赔大概二十万。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对方超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一般在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如果你方在事故中没有过错行为,那么就是对方全责的一起事故。

无牌无证虽与事故引发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属于可以上浮事故责任的过错行为之一,也好理解,因为无牌无证你原本都不应该上道路。所以这个主次责没有问题。


正常情况下,交警会视乎事故的发生与双方驾驶员的操作是否有关而作出责任认定。

比如追尾、变道、超速等。

而无牌无证与事故没有直接关联,并不在定责因素范围内。但会另案处理,扣车,罚款,行政拘留等。


我觉得,超级合理啊。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驾驶机动车必须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无牌无证还算正常行驶?这是非法上路了。没给你母亲拘留,已经算是很仁慈了。行驶过程中没有其他责任,定个次责不冤枉。如果还有其他责任,主责是跑不了的。。


没得处理 无牌无证上路没全责没拘留已经是法外开恩了。


无牌无证虽与事故引发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是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对方超车侵占了路权是引发事故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定主次责任。


请问这个可以支持责任二八分吗?


无牌无证就不能上路,所以根本就不是什么正常行驶


你无牌无证何谈「正常行驶」?ps: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要罚款?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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