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求律政司尽早准备文件,并通知被告及其代表律师

周日(22日)有网民号召「和你shop」到商场示威,沙田新城市广场有大批示威者聚集唱歌及呼叫口号。当日有示威者拆下国旗践踏,亦有人大肆破坏港铁站内设施。今有3男1女被控暴动、阻差办公、侮辱国旗等罪,4人被押解往沙田裁判法院应讯。4人皆准保释候讯。

周日沙田有大批示威者践踏污损破坏国旗。

3名被告依次为售货员陈乐儿(24岁)、工程师周锦威(23岁)及地产区域经理黄溢霖(43岁),他们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3被告于9月22日在沙田好运中心外,连同其他身分不详人士参与暴动。周锦威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阻差办公两罪,指他在同时同地管有铁锤、钳及螺丝批,以及阻碍高级督察林佩武执行职务。

据知,当日下午约5时30分有示威者在好运中心对开,以小巴路牌、垃圾桶等杂物设置路障,并燃起火种。近6时,警方进行清场,拘捕了陈乐儿,而周锦威则因意图拉走陈时一同被捕,警方在其身上搜出铁锤。当日两人曾分别手持铁锤,与其他示威者聚集在一起,而黄溢霖则有搬铁马。

另外21岁跟车工人罗敏聪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指他在新城市广场及沙田大会堂一带,公开及故意以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的方式侮辱国旗。据了解,被告当日曾践踏国旗,并将国旗塞进垃圾桶再推落喷水池,其后才有人捞起国旗并将之丢入城门河中。

4人均准以1万元保释外出,须遵守晚10朝6的宵禁令及不可离港,被控暴动3被告不可踏入好运中心,3人案件押后至11月26日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而罗敏聪则不可踏足沙田新城市广场100米范围内,其案件押后至10月15日,以待辩方提供法律意见予被告。

案件今订于下午2时30分开庭,当时被告罗敏聪一度以为自己没有律师代表,突然又表示其代表律师在往法庭途中。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闻言反问「你个律师唔系应该收到通知下昼两点半上庭㗎咩?」,更提醒律政司,法庭仍未收到另一案件的文件,批评若再有紧急开庭的情况发生,请律政司尽早准备文件,并通知被告及其代表律师,直言「法庭唔可以任何时间都畀控方即时开庭」,提醒律政司应准备妥善才通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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