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内容:

(网友问题内容,图片来源:《冰与火的世界劳动法令部落》)

一、底薪要与时并进啊,现在是多少了啊?

底薪19000,我看到的时候,我眼睛都直了,因为我严重怀疑我的视力出了问题,各位看看劳动部针对基本工资所发布的新闻稿,才第一行,这一间企业就中招了喔!


(新闻稿的内容,图片来源:《冰与火的世界劳动法令部落》)


这间公司以及这位网友,你们也帮帮忙,107年都过了一半了,而且最近又听说时薪又要调整了,怎么到现在还在19000,我如果是劳检员一定很开心,而且我相信这间企业应该是没有实报劳健保,赶快调整吧!

二、业务奖金是否为工资,来看看主管机关的认定:

劳基法第二条针对工资所下的定义:劳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 ,包括工资、薪金及按计时、计日、计月、计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之奖金、津贴及其他任何名义之经常性给与均属之。

业务奖金基本上就是跟工作相关之报酬,因此这就是工资的范围,那如果是如此的话,企业是否可以单方面予以变更呢?这就要回到劳动契约的基本精神来看了!

三、劳动条件如果要变动,正常的程序为何?

说实在话,其他同仁觉得不公平…这种理由我常听到,不过我劝企业的看倌,最好不要拿这种鸟借口来当理由,说实在话,这一点常识都没有,劳动契约中所议定的劳动条件,除了『优于』法律的标准之外,只要是『劣于』原来的基准,这都要劳方的同意,而且是白纸黑字的同意才行,否则那就是恶意的降薪,这不论在劳动主管机关或法院,都是讨不好便宜的喔,我来跟各位说说一般调降薪资的基本程序为何:

. 与员工面谈,并有清楚的会议记录
. 企业要用mail或公文通知员工何时为调降薪资的日期
. 企业出具调降薪资的文件,并有员工的签名
. 员工签署的文件做为劳动契约的附件


我们来看看上述的企业是否有做?很抱歉一项都没有做,所以接下来该名网友可以做什么呢?

四、这位网友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

1. 发存证信函通知企业,不同意无故降薪
2. 如果企业不回应,再发存证信函通知如不回应,将申诉
3. 依劳基法第14条第5款终止劳动契约并要求资遣费,并申诉


先做这三项事情即可,因为有的调解委员比较激动,如果企业真的是恶性重大,也许会把直接案子转给劳检处,至于网友的话,请看一下你少的薪资有多少?再决定是否要走下一步的诉讼。

结语:

我一直在说协商,但协商不是好好的用讲就可以,基础仍在搜证,所以各位如果不幸碰到类似的事情时,一定要善用工具把信件、对话、甚至是录音,把证据备足,这才会有利于后面的处理,最重要的是,不要一直的拖下去,用等的是等不到你想要的结果的,与各位分享今天的主题!

原文出处:

《冰与火的世界劳动法令部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