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才智,则锋芒毕露。凭借感情,则流于俗世。坚持己见,则多方制肘。总之,人世难居。

――夏目漱石

毛姆是一个故事人,他的文字从容不迫,看似只是想将一个故事向你娓娓道来,你可以亦步亦趋地跟随,也可以责无旁贷地跃进,无论你走到了他所经营的哪一个场景,都会情不自禁地沉湎,继而感知到前所未有的触动,如此,方觉这才是人性的如如本然。

如果我将《月亮与六便士》定义为一个殉道者的追梦历程,可能一不小心就落入俗套。因为如今梦想这个词早已不再新鲜,甚至提起都会招来言不由衷的哂笑,人们早已读过泛滥的鸡汤,懂得所有的道理,只能比以往更加清醒更加现实地生活。

现实的眼光撺掇我们相信,富甲一方是成功,清贫如洗即失败,正是这种看似清醒的理智,却在用条条框框的标准来束缚住思想的自由。若你逾越,将被视为异类,若你妥协,将无以完满。当越来越多的人以对错定义人间百态,用好坏来衡量多元人性时,我们将看到这个社会正以千篇一律的机制运转,所谓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标准不必清明,成败自有定论,混沌之中,方见篇章。

思特里克兰徳无疑是一位颠覆常规的殉道者,他将社会的条条框框践踏得一文不值,却心甘情愿地为艺术殒身不复。他迎著质疑和嘲笑走过的路,充斥著自我毁灭性质的绝望,曾经所有的人以为他已经跌入命运的深渊,事实上,那是常人从未感知到的天堂。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他只是看到了别人察觉不到的风景,得到了世俗不容的天才之觉醒,却要以余生为注,万劫不复。

起初我不喜欢思特里克兰徳,我苟同所有世俗的眼光,并视思特里克兰徳为道德的叛徒,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可他却偏偏以践踏别人的感情为代价,无论他得到怎样的后果和结果,我以为自己都可以无动于衷毫不怜悯。

可到终了,思特里克兰徳以一种自我毁灭式的悲壮平息了我所有的不忿,原来他连自己都不爱了,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苛求他去爱别人。他不爱世人却深爱世界,他留下绝唱却不屑留名。他照亮了艺术的圣地,却以燃烧自己为代价,向死而生。

他不崇高,但伟大。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设计了一个悲壮的洞穴寓言。有一批人犹如囚徒,世代居住在一个洞穴之中,被锁链和镣铐禁锢,却安于生息无所作为。直到有一天,一个人意外挣脱锁链并离开了洞穴,从而看见了刺眼的阳光,自此念念不忘。因为心里有了更光亮的世界,这个人开始渴望分享他的快乐,可是人们视他为异类,甚至想将他杀死。

我们无从指摘,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就是洞穴里无知且悲哀的囚徒,只看得到满地的六便士,却从未抬头看一眼月亮的温润光华。思特里克兰徳何其幸运,他活著因为他真正活过。当我们都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辗转生活时,他踩过一地破碎的六便士,向著幽冷的月光踽踽独行。

他一次都没有回头,至死。

无论我们如何揣测思特里克兰徳的人生意义,都不过是局外人的一种主观臆测。对于思特里克兰徳而言,或许无所谓理想无所谓现实。他只是一心善待自己内心恒久的热望,除此之外的世界都是碍手碍脚的无关紧要,包括亲情,包括善意。他活得纯粹。

理想本该纯粹。

因此,若我们只洞悉了他活得深刻,便开始对理想歌功颂德,对现实嗤之以鼻,那么我们不幸正在与理想脱节,走向妄想的偏执与虚无。因为我们看不清自己的渴望,我们甚至连自己都不了解,望眼欲穿是丰满的理想,在劫难逃是横亘的自我。相比,理想家不擅著眼于他人的意志,他们只靠自己而活。不回头也不害怕,那么孤独也说,一个人真好。

人世难居,也易居。你爱月便伸手摘月,失败了。

仍与星辰同在。


他不是自私,他是「忘我」,忘我的追逐和坚持自己的梦想。

我不知道大家把他理解为自私的原因是什么?难道一个人一辈子都得活在他人的眼中,过他人眼中的生活,一辈子为了老婆、孩子、社会地位而活(当然也排除这样的生活也是他的梦想)吗?但至少斯特里克兰的前半辈子是在为他人为家庭为所谓的社会地位而活啊。

但后半辈子得为自己为自己的理想和梦想而活了吧,一个有梦想的人是伟大的人,是因为他知道他该怎么做,该如何有价值的过好这一生。斯特里克兰的一生是幸福的一生,因为他明确的知道:

尘世的偏见丝毫阻止不了他蔑视陈规的偏见,舒适与温馨不曾诱惑那颗执拗顽固的心。斯特里克兰是这样的令人费解,当他用后半生的天马行空去张扬创作的欲望与创造美的灵魂信条时,人们都报以其「怪物」的称谓,直到一幅幅原本送都送不出去的画作登上文明的巅峰,一个灵魂在一瞬间抛却了原先所有的借口,他感受到本能与上帝的召唤转身踏入显然疯狂的艺术苦旅。

整本书读下来,没有觉得他自私,只是敬佩他的勇气为了梦想而坚持的勇气,我想我是羡慕和妒忌他的,多少人穷其一生梦想只是挂在嘴边而已。


正在读这本书的英文原版,意外地读起来很流畅,谈谈自己对Strickland这个人物的感受。

这个人物一出场其实并不引人注目,如果不是提前知道《月亮和六便士》的故事梗概,可能会觉得他就是一个走过场的角色,社交场合得体女主人的丈夫,稳妥的证券经纪人,两个孩子的父亲,富足生活的中年男子,他的面貌在一开始是模糊的,一闪而过的,文中的「我」对将自己引入斯特里克兰夫人party的那位女子的描述,都比对斯特里克兰著墨地多。

伴随情节的展开,作者描述了斯特里克兰之后的生活选择,抛妻弃子,像「被魔鬼附身」一般疯狂学习绘画,一心追求艺术的至高境界,常人重视的名利、社会地位和感情生活在他这儿都嗤之以鼻。

对斯特里克兰来说,表达自己的作画欲望是最重要的,其他都无所谓。自私并不能概括他的状态,因为描绘一个人自私,必定是对「私」有明确定义的。自私的人也一定是为自身利益而竭力争取,殚精竭虑,不惜以损毁他人利益为代价。但斯特里克兰并非如此,他只是对作画之外的所有事情不屑一顾,他的画卖不卖的出去,他的才华会不会被世人所理解,这些正常的问题在斯特里克兰看来都是琐碎、无聊之事,都不值得花费精力。

所以,在我看来,忘我更适合来形容他,他沉迷于作画,像魔鬼附身一般,不去想也不会想作画之外的事情,全身心无保留地投入到自己热爱的事情中。


不得不说,题主是个热爱学习的好孩子,提出的问题也比较深刻。《月亮和六便士》是我3年前看的书,也是近年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它甚至间接推动了我个人事业的发展,至于题主提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所凸显的个人特色的确是毛姆很想要传达给读者的部分。至于,斯特里克兰德是自私还是忘我?我觉得可以区别分析。对于不同的对象,它是不同的。

对于周遭,包括妻儿、公司以及社会关系而言,他是自私的。

因为他没有肩负起一个男人的社会责任,这一点即使放在今天也是非常严重的,一个男人抛弃妻子去追求梦想?没准还能是一条热点新闻。因为这种情况是违背正常伦理道德的,是被社会的大趋势所唾弃的。因此,从这个层面来分析的话,他是自私的。

对于梦想、对于内心深处自我的探寻来说,他又是忘我的。

如果你认真看书的话,你就会知道,斯特里克兰德对画画是有著一种非常深层的需求的,也就是它内心深处在保护的东西,它在小时候没能得到发芽,却在数十年后突然绽放,这个绽放是一个男人的出逃,这个绽放也是一个为理想死而后已的人物形象的崛起。

对于作者毛姆而言,他其实想传达的内容很现实,是不管哪个时代的人都会面临的两难矛盾,这个抉择会同时代入以上题主所提的形容词,而且还会有更复杂的含义:每个被生活锤著的人,都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守护住信中那宝贵的净土,不要被现实所吞没。为了自己,为了内心的宁静,有时候放手一搏也未必不可的。比起眼前的苟且,天上的那轮明月是不是看起来更好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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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苟且

01.

最近在重温《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故事很俗:一个四十几岁的老头,在金融行业工作,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丰厚的薪水,有老婆有孩子,在外人眼中是幸福完美的家庭。

突然,这老头想要当画画,于是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纸条,离开自己17年的妻子和孩子,全身上下只有100元,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开始学习画画。

为了追求艺术理想,他饱尝贫穷与饥饿的煎熬,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最终遁迹与世隔绝的塔西提岛,在他死后,他的画才被世人所关注,欣赏,成为一个著名的画家。

我看到这个故事,脑海里立马想到一部电影《肖申克救赎》,影片里有一段经典台词:「这墙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叫体制化。」

在没有离家出走之前,难道你不觉得《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查尔斯就生活在体制内,按部就班的生活。

我查了毛姆在写这部文学作品的时间,是在1919年,1919年世界是怎么样的?战争,工业革命,改革,各种运动。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绝大数人都选择体制化,追求物质,安稳,只要住在高强里边,这就是好的生活。而这个时候查尔斯跳出来了, 他不想呆在体制内,不想被高墙困住,想要出去看看。

难道你不觉得他挺牛逼吗?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道上,他选择抬头看月亮。

就像书中一段经典的话语:「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他就是一个渣男,但是从独立的人来讲,他是一个勇士,一个英雄,因为他选择诗和远方。

我始终认为当我们在讨论文学作品时,要放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去讨论,去思考他的所作所为是否值得。

这个故事放在21世纪,不值得赞扬,歌颂,我反而会问:「早干嘛去了?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资源这么多,渠道这么多,你40几岁才想到要学画画,谈梦想,那你前40年是在睡觉吗?」

但是放在当时那个时代,大家都浑浑噩噩的过著日子,几乎没有人会思考,这是唯一的生活方式吗?没有其他可能性吗?

当大家都笑查尔斯疯了,其实查尔斯也在笑他们看不穿。活了一辈子,还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没有梦想,没有值得追求的东西。

用尽一生,过著平庸的生活。

02.

毛姆笔下的查尔斯选择离家出走,抛家弃子,嫁给艺术。当他走出去的那一步,注定跟其他人不一样,大家都醉生梦死,唯独他与众不同。

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画画,想要艺术,这是他的唯一。

就像书中写到: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小说主人公查尔斯来源于梵高这个人物,我也查了梵高这个人物,想知道为什么在他死后这么多年,他的画才受到大家认可,人们才尊称他为「画家」。看法有很多,有说死后的传播手段,有说是朋友的帮忙。但其中有一条是大家都认可的,那就是:他的作品太超前,当时的人接受不了。

当时的梵高很像《奇葩说》半决赛辩题的主人公,在纠结要不要喝下这杯水。

他怂,喝下这杯水,回归家庭,说坚持不住了,还是别搞什么艺术了,大丈夫能屈能伸,回家,求妻子原谅,然后平稳度过后半生。我想她的妻子愿意原谅她,周围人也会摆出一副孺子可教也,很欣慰他想明白了,不会有太多人指责他,只会把他当成一时冲动,有点想不开罢了。

但是,他选择不喝,众人皆醉,他不想让自己醉。这条路难走多了,在当时那个时代,有99%的概率是没有结果。小说结尾也是悲剧,直到死后才出名。

这样值得吗?我想是值得的。

如果他怂了,喝下这杯水,他没有任何希望,也许直到他死也没有人知道,他还有一个艺术梦,因为没有任何作品。

他不喝这杯水,还有1%的希望,哪怕这1%希望要很久很久以后才能实现,甚至他都等不到了,那又如何?至少有作品在手啊。

有一种信念叫坚持,有一种神圣叫希望。

03

在写《月亮与六便士》书评之前,我看了其他作者的书评,有不少人都在讨论梦想。

但我总觉得这本书还有比梦想更重要的东西,是「我」。

我是谁?

我很喜欢昨天董婧说的一句话:「我们追其一生都是在寻找我是谁。」

刚出去时,我们就是一个人,后来,父母取了名字。随著长大,你名字后面贴了很多标签,有孩子,孙女,妻子,丈夫,同事,经理。你的标签越来越多,外界对每个标签都有不同的规则,你的束缚越来越多,你越来越不快乐。

你不知道自己是谁?你想要什么?你在寻找什么?你失去了自我,失去了「我」。

《华严经》里有一句话叫做:「所见诸佛,皆由自心。」这句话的意思是一切佛,都从自心中来。

我想做人也是如此,你想要走什么路,问问你内心的声音。


《月亮与六个便士》是毛姆经久不衰的一部佳作。

本书的副标题是这样一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六便士寓意著我们最普通安稳的生活,无足轻重的隐于社会洪流中。月亮却高高在上,发出清冷而迷人的光芒,是一种灵魂的追求,精神的殉道。

书中以三个女人做为轴线,从作者「我」的角度来剖析斯朱兰的奇异才华、冷酷不仁、痛苦复杂的一生。

斯兰朱的妻子,是一位热爱读书,擅长办午宴搞交际的好女人。她有品有学识,将生活打造的精致儒雅。 他们有一儿一女,都漂亮聪明。斯兰朱是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工作安稳,收入不菲,虽然寡言无趣,有时候沉默的能让人发怒。但妻子爱她的丈夫,爱她的孩子,他们家庭幸福美满。

正是这样一个40多岁的无趣男人突然有一天放弃17年的婚姻,撇妻弃子,跑到巴黎去了。 一个有著高贵出身,一直赋闲在家,养尊处优的女人,猛然间面临著从此以后的生活没有了一点经济支持。这不得不让她放下自尊一心求和。只要你能回来,我就既往不咎,家永远敞开臂膀欢迎你。

「 我」怀著对他冷血行为的无比愤慨受斯兰朱妻子之托去巴黎做说客。 我在巴黎一条最破败不堪的街道上,最简陋便宜的酒店里找到了斯朱兰。

他胡子拉碴,过得极窘迫。完全不是斯兰朱太太口中所说,带著一个年轻女人住著豪华酒店的场面。

「我」直奔主题,谴责他抛弃妻子,行为令人发指,他都冷漠而无所谓的一一承认。他觉得自己已经年过40 ,孩子们都长大成人,妻子衣食无忧的靠自己养了17年,现在应该是他们自己养活自己的时候了。他从此要为自己而活。 他说:「我要画画,非画不可,由不了自己,就像不会游泳的人掉进水里只能拚命的游,否则命就没了。」他像被魔鬼附了身,而魔鬼可能随时把他撕裂。

「除了画画,其他的都滚远点。」他轻蔑的叫嚣著,眼神里全是嘲讽。 每个人都力图追求安稳成功,让自己的生活舒适惬意。但总有一些世人眼中的怪胎,愿意舍弃安逸,远离繁华,付出在别人看来无比巨大、完全不值的代价,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那轮清明的月亮。

我忽然被感动了,活到四十多岁了还愿意坚持自己的梦想,为了梦想甘愿抛弃一切世间俗物,一往无前,不管不顾,这本身就不是常人能够达到的境界。

我就曾经厌恶自己从事的工作,每天都想像著哪一天能够跳槽、改行。可是这份不喜欢的工作即稳定收入也不错,这让我一直徘徊在自己的热血冲动中不能做决定。然后就是结婚生子,一路走来想要放弃更加得难上加难。既不懂得舍又怎么可能学会得,所以我只能选择做个低头捡便士的俗人。

斯兰朱彻底摆脱了家庭的羁绊,开始信马由缰得画画。他几乎不与人交往。居住环境无比恶劣,吃了上顿没下顿,他全然不顾,只要有几个小钱能维持生活,只要有钱能买来画布和颜料就行。他的眼中只有画画。

真正的艺术家都是疯子。这让我想起米开朗琪罗,近乎自虐的把自己常年累月的扔在采石场。和工人一起睡在肮脏不堪的工棚里,吃著最简单的饭菜,雕琢著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品,一直到把自己的身体彻底搞垮,生不如死般的全身疼痛。

斯兰朱的第二个女人是朋友德克的妻子布蓝琪。德克画技不咋样,却具有惊人的鉴赏力。他大赞斯兰朱是天才的画家。近乎巴结的给与他尽可能的帮助。

斯兰朱因为一次重病差点送命,被好心的德克接回家里照顾。他不管不顾,丝毫不领情。当德克万般宠爱的妻子布蓝琪身不由自的爱上斯朱兰,要抛弃德克跟他走的时候,他冷酷的说到:「她爱怎么著怎么著,我没有逼她。」

可是,飞蛾扑火般投向爱情的女人,不到三个月就被抛弃了。他需要的女人只是能满足他无法克服的情欲的工具,他不需要给他当事业助手生活伴侣的妻子。

激情过后的爱情经常千疮百孔,布蓝琪终于无法忍受斯朱兰的冷漠和无情离去而自杀。 斯朱兰却满脸不屑:「她自杀是因为本身的愚蠢和癫狂,这人根本无关紧要,懒得谈她。」他觉得布蓝琪和他的妻子一样,想把男人的灵魂禁锢在一本家庭账簿上,男人的灵魂不是应该在无垠的宇宙翱翔吗?

可怜的德克亲自上演了一出农夫救蛇的故事。

斯朱兰的冷酷不仁让人唏嘘,或许他是一个伟大的人,不屑于去爱人,又或许他太渺小,不配去爱。其实他何止不爱任何人,他连自己都不爱。

斯朱兰的画作在当时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他也从不屑于去售卖自己的画。所以他的生活极其拮据窘迫。但是他不在乎任何人的评价更不在乎生活的艰辛,他肆意展示自己的孤傲和轻蔑。

贫困交加的他成为巴黎街头十足的流浪汉。有几年他每天只能依靠施舍的一点面包维持生命,除去夜间收容所他只能露宿街。

他有时候去码头干点苦力挣点小钱,有时候一整天都吃不上一口饭。可是,只要能画画,他就依然精神抖擞,蟋蟀似的活蹦乱跳。

在47岁那年,他终于搭上了一条驶往澳大利亚的货运轮船,来到他梦寐以求的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看见大地溪的刹那间他就明白这正是他终生追寻的地方。

他在海岛上拾荒或者在镇上做一些小活计,只要攒够买油彩画布的钱,他就遁入丛林进行创作。每隔几个月又出来弄点钱。

一个旅馆的老板娘将给自己收拾房间的女孩爱塔介绍给他做老婆。爱塔在半岛附近有一块田产,斯朱兰跟随爱塔到了他的家里。 接下来的三年是斯朱兰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爱塔的房子地处森林深处,周围美得像伊甸园,那里是色彩的盛宴,无法用语言描绘的人间天堂。 斯朱兰在此期间创作了大量的精品画作,却没有知音能够赏识他。他得不到认可,赠送给朋友的画作也被丢在阁楼的杂物里,落满灰尘。

甚至于他死后的遗物甩卖时,人们宁愿去买个美式炉子也提不起兴趣去看他的那些画。 直至四年以后,当斯朱兰被全世界都奉为天才的时候,当他的画价值连城到无法企及的时候,岛上他曾经的邻居们都悔断了肝肠,怪自己有眼无珠。

爱塔一直默默的陪在斯朱兰的身边,为他生下了两个儿子。斯朱兰的妻子和布蓝琪都试图控制斯朱兰的精神世界,爱塔却只把斯朱兰当做「自己的男人」,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去哪里她就去哪里。

即使在斯朱兰患麻风病期间,所有的人都把他视为洪水猛兽,远远的逃离他。爱塔依然不离不弃,始终和他在一起。她的眼睛中有一种近乎庄严的光芒:「我不走,他是我男人,我要和他在一起。」爱塔满足了斯朱兰对女性的所有要求,只是默默陪伴从不打扰。

试问从古至今的女性有几个能够无欲无求,只是因为爱而陪伴? 我不由得在心中对爱塔生出由衷的敬畏,正是她这种非凡的爱让斯朱兰在最后的几年里,能够安安心心徜徉在神秘的大自然深处,获得来自原始森林的灵感,创作出很多惊世之作。

他的画面全都色彩诡异,带著一种可怕的蛊惑力,就算是水果静物也能给人一种难以言说的不安。 在麻风病导致双目失明的时候他忍受著常人无法忍受的身体残疾和疼痛,在墙壁上画出创世图景,画出人类最原始的天性。那份气势磅礴能让人肃然起敬,又像面对赤裸裸的自己不由自主的畏惧。

普通的土著族姑娘爱塔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另外一种最淳朴最本真的爱。一切都听从自己男人的吩咐,包括遵照斯朱兰的遗言在他死后一把火销毁了那些旷世巨作。

好像这正是斯朱兰的本性,不需要评判不需要认可,他只要创造出那个自己认为很美的世界,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就够了。出于骄傲和轻蔑,他死了,就必须把它们都销毁。 他享受的是创作的过程,追寻的是创作的感受,至于结果如何,那不重要。

他至死都不愿意低下他高昂的头颅,不愿为世俗的琐事去劳神。 一切都尘埃落定,他乖僻邪谬的性格,病痛困苦的一生却成就了世间一种真正的伟大,将自己最卑微的灵魂罩上一层耀眼的光芒。

你说他到底是「自私」还是「忘我」呢?


满地的六便士,你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精髓所在。

在小说的开始,思特里克兰德就像是活在现实中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有著体面地工作,美丽优雅的妻子,两个能让自己炫耀的孩子。他赢得别人的尊重,却又让人觉得古板教条,少了一些讨喜的气质,难以让人产生与他交往的冲动。不过幸好他有一个聪明优雅的妻子,她是一个喜好风雅的人,有了她的经营,他的房子才不至于显得太过冷清。与艺术家,作家及上层人物的交往,她感觉到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如果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他们会看著孩子长大,成家生子,他们将见证人类的传承,会骄傲于自己充实忙绿、受人尊敬的一生。可是,生活远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就像昆德拉所说:「年轻无知时结了婚,有了第一个孩子、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后来有一天,发现、也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人的整个一生已经在一个我们一无所知的年代被决定了」。已是中年人斯特里克兰德并不觉得迟了,他抛弃妻子,远走他乡去做了一个画家。直到这时,他终于把自己的本来面目显露了出来。他脱离社会,自私不近人情,丝毫不考虑社会对他的看法,对于劝告他嗤之以鼻,面对善意的帮助他冷嘲热讽。最为可恨的是,面对为数不多能够欣赏他的、并且救他性命的恩人施特略夫,在被其好心收留的时候,为了一己欲望不负责任地横刀夺爱,勾引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在欲望过后便抛弃了她,使一生坎坷又不喜平淡的勃朗什饱受打击,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虽得到抢救但由于中毒太深最后在痛苦地死去。施特略夫也因此心灰意冷,放弃了一生的挚爱——绘画,最后失意返回了家乡。尽管如此,他仍毫不吝惜对思特里克兰德天才的赞美。而这些悲剧的缔造者——斯特里克兰德,却对这一切毫不在意,他眼里只有自己的那个小世界,现实的世界仿佛与他绝缘。他是一个很无耻的人,他也是一个天才。朱熹认为万物中皆有太极,事物中存在著这世间的理。斯特里克兰德好像看透了万物之间的屏障,看到了事物的本质,他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同,他渴望将这一切表现出来,让他内心的世界出现在画板上——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心与心间的距离有时可以隔著一个星系,别人不懂他的世界,他是孤独的。他心中有著一个魔鬼,极力想把它的世界、它的发现付诸画布,以至于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金钱只是提供温饱的工具,支撑他进行绘画的躯体;女人只是泄欲的工具,他本身甚至厌恶这种影响他思想的本能欲望。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他时时刻刻都在他自己的星空中漫步,这里空寂辽阔,大到可以将整个世界包裹进去。月亮永远也不会落下,泛著银光温暖他的心灵。这个世界里,现实中的熙熙攘攘显得可笑幼稚,所谓的优雅、体面也变得虚伪、虚荣。如果他的世界是一面镜子,那么现实世界在镜中就是一个荒谬、虚伪、充满乱撞的无头苍蝇的大剧院。如果现实世界是一面镜子,镜中的他则是一个无可救药、不近人情的无耻疯子。生活在荒谬世界中的人,要勇敢地、顽强地生活下去(卡缪)。

有些讽刺的是,在远离文明社会、原始陌生的塔希提岛,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得到人们的理解尊重,虽然他并不在乎著这些。如果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一个个圆形的槽口组成的世界,每个人都得努力改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条条框框包裹的世界,那么塔希提岛,就充满了各种形状的插口,每个人的插头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槽口,每个人都能够因仗著自己的本性活著。这里没有疯子,这里有各色各样的人。也是在这个岛上,思特里克兰德最终将他的世界表现了出来。在恶病缠身行将就木的时候,他在他居住的木屋上面创造出了不朽之作。这个木屋后来根据他的遗嘱,最后被付之一炬。

虽然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现在已经无人否认,但是他的人品,也已经差到了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峰。他的人品一度让我对此人感到厌恶,但是读完此书后,我感到自己已经不能用现实世界中的伦理观来评论思特里克兰德,我甚至有点喜欢他,因为他的可爱之处与他的可恨之处一样令人著迷。雅斯贝尔斯哀叹在20世纪的西方世界,由于技术进入大量生产时代,人的生活仅仅是坐公事房,强制劳动和有组织的休闲,这就使人性被埋没,自由遭到沦丧。我们每个人,无论出身什么阶层,无论贫穷、富有,无论快乐或者悲伤,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牢房里,都心向往自由而又不自由。每个人都想过逃避,却又因为种种羁绊继续坚持下去。如果一个牢房和世界一样大,那么它和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区别?一个安心的囚犯,是不会受到惩罚的,甚至还会成为所有囚犯的榜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这个牢房的越狱者,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律都束缚不了他,作为代价,他得到的是整个世界的厌恶和抛弃。芸芸众生,虽然都有依照本心生活的渴望,但是谁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唱著「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的歌手,也在迎合大众的趣味。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真正的勇士。

月亮和六便士,一个是心中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心中世界是由自我意识将所有感知编织而成,注定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是听从内心的指引,还是听从世界的劝告,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较轻松的做法是自己接受现实世界的观点,压制自我意识,自己的思想来自别人的思想。这样,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让人感到踏实,减少生存的压力。可是,当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必然与他人的思想产生冲突,于是人开始感到迷惘,无助和痛苦。在这之后,有人开始反思,有人自暴自弃,也有人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大学生在结束灌输式的初中等教育后,进入色彩缤纷的大学,感到迷惘、无助是正常的,毫无改变才让人感到可怕。因此曾经成绩优秀思想单纯的学生,在大学出现了分水岭。各种选择孰优孰劣,我仍身在此山中,自然不好评论。我追求内心的自由,也希望我生存的世界是美好的。我想不明白自由为什么是善的,也迷惑于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我在没有罗盘的大海里航行著,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个方向,也不知道何时能找到自己的塔希提岛。

唯一确定的,我仍坚信著内心的自由和世界的美好。


总被知乎的朋友推荐这本书,此前尝试几次,却总因为琐碎和缓慢的开头而放弃,直到昨天才一气呵成读完了这部小说,还是很有感触。1,扪心自问,你是否找到了自己的灵魂归处?大家也都知道,《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的原型是法国后印象主义画家保罗-高更,与梵高齐名。保罗-高更有部知名的画作名为《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毛姆这部小说的主题其实就是这个。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位彬彬有礼、工作稳定、家庭幸福、年近四十的证券经纪人,但内心总有股力量在拉扯著他,「必须去画画儿」,毅然抛妻弃子去追寻自己的魂安归处,不惜流落街头,直至客死荒岛,竟也从未不安和后悔。我国诗人白居易曾有诗句,「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毛姆在小说中说,「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其实我相信,在都市忙碌生活的每个人是偶尔也都会静下来,扪心自问,我的心安归处在哪?我的所处所为是自己内心喜欢的、追求的、擅长的吗?内心是否有个声音一直在召唤自己?这部小说如果能激发读者有此一问,就具有非常价值了。「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2,你敢于逃脱几千年来形成的社会桎梏吗?社会中总有各种牵绊拉扯著我们,把我们的棱角磨平。亲情,爱情,友情,人情世故,礼尚往来,伦理道德,这些是我们无法逃离的,尤其是国内更倡导孔圣人的儒家哲学,让我们大多数人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宿命,「我用尽了全力,过著平凡的一生。」你敢逃离这些吗?你能逃离这些吗?思特里克兰德就这么做了,而且如此地决绝。我们虽不敢为之,但不免心向往之。3,你被这个无情的世界磨平了吗?小说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只凭一封书信就离开了妻子和孩子,不需爱情,不顾友情,不顾恩情,不管他人世俗的眼光,不在乎物质生活的窘迫,是因为有个强大的精神和信仰追求,他几乎可以完全不依赖他人而存在。你可以说他自私,说他冷酷,说他无耻,可以唾弃他,鄙视他,憎恨他,但却无法忽视他,因为他的精神力量实在强大。其实他离开了温暖的家庭和稳定的工作之后,受了许多苦,街头流落N多年,几乎饿死、病死、被人打死。你无法同情他,因为这是他主动放弃舒适生活而自找的。你无法嘲笑他,因为他从未后悔,从未回头。书中还有个人物性格鲜明,施特略夫,与思特里克兰德对比鲜明。施特略夫,是一个矮胖的、善良但言行滑稽的、生活温饱的但乐善好施的、没有多高艺术造诣但艺术品鉴能力一流的人,一度是思特里克兰德的朋友、恩人,也是首个对思特里克兰德艺术能力大加赞赏的人。施特略夫与思特里克兰德的交往是这样的:施特略夫对思特里克兰德赞赏有加,借钱借物,但思特里克兰德对他却从来都是无情的嘲讽和鄙视。在思特里克兰德病得快要死的时候,是施特略夫给他看病花钱,甚至让其到自己家里养病。但病好之后,思特里克兰德毫不感恩,不仅霸占他的画室,还带走了他的妻子。施特略夫这都能忍!他妻子与思特里克兰德相处绝望后服毒自杀,施特略夫万念俱灰要回荷兰老家,即使这时候还仍想著照顾没吃没喝的思特里克兰德,要带他也回自己老家!很多读者觉得毛姆塑造这个「老好人」,是为了反衬思特里克兰德为了追求的无情无义。但不止如此,我认为毛姆是哀其不争,施特略夫的精神力量实在太弱小了,对比思特里克兰德更是如此。施特略夫面对嘲笑,不懂反抗。估计最初是有个精神的依靠,他拥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妻子;在他妻子弃他而去之后,精神上难以独立,只能去乞求她的回归;妻子死去之后,他的世界几乎坍塌,只能返回老家,精神上寻找另一个依靠,他的父母。从始至终,施特略夫就没有强大的和独立的精神支撑力。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他无力招架,只能龟缩起来。「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著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与此相比,敢于挣脱、敢于抗争的思特里克兰德,虽然自私无耻,但在精神力上又是多么伟岸。4,不媚俗。这部小说无论主题还是手法,都不媚俗。没有杀父之仇,没有刀光剑影,只是一个平凡人追求艺术上的形而上的故事。这种主题鲜有作品提及,更不是类型片。毛姆也并没有刻意为了凸显主人公,而去制造情节上的矛盾点。「如果我是在写一部小说,而不是叙述我知道的一个性格怪异的人的真人真事,我就会编造一些原因,解释他生活上的这一突变。」但事实是,毛姆并没有人为地编纂所谓的弗洛伊德的童年故事分析,家庭爱情的不幸福事件等等。正是这种不刻意不媚俗,反而更有动人之处。毛姆对人性、人情的精准描写与含蓄的讽刺,也就只有在张爱玲、钱锺书的作品里能感受一二,妥帖之处大慰人心。

他只是挣脱了很多的束缚,而这些束缚,我们大多数人挣脱不了,还用道德束缚别人。

《月亮与六便士》,斯特里克兰是一个让人羡慕而又嫉妒的人。他有一个美丽优雅的妻子,但是他在自己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时候,抛下这一切。这个人跑到巴黎画画。这一份勇气,真的让我羡慕了好久。

毛姆选的视角很好——他就像我们世俗生活中,被道德绑架的一个个普通人。我们通过他的眼睛来看待他,情绪也随著他的转换而转变。我个人觉得,有点儿像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手法。

斯特里克兰,一千个读者一千个他的形象。人在不同的时候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是真的很佩服他。

虽然我不懂欣赏高更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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