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草案委员会逐条审议

《国歌法》条文今日交到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正式展开立法程序。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他重申,人大前年已将《国歌法》放进《基本法》附件三,香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本地立法。他表示《国歌法》精神旨在确立国歌是国家的象征标志,期望市民尊重国歌,同时就不当使用及侮辱国歌订立罚则。

聂德权强调《国歌法》精神旨在确立国歌是国家的象征标志。资料图片

多名泛民议员在会议厅抗议,议会阵线陈志全、毛孟静等人高呼「反对国歌法」。毛孟静要求聂德权解释何谓根据香港实际情况立法,聂德权表示,可在立法会成立条例草案委员会后可以详细讨论。

聂德权发言后,立法会大会将终止二读程序,《国歌法》条例草案将交由内务委员会成立条例草案委员会逐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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