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地检署外观,地检署,受理申告,招牌LOGO             。(图/记者何雨忠摄)

▲一廖姓男老师被控性骚扰国小女学生,廖男对检举人提告妨害名誉,但检方侦办后,认为检举人为校方推派并无犯意,给予不起诉处分。(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国小男老师被爆对女学生性骚扰,校方推派一男子任检举人,性平会也做出认定,去认男老师有「性侵害行为」,但认定结果出炉,男老师却对检举人提告妨害名誉。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为检举人并无犯意,且为校方所推派,给予不起诉处分。

性骚扰案部分发生在2017年10月,新北市一国小接获检举电邮,写明1廖姓男老师涉嫌对「就读小学的孩子实行姓侵害行为」,校方立即启动性平机制,经调查后性骚扰案成立,廖男不满,认为遭黑函攻击,对电邮检举人提告妨害名誉。

不过检方调查后发现,该名检举人实为校方推派,按《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在接获廖男性骚扰事件通报后,必须启动性平机制,推派检举人。因此该检举人并无主观诽谤名誉犯意,因此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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