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代幸福联盟(幸福盟)则于徐州路召开记者会,表示政府若玩弄民意、党意高过民意,届时行政院版草案通过,不排除事后发起复决公投,2020让挺同婚立委「下架」。(图/记者林柏年摄)
下一代幸福联盟(幸福盟)今(21)日稍早指出,对于近日网路流传,去年幸福盟发起之爱家公投是支持同性婚姻,纯属子虚乌有。(图/NOWnews资料照)

下一代幸福联盟(幸福盟)今(21)日稍早指出,对于近日网路流传,去年幸福盟发起之爱家公投是支持同性婚姻,纯属子虚乌有。

网路传言指出,「公投第十案的理由书写:本公投案不排除同性二人依其他法律规定行使释字第748号所称之「婚姻自由」,亦即「同性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进而推论第十案、第十二案要以同婚专法来达到大法官748解释,幸福盟稍早表示,该谣言纯属断章取义。

幸福盟回应,网路传言忽略爱家公投是要「推动婚姻定义」,其中第十案公投理由书中载明,近年一夫一妻定义招致更动风险,2013年特定团体游说立委,并于立法院通过一读相关法案,一夫一妻定义恐遭倾覆。

但我国民法本无婚姻定义及婚姻当事人性别结构立法明文,故公投第十案是关于「将民法婚姻规定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结合」的公投案,符合公投法第2条第2项第2款所称概念上「从无到有」之立法原则的创制规定,是期望透过公投让民法婚姻定义更加明确。

幸福盟也谈到,关于公投第十二案理由书亦遭外界曲解,其理由书中原意在解释该公投并未违反司法院大法官748号解释意旨、不是要说明支持同性婚姻。

公投第十二案理由书中提及,婚姻自由平等保护需使同性别两人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故达成该号解释所称婚姻自由之平等保障,并不以使用婚姻之名为前提,例如使用同性结合法、同性伴侣法亦能使相同性别两人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表示网路传言是遭特定人士移花接木。

幸福盟表示,爱家公投一向主张「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不以使用婚姻之名为前提」民法将婚姻定义限定在一男一女,自然就以民法婚姻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关系。

幸福盟表示,爱家公投一向主张「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不以使用婚姻之名为前提」民法将婚姻定义限定在一男一女,自然就以民法婚姻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关系。(图/记者许维宁摄)
幸福盟表示,爱家公投一向主张「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不以使用婚姻之名为前提」民法将婚姻定义限定在一男一女,自然就以民法婚姻以外之其他形式来保障同性关系。(图/记者许维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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