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用饮料杯源头减量,自备饮料杯健康环保又有优惠

新闻:2011年6月23日 

全台各地2011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一次用饮料杯源头减量」,星巴克、酷圣石、老咖啡馆等均提供最高10元的优惠;据环保署统计5月间的执行成效,自备饮料杯的消费者比例已提高至4.4%,相当每日减少使用18万个一次用饮料杯。 环保署规定,5月1日起,连锁速食店、连锁便利商店及连锁饮料店提供自备饮料杯的消费者优惠,鼓励民众自备饮料杯;未实施自备饮料杯优惠措施的业者,应兑换饮料杯回收奖励金每2个1元。

目前为止,已有271个品牌16,757家门市提供自备饮料杯优惠,其中90.7%为现金回馈,9.2%为集点优惠,其余为饮料加量。 环保署也持续动员各县市环保局稽查,至6月12日共计稽查8,808家门市,有750家不合格,最多违规的3种情形分别为「尚未提报自备饮料杯优惠计划也未实施回收奖励金措施」381家、「标示之优惠讯息字样大小未达2公分」165家、「未标示自备饮料杯优惠讯息」131家,均开立劝导单要求改善,再次违反公告规定将处6万至30万元罚锾。 

经环保署调查,主要连锁门市店所贩售的饮料容量,最少为240ml,最多为960ml。多数便利商店之咖啡大杯约500ml,中杯约350ml;多数饮料店之饮料大杯约700ml,中杯约500ml,民众可选择足够容量的环保杯使用。

  • 根据环保署公告,五月一日将有两项新制上路,一是连锁饮料店必须设置一次用饮料杯的回收设施。而另一项新制为「一次用外带饮料杯源头减量及回收奖励金实施方式」,连锁便利商店、速食店及饮料店必须针对民众自备饮料杯提供优惠,根据环保署规定,业者可由三项优惠择一实施,包括现金回馈、集点优惠或饮料加量不加价,五月一日起业者若未提供优惠,经劝导不听,可处六万元至卅万元罚款。
  • ※ 自备饮料杯优惠之业者可参考环保署「自备餐具享好康优惠网站」:http://share1.epa.gov.tw/howcome/)查询店家相关措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