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昨发表公开信,谴责大律师公会只强调警方武力,无视示威者的暴行。

反送中事件持续发酵,由戴启思任主席的香港大律师公会于九月初曾发出新闻稿公开谴责任何滥用权力的警务人员,并促请政府成立一个独立及全面的调查委员会找出事实的真相,但遭退休裁判官黄汝荣、前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李绍强资深大状及执业大律师等人致函指,该谴责声明并不代表所有成员的立场。主力推广中国大陆法律并主要由建制派公职人员组成的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昨亦发表公开信,谴责大律师公会作为权威性组织,却只强调警方武力,无视示威者的暴行,又在声明中错误诠译事实及《警察通例》、不公开事实的全部,再以严重政治偏见去作出批评,违反公会不偏不倚的宗旨,误导所有阅读该声明的公众。

由戴启思任主席的大律师公会早前曾发出责警声明。 资料图片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的公开信中指出,基金会内有不少成员同属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成员,但不认同大律师公会在九月三日发表谴责警务人员滥用权力的声明,反谴责大律师公会忽视众多示威者发泄野蛮群体暴力的实质证据,不少照片及影片亦显示示威者自六月九日起,在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后,仍公然违法地进行非法集结,违法地故意干扰列车车门及破坏入闸机等妨碍港铁正常运作,公然在街上投掷汽油弹,殴打与他们意见分歧的人士,手持铁棍、弓箭、雷射枪或腐蚀性液体等武器,咬伤警员手指及以利刀刺警员背脊,非法占据机场以致飞机安排大乱。

责错误诠释事实

基金会又指大律师公会在其谴责声明中写道,「防暴警察于八三一在港铁太子站内不合理地以暴力对待市民,更无差别的方式施放胡椒喷剂及以警棍殴打,警员离开港铁车厢时并没有作出任何拘捕」的事情属错误诠释事实,强调新闻曾报道警方于当日事件共拘捕了六十三人。基金会谴责大律师公会没有完整披露其成员在向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支援时如何遭受警察多番无理阻挠,又指公会理应披露有多少防暴警员在场,被阻挠的时间长度等,让公众可判断而非单方面相信公会的权威消息。

大律师公会在声明中指出警方不用警员展示编号的原因牵强及不能服众,基金会反驳指《警察通例》只要求便衣警察展示委任证,而在场驱赶示威者的警员全副武装,故没有展示委任证亦没有违反《警察通例》。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的成员主要是在内地及香港有公职的大状及律师,基金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曾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委员及一带一路发展联会首席常务法律顾问,亦在内地获委任为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等公职。

副主席钱志庸律师亦曾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委员,顾问团队则包括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刘汉铨律师、现任九龙西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以及曾任全国政协香港地区委员的简福饴大律师等建制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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