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杨明𬀩╱综合报导】

今年6月12日美朝历史性峰会(川金会)在新加坡举行前夕,南韩方面盛传文在寅总统可能加入,一同宣布韩战结束。当时大陆方面曾透过《环球时报》郑重表态,「没有中国参与的终战宣言是无效的。」

1950年爆发的韩战,于1953年7月27日签订《朝鲜停战协定》,由于停战协定非和平条约,因此两韩仍处于战争状态。美朝韩三方有意宣布终战的消息传出后,《环时》发表题为「没有中国的半岛终战宣言,无效!」的社论,内容提到「朝鲜半岛如果结束长达65年的战争状态,当然是件好事。」但若中国没参与,「美朝或者美朝韩三方签署的终战宣言,无法从技术层面取代《朝鲜停战协定》…它只是一份双边或三边文件,随时可以被推翻。」

《环时》强调,若中国当时未介入韩战,就不会有维持65年的停战协定,签署停战协定的包括北韩、中国及联合国三方,若无中方参与,具法律效力的停战协定将无法废止。没有停战协定的废止,终战宣言的基础和法律依据何在?若这不是一份法律文件,签署终战宣言的意义何在?

韩战停战协定明确规定:「各条款在未为双方共同接受的修正与增补,或未为双方政治级和平解决的适当协定中的规定所明确代替前,一直有效。」后续需要处理的内容几乎囊括停战协定中的所有商定,包括军事分界线的画分。如「非军事区」该如何处理?是否应继续存在?这些条款的制定,都有中国的参与,如今要对它们重新处理,无论如何绕不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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