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流浪者偷走了一個名字,偷來一對肩章,偷來一支部隊,後來他用借來的手槍和火柴自殺了。

這是龍文章這個人物最弔詭的地方。他活著的時候一無所有,死去之後所有人都在努力活成他的樣子。

*其實嚴格來講距團長上映只有九年多。不過不要在意這些細節。

我覺得蘭曉龍寫龍文章的時候有一點紅樓筆法的意思。

曹雪芹

開篇就是大荒山無稽崖,一切都是荒唐言,連主人公一家都姓「假」,然而又不厭其煩地敘述諸般人物細節,看來看去,唯有一個情字是真的椎心泣血。

龍文章這個人簡直不能更不真實。作者刻意把龍文章的名字、出身、家鄉統統抹去——沒有真實的名字,沒有真實的家鄉,說的話裡面十句可能都沒有一句是真的。「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龍文章連口音都能改易。他可以是任何人,又不是任何人。觀眾讀者為他流了那麼多眼淚,發現連他叫什麼哪裡人氏都不知道,想替孟煩了給他疊個紙船都沒法疊。

撥開這麼多障眼法,你會發現這個人物什麼都是假的,唯有他的感情真實的可怕。

我敢斷定蘭曉龍寫這個人物的時候並不想寫一個英雄,因為英雄一定要有距離感,要頂天立地乾乾淨淨。我們人類總會幻想自己是英雄。順境我們幻想獨孤求敗,逆境我們幻想逆風翻盤。我們希望成為英雄,但沒有人願意成為灰頭土臉形容猥瑣的英雄。假如一個超級英雄為了達到目的殺了人,還可以勉勉強強做一個反英雄。但是如果他為了達到目的去雞鳴狗盜,騎著沒有后座的破舊自行車從軍需官小老婆家的院牆裡翻出來,不管他出來是奔向戰場還是奔向菜市場,他依然什麼都不是,因為這一幕看起來就好像是英雄二字最大的嘲諷。

更何況龍文章沒有什麼聽起來顯得高尚的目的——他最開始只想有自己的部隊。後來他只是良心不安。

抗日劇這種拍出來就是為了勿忘國恥的片子裡面,這麼沒追求的主人公,少。

換一個視角,虞嘯卿必然是第一主角。將門虎子,年少有為,剛直不阿,壯懷激烈。這是抗日劇標準男主人公的人設,換其他的劇本里,找個挺拔精神的演員靠人設就能圈一大群粉絲的那種。

然而《我的團長我的團

》是龍文章的故事。

他總是帶著笑容,第一眼見他的人都會有這種感覺,但這種笑容並不見得讓人舒服,因為你會覺得他是把笑容叼在嘴上的,就是說那並不是笑而是一種態度,你用不著質疑他的幽默但你會痛恨他的態度,尤其如果你是我這種喜歡藏起很多東西的人,你會覺得你所有的藏匿都像三歲小孩想藏起一頭恐龍的企圖。

這是蘭小龍給龍文章的出場。段奕宏在劇里演的感覺其實要更接地氣一點。我兩種都能接受,文本當然能更好地表達出龍文章內核,但畢竟文本描述還是有些抽象的,我其實很難想像什麼叫做把笑容叼在嘴上——而老段的表達更直接一點。

我挺喜歡一開始這個樣子的龍文章。抗日劇中最特別的男主角以一個近乎神棍的形象就這樣出現在我們面前,也就註定了這個故事不會是一群傳統意義上正面形象的英雄的故事。

他猥瑣並且反常識,但是對於龍文章來說,原則問題是一開始就非常明確絕不含糊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因為逃進緬甸倉庫撤煩啦的官(煩啦替阿譯背的鍋),和嚴令禁止迷龍剝死去的士兵的衣服。

這或許本身是一種更加東方的高尚的騎士精神,尊重死者,尊重勇氣。希望《亮劍》的觀眾不會覺得我碰瓷,但是我覺得一開始的時候,龍文章和李雲龍是有相似的地方的。但是李雲龍本質上更浪漫,更多地是在告訴部下這種精神是存在的,去激發這種精神。而龍文章更現實,他面對的是一群已經失掉勇氣和希望的人,煩啦迷龍不知道要英勇作戰嗎?當然知道。然而阿譯最開始的反擊指揮管用了嗎?並沒有。龍文章的貢獻,其實是帶著他的手下一點一點地找回這種騎士精神和勇氣。所以他說,「我帶你們回家」,而不是「我們要回家」。

我想成為李雲龍,不客氣地講,所有人都想成為李雲龍。但是如果有一天,當我真的走到絕境里的時候,我會無比渴望遇見一個龍文章。

這是二者的一個很有趣的區別。

龍文章讓大家進汽油桶的這個情節,是我一直記憶很深刻的一個情節。

這可能是能想像到的最大膽的迷彩。我們先不討論這種東西的可行性,但是這個情節的設計無疑是為了引出龍文章那個「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的主題的。

統一服裝一向是加強部隊凝聚力的一種方式。龍文章試圖用這種方式,重新找回炮灰團內部的認同感。你我來自湖南、上海、廣東、黑龍江,不是一個階層也不是一個年齡段,我們共同的記憶除了顛沛流離和連年戰亂本身也少的可憐。但是現在我跟你至少外表看起來一樣了——大家都是異鄉的鬼,我死了,就跟你埋在一起。

至少在這一點上,蘭曉龍對於人心的把控是頗為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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