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为警务处处长卢伟聪

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本周日晚上在北角目睹十多名防暴警察对数名青年及一对夫妇不合理搜捕,尝试上前调停,却遭警方以阻差办公罪拘捕,被拘押近38小时后「踢保」成功。许遂于今天入禀区域法院,就人身伤害和非法拘留向警方索偿。

许智峰就人身伤害和非法拘留向警方索偿。资料图片

原告人为许智峰,被告人为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入禀状指,警方本月15日晚上约11时许在北角进行人群管制及驱散行动时,许在场处理市民求助,指挥官张志伟当时著许移动至马宝道,许按照指示做后仍被警方以阻差办公罪拘捕,被扣押38小时后终于昨天获无条件释放。入禀状亦指出,警方在无合理怀疑下指许有意图地阻挠其执法行动,是次拘捕及非法禁锢属违法,故兴讼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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