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親姐妹之間債務糾紛

首先來說借錢這個事,主人公三個人,你,你母親,你小姨,5年前你母親跟你小姨借了2萬元,這事實是存在的

但是現在你們三個人當中有一個人說了假話,有可能是健忘,造成了現在這場誤會,既然題主首先提出來疑問,錢款二年前以一次還清,你小姨說沒有還這筆錢,你們說還了,那麼問題來了,這錢是經過你手還的么?或者是說聽你母親跟你說把你小姨的錢還上了,好好想想當時,把自己取款的憑條,和時間,具體參照物證(現場人)都盡量找出來,跟你小姨解釋清楚一點

再者,你小姨收到你們還款,不可能放在家裡,她的存摺有流水記錄的,可以看看當時的那個記錄有沒有二萬元存入,或者是其它用途,有沒有說證,(比如,買車,買房)以上二種條件具備了,再解釋不清,就得認了,畢竟人家借你錢了,沒有別的辦法

古語有句話,親是親,財是財,動財兩不來,既然是親姐妹親哥們,就看你們怎麼處理了,親情重要還是錢財重要,有些話是可以直接說出來反駁的,要不和朋友,鄰居就沒什麼區別了,記住不管誰,這都是經驗教訓,弄不好,丟了親情,也失去了錢財


我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12年買房問二姐借了十萬,當年下半年說還她五萬,通過銀行轉賬到她卡上的,沒有通知她,她也沒有開通簡訊通知,然後到第二年我通過手機銀行轉賬五萬,這筆她是知道的,通知她了。第三年回家的時候,她說借了十萬,還了五萬給她,還有五萬沒還,當時都懵了,自己腦子都一下子沒反應過來,還真以為五萬沒還,後來慢慢想起來的,到銀行各種查,我這裡能查的也只有當時還錢時候的提款記錄,我無權去查她的卡來往款記錄,後來還是她自己去查的,後來查到12年六七月份的時候,是有一比五萬的轉賬記錄的。所以說還了錢,特別是銀行轉賬,一定要自己留下轉賬回執,或者通知收款人


兩萬塊錢,金額不高,還是在親姐們之間發生的事情,實在是令人難以想像。對於沒有誠信,沒有道德的人員來說,不顧社會倫理,不顧親情觀念的人來說,總是麻煩。不過,這個借款金額不高,即便你小姨否認,這種應該也不至於鬧到法庭程序。所以,建議可以找雙方共同的親戚或者其他人員共同協調,解決。

當然,從法律上來說,存在借款事實這個舉證責任要由你小姨來證明。若她無法舉證證明借款兩萬給你媽,而你媽也否認存在借款事實,則將承擔舉證不利的法律後果。

不過,從法律上來說,是否還款,這個事實問題需要由你媽來證明。若是通過轉賬形式還款,這個就相對簡單,只要留好或列印好相應的轉賬憑證作為證據。若是通過現金還款,則將取款憑證列印出來。另外,知曉還款事實的人員可以作為證人證明已經還款的事實。從法律上來說,你本人也是能夠作為證人,但是基於你與母親之間的特殊關係,若是沒有其他證據佐證,證明力相對較低。


說個我的事情,08年我蓋房子,我妹妹借我五萬塊錢。(她買房我先借給她錢,不多,三萬。)當時我老公工資兩千二,我帶娃沒上班。然後我們每個月還我妹一千五。後來工資漲了,就還的快,都是從建行轉。最後還欠三千五吧,剛好發工資。我就親自拿去她家還,當時我外婆一起在著,我說終於還完了,她接過去還數了下。然後,又一個月,她打電話來要錢,說還欠她三千沒還。我當時蒙了,一直在電話說,她就一句,沒還,卡里沒錢。我說最後沒走卡,是親自遞你手裡。她就是咬著沒還。還打電話給父母要。最後我老公沒辦法,問她給要戴爾筆記本,因為當時我們沒錢了,娃娃的伙食費都減少。筆記本是老公辦公用品,才買的。她立馬就答應了。直到很久後,她才說,她閨蜜說了,只有她傻,借錢給親姐蓋房子,都不收利息。她怎麼就忘了,我借給她也木有要利息,所以,是不是忘記給利息了,明白的問問清楚。


在還他一遍也行,不過你得說清這是第二遍,在告訴她銀子錢沒有白花的,我用我外甥一萬塊錢,一份二利息,他說急用,還差一個月不夠一年,我就按一年付他連本帶息,當時外甥不在家,錢給外甥媳婦了,當時他上高中的兒子也在場,過一年後他又問我要,一家人都說沒給,無奈我又給了一遍,不過我給他說了這是第二遍,也跟他說了銀子錢沒有白花的,真說中了,第二年外甥媳婦乳腺癌晚期,花了五十多萬保住命了,因為我聽別人說他不是昧了我一個人的錢,所以很多他門口鄰居給我打電話說你外甥做壞良心事太多了,報應啊,我聽了苦笑了一下,通過那件事情以後我們就斷來往了,所以說勸大家盡量別做壞良心事兒,離地三尺有神靈,會有報應的!


其實,隨意年齡的增大,忘性更大,這種情況我們會常常遇到。

比如,我也曾遇到過這樣的問題。

去年弟弟買樓,我借給他將近二十萬。由於錢有的是直接在手頭的,有的是存上的,所以匯款時,分了三次匯的。他也是分了兩次還的。

今年呢,我買樓,向他借了三十萬,第一次還了十萬,然後又還了兩次,後來我說還剩十二萬沒還時,我弟弟打電話啦,說姐,你是不是記錯了,你還了好幾次了,不能欠十二萬!我說,難道欠得還多麼?他說:第一次還了十五萬,後來又還了,應該不到十萬了呀!

後來我回憶了一下,我沒有記錯。我弟弟後來說他記錯了,是以前我借給他十五萬,他記成我還他十五萬啦!當然了,這個是個喜劇。

你這個確實麻煩點。建議是:

一、能找到匯款憑證就好辦啦。

二、想想這錢是怎麼給他的,當面給的?匯款的?如果是當面給的,都有誰在場,在什麼場合給的,他們都說了什麼話?如果是匯款,查查你有沒有存根?匯到哪個賬號?具體是那一年,哪一月,哪一天?讓她查查有沒有收款記錄。

三、年紀大了,記性不好正常。讓兩個人都別著急,先冷靜處理,好好回想。我覺得能想起來。

四、實在想不起來,協商唄,要不然你有錢,就全出,如果你覺得吃虧就一人一半。但我覺得,親姐妹盡量商量來,要不傷感情。你說呢?

這是我的看法,如果有疑問,下面留言評論吧。


我媽也遇到和你媽媽類似的情況,我覺的有點心寒。幾年前我表哥刷信用卡欠了銀行很多錢,然後又發生了一些事情,錢不夠用。我姨就找親戚們借,很多親戚都擔心她還不了,沒怎麼借。只有我媽覺得那是親親的姐姐呀,就把她辛辛苦苦存下來的4萬塊錢借給了我姨。結果後來事情解決了,我姨先還了兩萬。結果她硬跟我媽說她已經還了3萬了。我媽怎麼說她都堅持說還了3萬。姐妹之間誰會想著讓姐姐寫借條呢?我媽氣的很,最後還把當時的銀行轉賬給她看,她才沒話說。


這事還真有,我們家也經歷過類似的事情,不過不是借錢,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前幾年,我爸媽在家裡準備建房子,而我有個堂叔當時是砌牆師傅,那自家的事當然是給自家的親戚做嘛,後來房子還是如期完成,工錢呢在建房子期間我爸媽還是付了一些給我堂叔,只是還沒有付完,最後剩下將近幾千塊錢(具體多少我也不是很清楚),後來我堂叔來家裡找我爸把工錢付清,然後我爸就當時把錢給他了,就想著都是自家兄弟,錢給了就沒找他寫張收據,當時除了我媽在場也沒其他人,後來沒過多久,我那個堂叔又找到我們家裡來,找我爸要錢來了,我爸說給你了呀,他一口咬定說沒給,當時又沒有別人在場,又沒有寫收據,他就咬定說沒我爸沒把錢結完,有什麼辦法,只能再給他一次錢,幾千塊錢能認清這樣的人也好!雖說親兄弟明算帳,但是沒想到錢算給他了,還這麼卑鄙,不過也難怪像我堂叔那種人現在在村上沒有幾個能和他合得來的,這年頭能相信的人不多,即使是自己親的人,做人做事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從小爸媽就教育我們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現在我也是這樣教我的孩子,不能為了一已之利連做人的良心都不要了……


我也遇到過類似問題,說說我當時怎麼做的吧!

我弟弟在14年的時候買車,我給他拿了一萬,在17年買房裝修的時候,我又給拿了一萬,算下來總共兩萬了。中間因為我有急用,問他要了5000元,很爽快的給了,因此現在還欠我1萬5千元整,可是前一段時間,弟弟在和我閑聊的時候說:「我現在就剩下房貸,每個月還900多吧,什麼外賬都沒有了。」我一下子愣住了,但我沒有說。包括他這話在我跟前也講過一次,我媽還問我說,他欠你的錢都還清了?!我說沒有呀,他那樣說就算了吧,反正是自己的親弟弟,就這樣了!

我當時是這樣考慮的:

1,雖然是弟弟自己買的車,但是我有經常坐的,送我回婆家,來回接我們去市區辦事,小孩子生病也是弟弟開車去醫院的等等,事實上,我們用這個車也不少,也的確幫了我們不少忙,因此我心裡想,這一萬元就相當於我們自己投資這個車了,畢竟咱也在用,相當於共享了吧!

2,裝修時候給的1萬,還了5000,我估計是弟弟忘記了,以為自己還的是1萬元,我是這樣想的。因為弟弟對我還是很親的,沒有理由賴賬,或者他主動提出不還了,我也沒什麼意見。5000元也不多,人家家裡裝修,都會送家電之類的,我反正也沒有送,這5000元就相當於給弟弟買電視機或者是冰箱了,算是我送給他們搬新家的禮物和一點心意吧!

我這種情況是親姐弟之間,賬沒有辦法算那麼清楚,畢竟親情是最重要的,何況我們是親姐弟呢,弟弟有難,做姐姐的義無反顧的幫助他,沒得商量!

你這種情況,建議去找當時的轉賬記錄等有效憑證,如果沒有的話,可以考慮自己的家庭條件以及對親情的重視程度,若重視親情,家庭條件尚可,和小姨再細談一次,商量下,給個1萬,就算是你孝敬你小姨的。畢竟作為債務人,在消除自己的債務時,理應自己保留一些有效證據去證明自己還了這份錢。當然,如果不再認這份親情,那就索性撕破臉皮吧。畢竟2萬不是小數目。自己長點記性就行!


姐妹之間,如果遇到這樣的事,不僅尷尬,而且已經把親情降到冰點。

按理,兩萬元錢,應當是一個不小的數目了,怎麼也不可能出現一個說已經還掉、一個說沒有還這樣的現象。更何況,這還發生在兩個姐妹之間,說起來也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然而,現實生活中確實會有這樣的現象發生,且決不是個別。

如此一來,我們就不能不說,在金錢面前,有時真的會出現感情、親情、愛情被擱之一邊的現象。如果真的發生,什麼姐妹、兄弟、父子、母女等,也就沒有必要做更多的聯繫,更深的交往了。想一想,姐妹之間能夠為了兩萬元錢做出互不信任的事,今後還有什麼交往的意義呢?

實際上,只要查一查雙方在銀行的取款和存款記錄,這個問題也就解決了。畢竟,一般情況下,是不大可能把兩萬元現金存放在家裡在的。如果查出一方確實到銀行取了兩萬元,而一方也在相同時間在銀行存了兩萬元,就能基本斷定出兩萬元已經償還。如果對不上號,也可以找些親朋好友一起來商討。

只是,姐妹之情將從此產生裂痕了,且是一道永遠也抹不去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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