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流泪看完电影《我不是药神》,被人物打动,也因为无奈而痛心。平复心情后想想,面对问题若只有无奈,又和蝼蚁何异?最近,家里年龄比我还小的妹妹查出淋巴肿瘤,我彻夜无眠,理智地分析一下这一社会问题。

在电影里,程勇是英雄,救了千万罹患白血病的人,现实中的药侠陆勇也救助了很多买不起原版药的病人。

但我要问一个问题,如果满世界都是程勇这样的英雄,会发生什么情况?

抱歉,答案可能是很残酷的,医药企业再无动力去研发新药,可能再无新药推出。

网路议论此电影的文章不少,却很少说的全面,一些人不懂经济学,还有一些人号称经济学者,却令人失望的有一些逻辑谬误。

纵观仿制药相关问题文章中,常见的谬误观点,总结下来大概有以下四个:

1.站在制药公司立场说,研发新药成本高昂,所以定价高的。

2.觉得制药公司是谋取暴力原罪的。

3.质疑法律为什么要抓好人的。 4.认为垄断是原罪,应该打破药物行业垄断的。

这四种错误,每一种比前一种的误解更可怕,我们逐一来讲。


1.不是成本的高昂,决定了价格的昂贵。原研药公司必定有超额利润,而且一定要保障专利期内的超额利润。

我之前在《北京房价高不是因为政府拍地价格高》中讲过供需决定价格,而不是成本决定价格。正是因为一旦药品研发出来,有专利保护,在专利期内必定带来超额利润,才有更多的公司和投资人愿意进行超高成本的投资。

而不是成本高,所以药品价格高。如果医疗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都是一个平均的利润率。都是 利润=成本*固定利润率,比如10%,那医药企业哪里来的动力,前期进行大量的资本投资,再经历那么长的等待回本周期?为什么不去简简单单开一个利润率也是10%的毛巾厂就好了。

专利期带来的是一定时间内的垄断,垄断者是觅价者,自己有定价权,在这段时间内可以收取高额利润,才会让更多的科学家、投资者和企业,投入到新药品的研发中,这才可能有更多的新药品被研发出来。

而且医疗企业也不是傻子,如果把价格定的过高,购买者的数量会非常少,他们产生可观利润也是不可能的。他们会以一定的利润为目标,估算出合适的市场定价。

2.原研药公司才是拯救大家的人。

现在很可怕的是有一种观念:觉得仿制药救了大家,起码是仿制药拯救了买不起原版药的穷人。但是没有原研药何来仿制药?鼓励新的原研药不断被研发、通过临床实验,才是真正造福人类的事情。

如果仿制药品泛滥,医疗方向科研人员没有收益保障、原研药公司无利可图,甚至收回成本都困难,今后谁去开发新的药品,解决现在医疗尚未能被治愈的疾病?

有人说,那就让政府给原研药限制价格?或者去打破行业垄断?

3.抱歉,没有20年的专利保护,没有人有动力去做研发。

美国现在有大量的科技创新和医疗创新突破,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1980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拜杜法案」。在拜杜法案之前,科研项目都是由国家拨款,申请了专利,项目就算完成了。但这些专利都没有转为民用、商用,浪费了大量资源。

拜杜法案的核心是允许知识产权的商用,由科学家和公司合作,把专利进行商业转化,并把商业的利益,归公司和专利发明者所有。这就大大激励了企业和科学家研发和转化的积极性。

专利的保护,以及专利能带来的商业价值,让更多的人愿意投入到科技创新、新药的研发和临床应用。否则在100年间,都未见得出现格列卫这类抗癌药品,20年的专利期,让买得起的患者提前100年享受到了药品,买不起的穷人也提前80年享受到了药品。

那么这20年中,买不起的人怎办?抱歉,我也没有答案。生活和现实的选择就是如此残忍。没钱购买原版药,如果有机会买到仿制药,人人都会去买,换作我也不例外。但社会要鼓励创新,让未来更多的人受益,卖仿制药的人,一定要抓。

我很感动于程勇的仁义大爱,他也是我心里的英雄,但社会容不下太多这样的英雄,因为如果遍地都是程勇,可能再无药厂愿意研发新药。你如果说要凭仁心、凭慈善,你愿意去吗?你若愿意,又能有多少人也愿意呢?但利益在前却不同,有大把大把的投资人去投资研发,未来有更多的人受益。你瞧不起的商业模式、市场经济,恰恰拯救了越来越多的人。

支付宝、滴滴、微信层出,让我们享受到更低价、甚至免费的服务,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背后推动他们的亦不是创始人们不惜成本为民服务的热诚,恰恰是背后的商业利益。正如薛兆丰老师所说「商业才是最大的慈善」

4.重新设置专利保护年限?

有人建议,不然把专利保护期调少?比如改成10年。医药企业需要获取高额利润,若改成10年,只能把价格进一步抬高。如果限制不许抬高价格,企业利润减半,就会失去研发动力,若利润减半,则动力减半,未来研发的新药就更少了。


前面说了这么多,难道只是为制度和法律解释缘由,没有任何办法吗?其实解决方案是有一些的,而且看到国家也在制定新的政策,也在不断摸索。

1.国家进抗癌药免除关税。

这个方案在我国2018年5月已经开始实行了,这降低了一部分原研药的成本。

2.全民医保覆盖?个人认为未见得是好的解决方案。

很多省市医保添加了进口抗癌药、靶向药,看起来确实能解决很多医药费高昂,自己无法承担的问题。

但是再细想又不对,其实全民医保不是真正的保险,而是一种福利制度。医保上缴的总金额就那么多,金额是有限的,把很多昂贵的靶向药、抗癌药加报销行列,必定有其他病症的人因此受损,比如可能会出现一些其他药品的缺货,还很多医院根本就不会进口靶向药,如果没有被问及,医院也不会告知有昂贵的靶向药治疗方法。

全社会医保赔付的总金额有限,必定有人因此受害,这只是一种重新切分蛋糕的方式而已。

如果提高医保缴纳金额,或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新昂贵药品纳入医保,提高缴纳额,才是应该的。但医保又是强制缴纳,这反而又降低了大家福利,增加负担。

3.降低行业壁垒,鼓励医疗企业创新

第三个需要考虑的是如果鼓励医疗企业创新,解决方案就是引入竞争机制。如果降低行业壁垒,让更多有能力有资源的企业,都可以进入医药行业。通过竞争,可能会激活我国医疗行业的活力。

有人说如果做互联网的公司,进入医疗企业制药,大家哪能放心?很简单,宽进严出。进入门槛降低,让更多企业互相竞争。在临床实验上,以一样的严苛标准把控,就能保证研发出的药品是安全的。

但是要注意的是,把控严出的出口处,企业对权力机关人员的权利寻租问题。

(权利寻租见《安逸舒适的工作,该享受还是远离? 》)

4.正视商业保险,个人可接受范围内自购保险。

我们这一代,从小可能就对保险有误解,很多人都觉得保险就是骗人、浪费钱的。当遇到了重大的意外和疾病,才发现保险的重要性。

在个人经济能力刻意接受的范围内,建议配置一些保险。包括:补充医疗险、意外险、重疾险、寿险等,来规避意外给人生带来的更大的变故。但一定要量力而行,建议投入保险的金额不要超过收入的10%。

个人保险是根据能力自行配置的,这和全民强制的提高医保金额又有所不同,每个人因需而定,量力而行。保险公司会根据人群分类和风险分摊原则,计算出适合的保额。

最后,我要说的是三句话:第一,商业才是最好的慈善,才能让更多患者受益;第二,没有专利保护就没有进步,科技如此,医疗行业也是如此;第三,作为个人,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按需购买一些保险,分摊未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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