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广告看板,售房广告,房市,房价,房地产,民众观看租屋广告资讯。(图/记者季相儒摄)

▲内政部订立新版包租代管契约,未来民众租屋将更有保障。(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新版「包租代管」契约将在6月1日上路,根据内政部公告,新版合约房东最高可享6千元税金,房客部分不得再任意转租;合约也强调不得任意向房客收取电费以谋取暴利。内政部表示,此次新版契约是为房东、房客双方权益,包租业也应符合新制契约,以建立房东放心出租、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环境。

内政部于今(108)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约应约定及不得约定事项」及「住宅转租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内政部表示,包租业属专业二房东的角色,其应先向房东承租住宅后再行转租给房客,并负责经营管理。本次公告之包租契约,适用于包租业与房东间,包租业除应善尽一般承租方之义务责任外,亦应尽管理房屋之责任,包括执行日常修缮维护事务及制作纪录等。

此外,并应于签订转租契约后30日内,以书面将转租范围、期间、房客的姓名等相关资料通知房东,以协助房东处理租赁大小事,让房东省时又省力,收租也稳定。

为鼓励房东委托包租业经营,条例订有租税优惠,如包租契约期间达1年以上者,房东可享每屋每月最高有6千元租金所得税的免税额,月租金6千元至2万元部分的必要损耗费用以53%计算扣除额,省下来的时间与金钱,比自行出租还要划算。

新增列房客不得再将租赁住宅转租,或将租赁权转让于他人,以达居住使用的目的;为避免包租业借故收取高额电费,谋取不当利益,如明定电费若约定由房客负担时,其计算不得超过台电公司夏季用电量最高级距之每度金额。内政部也提醒房客,台电公司用电量之计费,是依用电度数采累进费率计算,民众可依租屋处共用电量与房东议定费率。

内政部说,包租、转租2项契约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民众或业者如果想更进一步了解租赁条例相关子法及租约内容,可至内政部地政司网站「租赁条例专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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