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风败俗文化史:十五个改写人类文明的堕落恶习   第十章〈大麻文化与迷幻药战争〉部分试阅。

人类历史上,许多文化中都能见到大麻的身影。大麻对人体是透过化学与神经科学的方式作用,然而处于不同文化脉络下,大麻的用途、产生的效果,却可能截然不同......作者亲身体验的警世故事。

 

另一部分精彩书摘: 过度自信的白目酸民,竟然也能是演化优势?-《伤风败俗文化史》书摘

 

呼完大麻好打仗

 

文化会对人的用药方式产生极大的影响,这种文化决定人如何看待大麻的状况有两名最好的证人,一个是今日的西方国家,另一个就是绵延数千年的印度大麻文化。今天你跑一趟在地的大麻店或嬉皮精品店,数十款琳瑯满目的商品会用大麻叶跟象征和平的标志对你眨眼,这是因为大麻真正在美国取得一定的地位,六○与七○年代是决定性的瞬间,而当时的时空背景正是反战的群众运动开始风起云涌的时候。

 

印度走过的路稍微有点不同。

 

第一点,大麻在印度有诸神的背书。在印度有种大麻与牛奶一起煮沸的制品叫做「班」(Bhang),是湿婆神(Shiva)的最爱。这家伙喝下肚,据说一方面能引发宗教性的极乐,一方面也让人对麻木恐惧,根本忘记害怕是什么东西。能够引发宗教性的极乐,说明了为什么「班」这种大麻牛奶会在黑天神奎师那诞辰(Krishna’s Birthday)与色彩节(Holi)等印度教节日上人手一杯;能让人忘记害怕,说明了为什么千百年来的印度战士会在出征前来上一杯。

 

酒精在许多印度城市是从古代禁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因此,世世代代的印度士兵要上战场以命相搏前,他们没办法用酒来增添勇气,他们能倚靠的只有「班」。甚至有一说是锡克教的大师古鲁.戈宾德.辛格(Guru Gobind Singh)会准备「班」来发给要替他去拚杀敌人的军队。

 

古鲁的传说,是我在一八九三年由「印度大麻类药品委员会」(Inadia Hemp Drugs Commission)发行的报告里发现的,那是英国针对印度大麻使用状况所发表的一份调查资料。这份报告声称古鲁曾于北印度的丘陵陷入与若干土帮国王(raja)的战事。他的对手们训练了一头大象来进行刀光剑影的搏击,然后将训练完毕的大象送去进行两项任务,一项是要把古鲁要塞的大门破坏殆尽,一项是要直取古鲁的性命。面对这样的威胁潜伏,古鲁.戈宾德.辛格的因应之道是挑了一位追随者,给他鸦片跟「班」的加持,然后派不知恐惧为何物的他来保护自己。这招果然奏效,而大麻也首次在历史上得到的军事领袖的认证。他的证言靠著锡克教数位古鲁的古代传记《苏拉.帕克什》(Suraj Parkash),流传至今日:

给我一杯……「班」,我上战场不能没有它。

 

「班」不只是印度军队用来提升表现的秘密武器,「班」也是千百年来印度以致幻剂来强化宗教敬拜体验的热门选项。相对于美国,大麻是反文化圈子里用来交朋友、打招呼的工具,印度的大麻则自古至今都几乎都享有主政者与僧侣阶级的公开肯定与完整庇荫。即便是到了全球开始打压大麻的二十世纪,印度的公营商店都还是没有停卖「班」这项商品,同时印度教徒不分年龄,也都还是会在政府认可的宗教典礼上饮用「班」,其中又以色彩节最为知名。春天的色彩节又名洒红节,因为民众庆祝的方式是把染料跟水往彼此身上砸,另外就是卯起来嗨,卯起来享用大麻跟优格做成的水果奶昔,也就是有名的「班拉西」(Bhang lassi)。

 

第一次○○就上手:调配印度阿兵哥最爱的大麻饮品

 

在美国,食用大麻算是一人分饰两角:合法的医疗用大麻是用吃的,药效发挥的效率可以达到最高;「没斩没节」的人想嗨过头、嗨到升天,用吃的难度最低。印度也是有人大麻用抽的,主要是以苦行僧(sadhu)为主。苦行僧抽大麻是用像过度换气似的短促换气,而称为「奇愣」(chillum)的角状烟斗则是他们抽的道具。维基百科定义他们为「禁欲者」或「圣人」。这种解释也不能说不对,但只要有在印度待过一天,特别是如果你待过瓦拉纳西(Varanasi)或瑞诗凯诗(Rishikesh)这类的宗教圣城,你就会知道苦行僧基本上就是「在校园里拿大声公飙圣经经文的家伙」的印度版本……还有就是他们声势比较浩大,一群都是数十人到数百人。苦行僧过的是居无定所,当然也不可能洗澡的放浪生活,也因此不少苦行僧都留著会令人惊呆的落腮胡,发辫也可以长到屁股。他们当中有些是虔诚的宗教信徒,但也有些人会卖哈希什给你──只要你跟他们对眼超过半分钟,他们就会准备对你出货。总之不论是哪一种苦行僧,他们都很习惯用奇愣来抽快乐的大麻烟,而法律也习惯了对他们视而不见。

 

庶民百姓对于取用大麻,基本上还是局限在饮用「班」的范围内。近年来,印度愈来愈多地区强化了管制大麻的铁腕,但每逢黑天神奎师那的诞辰,你还是不难在许多庙宇里找到「班拉西」这种可以让人嗨一下的大麻口味优格奶昔。要是机缘巧合带你来到了北部沙漠的拉贾斯坦(Rajasthan)邦,你会发现多数餐馆或下榻的饭店,工作人员都拿得出能让人超嗨的各式特调液体大麻──「班」。

 

我在北印度待了几个月就爱上了「班拉西」。虽然你在北印街坊买来抽的大麻品质普遍很差,但班拉西的劲道却是一整个要命的强。二○一三年的色彩节期间,我人在北印拉贾斯坦邦的普希卡(Pushkar)市,当时地方上的餐厅老板都会很有心地调制好一桶桶的「班拉西」来免费分给来参加庆典的人,而且不问印度人或外国人都有这种好康。喝了班拉西,大家才有活力去互扔颜料彩漆,才有在大汗淋漓、肤色各异之人群里舞动的疯劲。

 

在进一步谈大麻饮品怎么做之前,我觉得我好像不能话只说一半。我应该先跟大家更详细地说明一下色彩节发生的事情。一整座城市的居民,一同摄取了极高剂量的大麻,到底会是幅什么样的光景呢?说穿了,色彩节就是个天杀的疯人院。每一个人、每栋建筑,每一样会呼吸不会呼吸的物品,包括路边的流浪狗,全都像被打翻的调色盘给砸到了一样。不论是人、狗,还是房子,身上都会「弹痕累累」地被扔满了彩色的粉,被装了颜料的水球击中,或被瓶子里染色的水给洒到。在像普希卡这样的小地方,基本上每个大男人或小男生都会把班拿起来畅饮,没人管你的年龄。

 

这时候就是要泼漆、就是要扭动身体啊,不然色彩节要干嘛?在地人会把彼此的衣服扯掉,顺便把搞不清楚状况的观光客衣服也给扯掉。晚上会有人燃起熊熊的营火,同时事情会变得有点失控。在舞会上,与我同行的女性友人被很不客气地摸来摸去,然后扯衣服的状况也在某个程度上变得暴戾到不是节庆两个字就可以解释过去。除了是个节庆,色彩节还是个社会安全阀,黎民百姓可以稍微「酒后乱性」来释放压力,而这平常都是习俗与信仰说不可以的事情(话说在普希卡,你平日是没办法合法买到酒的)。

 

我住宿的饭店也提供各种以班为基底的饮料,这包括有一种混合了班的苹果汁在我肠胃炎大作的时候帮了大忙。身体恢复了之后,我跟饭店的主厨交了个朋友,然后跟他要到了下面的食谱。

 

材料:

一小堆大麻,大约人的拳头大小(如果你手上有的是低品质、种子很多的大麻,那就抓四分之一盎司或约七公克的重量。如果你有的是医疗级的大麻,那就抓一个人不超过一公克就好)

一杯牛奶或杏仁奶

一组杵臼

一汤匙椰子油

四分之一杯优格

一堆什锦水果,数量与种类不拘,任君开心

一台电动果汁机

 

做法:

教我调制「班」的这位指导老师并没有使用秤或量杯。他随手抓了把大麻花苞,差不多四分之一盎司的量吧,然后将之扔进了两杯左右的水里。他连同大麻跟水煮沸了数分钟,我则利用这空档问了他是在哪儿学会了做「班」。他说这有点像是他们的家族事业,他亲戚靠做「班」的技术而在城里弄出了点名堂,他只是把承袭了传统而已。

 

我没办法判断他是不是在唬烂我,但他的食谱算是还蛮靠谱。

 

大麻跟水煮开了大概五分钟后,我的恩师拿起一块石头,开始在一尊平坦的大理石上把湿润的大麻捣成泥。等大麻泥被捣得黏呼呼之后,他便将之倒入了果汁机,将优格、水果,还有一开始用来煮大麻的水通通打到「你侬我侬」,大麻水果优格饮品就完成了!经我一试,师傅的作品是真货──因为我嗨了!

 

印度的「班」可以强到十八禁,但印度的大麻多半属于野生种且栽种在户外。总之在我想从洛杉矶舒服的家里复制这种饮品的时候,遇到了一些……嗯……困扰。我的老师没用秤,但眼睛告诉我他煮了大概四分之一盎司的大麻来做我的那杯「班」。我于是用了大概八分之一盎司来当作一人份「班」所需的量,因为我假设我在洛杉矶大麻有印度大麻的两倍强。

 

我这么想并没有错!但也不算全对就是了。

 

我把大麻对两杯水煮了五分钟,滤掉了水,然后分两次倒进一杯杏仁奶(一次半杯),将杏仁奶跟大麻一起捣成泥,然后同样分两回把杏仁浆滤到玻璃杯里。杏仁奶都用完了之后,就换椰子油上场了。我把四分之一杯的液态椰子油捣进了大麻里,然后同样把油滤了出来。最后我剩下的就是大约两杯的液体,还有被我蹂躏到无以复加的大麻残局。靠著这两杯液体,我调配出了四杯饮品:两杯是水果优格口味,两杯是可可(粉)优格口味。

 

我拨的如意算盘是这可让四个人嗨,但又不会太嗨,人生就是有这个「但」,而且这回我误判得有点惨。

 

拿美国加州的医疗级大麻去跟印度拉贾斯坦邦路边的杂草大麻比,就像是「拿鸡腿去比XX」,是一个前者「虐菜」后者的概念。医疗级大麻的纯度就算打个五折,拿去做「班」的原料都非常不适合。像这样的东西,不要说一杯,一个人喝一小口就差不多了,结果我喝了也不多啦,就八盎司而已(而且人家还有放水果跟优格)。我倒了相同的分量给另外三个人,他们分别是大卫.贝尔(David Bell)与乔许.萨贞(Josh Sargent)这两位是我的研究同仁,以及跟著我吃了不少苦,我未过门的爱妻玛珍塔。

 

我先把自己的那杯给干了,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但十分钟不到我不单单是嗨而已,我是嗨到觉得人「不爽快」。玛珍塔果然冰雪聪明,她只啜饮了一两口自己的那杯「班拉西」,而我也必须肯定她有来警告我说这东西不可小觑,是我不懂得「听某嘴大富贵」的道理。我总以为自己在加州喝过两年洋墨水(嗯,不对,是服用过医疗级大麻),所以我坚信自己的体质特异,不会才喝一杯这玩意儿就想要躺平。

 

但我把这玩意儿想得太简单了。

 

一发现这东西果然超强,我立马冲去警告大卫跟乔许,但一切都已经太迟了,他们那两杯都已经差不多见底了。但在那个当下,我还是牵强地抱著一丝希望,最嗨大概就这样了吧。

 

结果是没有最嗨,只有更嗨。接下来的一个地球小时,我们的「高度」从地表升到大气层,然后再从大气层进入外太空,一整个太空漫步起来。再接下来的几个地球小时里,我两眼确定都已经睁开了,但我看到的除了幻觉,还是幻觉。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全身不遂,颈部以下瘫痪,一下子觉得自己呼吸困难。大卫一度只能悲观地认定自己要死了,便要我打电话叫救护车。就这样现场出现了打火兄弟,但对于跑这一趟只是因为这儿有人大麻过量要送医,英雄无用武之地的他们显得老大不开心。

 

相信我,我知道这一切听起来有多离奇、多滑稽。大麻应该是地球上最最温和的麻药了,但也正是因为大麻无害的名声太响亮,我才会一个不小心低估了它。以靠著麻药升天而言,我不算是个资历太浅的太空飞行员:从十九到二十二岁的这段期间,我不少时间不是待在不同的幻觉里面,就是正要从幻觉里返回地面。所以我不是没有经验,问题是这次我没有心理准备。「班」我不是第一次下肚,医疗用大麻的潜在强度我也清楚。但就像为大麻相关就医人数跳升百分之五十九贡献了一己之力的每个人一样,我小看了大麻。

 

我把大麻当成了开心一下无伤大雅,想来就来不会怎样的普遍级麻药。结果大麻大神给我的天罚就是连续几小时的可怖幻象。大卫活了下来(就跟你说大麻不会要命,是不是?),而我慢慢也不再一阖眼就巨细靡遗地预见自己凄惨的不同死法。但大麻已经给了我跟这世界一个很明确的说法:「有种就再狗眼看人低,你们这些白痴混帐。」

 

还记得我在本章开头引用的那篇研究〈为受控的麻药使用开发出仪式与社会赏罚的次文化效力分析〉吗?那份研究里引用了一名匈牙利精神科医师汤玛斯.萨兹(Thomas Szasz)的说法:

或许因为在所有的主要国家里,就属美国最不具备历史传统,所以美国人最容易误解了仪式的本质是其他的东西,而结果就是我们把魔法误认为医学,把仪式效果跟化学诱因混为一谈。

 

喔!汤米啊,汤米,我早听你的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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