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刘冠廷、范正祥台北26日电)高雄气爆案,国民党立委今天直指,高市府有4成责任,但目前灾民拿到的款项是善款,非赔偿金,市府掩盖应负责任。民进党立委刘世芳说,市府保障灾民权益,不容抹黑。

2014年高雄气爆案,高雄地方法院认定中油无过失责任,高雄巿政府、荣化及华运应负过失责任,比例分别为40%、30%、30%。受灾户对原告高雄巿政府的赔偿请求权已超过2年短期时效,被告荣化等的赔偿额,依法应免除原告高雄市政府原应分担的比例。

国民党立委陈宜民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他说,目前灾民拿到的款项是全国民众的善款,而非肇事者的赔偿金;高市府利用「代位求偿」把矛头转向企业,遮掩了应负的责任,高市府有4成的责任,却可以分文不赔;呼吁监察院应针对错误的「代位求偿」启动调查,严惩不法。

与会的国民党立委黄昭顺则说,今天的判决非常清楚,就是高市府需负最大的责任,因此请时任高雄市长的总统府秘书长陈菊,出面说清楚,还给灾民公道。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许智杰、周春米及高雄气爆自救会会长陈冠荣上午也共同召开记者会,对于4年前发生的高雄八一石化气爆事件,强调市府的处理作为保障灾民权益,代位求偿不容抹黑,呼吁各界站在疗伤止痛、哀矜勿喜的心情看待此事,不应选举到了就以选举操作,任意栽赃抹黑高雄市政府或不相干的人士。

时任高雄市副市长的刘世芳表示,求偿救助,轻、重伤者及各类财产损害,2015年12月完成民事起诉程序,签约3149件,拨付救助金新台币6亿3481万元。3方协议启动和解,气爆后第一年启动,32名罹难者家属全数完成和解;气爆后第3年启动,65位重伤者,63位完成和解,比率为97%。

刘世芳说,「高雄市政府其实是承担了绝大部分灾民在争讼程序当中的风险」。

周春米则说,气爆案发生时,当时市府就经由高雄律师公会和法律扶助基金会两大系统,透过律师协助灾民,就将来相关要取得损害赔偿证据作基本的保存扣押。

她说,现在外界误解或流传的所谓「代位」或「时效」,事实上受灾户损害赔偿在2、3年前就已经完全给付完毕,没有以讹传讹的所谓「时效已经消灭」的问题。(编辑:李信宽)1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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