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委员林建智表示,为确保消费者权益,将对房贷寿险祭四大监理措施,包括:以借款人为要保人、提高分期缴比例、禁止搭售、既有的以银行为要保人案件应补客户同意书。 台湾人寿昨(14)日举行第4届金融保险论坛,林建智受邀演讲2013年银行保险新趋势,预告金管会历经2年讨论的银行保险监理已凝聚共识,保经代责任将加重、银行则大幅减轻。

银行保险已成国内人身保险初年保费销售第一大通路,因保单商品实际上由银行通路卖出,外界曾力倡,应开放银行兼营保险经纪人业务,并设置专责部门。据了解,金管会并不采纳此一做法,最新监理方向为,银行未来只扮演「场地提供者」角色,通路责任将由保经代负责,产品责任则由保险公司负责。

林建智说,未来将加强对经代业者的监理强度,以金融消费评议为例,金额100万元以下、消费者接受的话,评议有拘束力,许多小型经代业还没完成签署。 因保险案件在评议中心受理争议占比高达88%,林建智以近年热销、累计已卖出10万件的房贷寿险为例,解约金问题占房贷寿险争议的43.5%、销售争议则占27.5%、保单贷款争议占10.9%、其他占18.1%。 他表示,金管会为防患未然,特地赴英国考察,英国的「还款保障保险(PPI)」商品与台湾的房贷寿险类似,当借款人因疾病或失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可透过这类商品提供支付保障。 他说,PPI在英国的申诉占比,从2007年2%快速上升至2011年的51%,预估今年仍有上升趋势。而光是2011年,英国金融业因不当销售PPI之申诉案,已赔付客户19亿英镑。 林建智说,房贷寿险在台湾虽然还只是「小小的未爆弹」,但英国PPI殷鉴不远,因此希望未来改以借款人为要保人。现行的房贷寿险几乎都是以银行为要保人、受益人。

至于已经销售的10万个案件,希望可以提供变更以借款人为要保人的机制,若要维持银行为要保人也可以,但希望客户能补签「借贷保险专案同意书」,好让客户了解状况并须签名。 缴费方式也希望多样化,他说,目前房贷寿险趸缴占96%、期缴占4%,也希望提高期缴比例。

资料来源参考-经济日报/陈怡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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