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享】动用私刑维护社会正义,这样的行为真的是正义吗?

考警察/一般警察特考/警察考试/行政警察

肉圆不加辣,是近期大家关注的家庭暴力事件,据报导陈述,一个父亲,因孩子帮忙买的宵夜没有加辣,就对自己的儿子施暴,想要保护儿子的母亲,也一同受到自己丈夫的痛殴。
 

事件爆发后,父亲施暴的影片映入民众眼里,引起社会公愤,总有一群充满正义感的民众,想要给这位父亲一些教训,因此网友纷纷肉搜这名家暴男,查到地址后直接登门拜访,不但进入家暴男家里递辣椒、搧巴掌,还有网友直接带著锅子、卡式炉、辣椒等,在他家楼下炒起辣椒锅要给家暴男尝尝。


这样动用私刑维护的正义,会带来甚么代价,你清楚吗


 私刑正义真的是正义吗...

1. 一时的激愤,让自己也成为了施暴者

民众对加害人施暴,这样具有攻击性的行为,可能已是刑法第277条伤害罪的现行犯,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罚金。而网友进入施暴男家中时,也有可能会构成刑法第306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居罪,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

2. 「激于义愤」伤害?

伤害罪和杀人罪一样,都有在义愤情况下,得以减轻的规定,但不论是杀人罪或伤害罪都有「当场」这个要件。

►当场激于义愤,指的是让人义愤的事情必须与伤害行为同时存在。
在肉圆没加辣案件中,孩子被打是让人义愤的事,但当下网友并不在他们家中,后续基于气愤难忍而伤害,不能构成义愤伤害罪。

3. 救孩子不是正当理由吗?

无故侵入他人住居的「无故」,指的是无正当理由。
若今天听到邻居家孩子被打,哭喊救命,这时候冲进他人家,须要负刑责吗?「救小孩」不算正当理由吗?

这里所指的正当理由,应该限于得屋主同意或有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例如:有搜索票的情形或消防员依法令的救助行为等。

即便民众救助孩子的行为符合无故侵入住居的构成要件,善心的民众,仍可依刑法第23条规定,阻却违法;在保护邻居小孩的身体健康权下,采取侵入他人住居阻止,应该是有效的手段,则可以主张正当防卫阻却违法。

4. 私行暴力绝非正义

在看过施暴影片后,让所有民众觉得非常愤慨,因此许多具有正义感的民众纷纷到施暴男家楼下施行正义,但私刑暴力就是实现正义吗?
执法机关的设置就是为了要让事件能有公正第三方,出来主持公道,如果每件犯罪,我们都可以直接动用私刑,那法律条文跟执法机关不是形同虚设吗?况且,若我们支持动用私刑,自己也会成为施暴者,因而触犯法网,所以,无论任何案件,都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情绪失控,使自己也成为施暴者,实在得不偿失。

5. 可以把家暴父抓起来吗?

当然,仅因为肉圆没加辣就殴打小孩,进而殴打妻子,这样的行为绝对是不正当的。虽然这件事实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条第2款应属家庭暴力罪之范畴,且如是涉犯家庭报暴力罪,检察官通常可考虑如符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9条第2项、第30条等规定可实施拘提,拘提后甚至可以向法院声请羁押。

新闻来源:YAHOO奇摩新闻-法操观点


 两津提醒大家
虽然这则新闻使每个人都很气愤,但绝对别因为一时的气愤动用私刑来维护正义,让自己成为施暴者,因为私刑正义绝非正义,所以才有司法单位的存在。


想要实现正义,可以透过正确的管道,或是让自己成为具有公权力的警察、检察官、调查员等相关的执法人员,这样一来就能发挥真正的正义来维护社会正义。

事不宜迟,现在社会就需要像你一样拥有正义感的人!

立马了解如何成为对社会有所贡献的警察
>>立即了解<<


你还想知道...

108年一般警察特考考情资讯

警察的薪资福利有多好?

一般警察特考招考组别及缺额
当一名警察需要甚么条件?
考警察会不会很难?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