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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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籍的浸大学生涉于理大冲突中,管有内含易燃液体的汽油弹,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裁判官一度要求调高保释金及其母须留港照顾被告,方考虑批出保释令。惟再次开庭后,控方突称警方有意加控较严重的暴动罪,并已交予律政司考虑,遭羁押近两个月的被告终获准担保外出至下月26日,期间等候相关鉴证报告及索取法律意见。辩方称被告于8月下旬才来港,并不清楚反修例示威状况。

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下令被告交出1万元保释金、母亲人事担保1万元、两名浸大教授分别两万元人事担保、不可离港、与母居于浸大宾馆、守每晚宵禁令、每周往警署报到及禁足弥敦道及佐敦道等一带。

男被告Nukpi Abilkaiyr(19岁)被控于去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佐弥道交界近灯柱DF0437A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汽油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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