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一方律师:《紧急法》中没有清晰定义「危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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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去年10月初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高等法院原讼庭早前裁定《禁蒙面法》及《紧急法》违宪,并下令《禁蒙面法》即时失效。律政司就此提出上诉,案件今于高等法院上诉庭展开第二天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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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泛民一方的李志喜资深大律师称,《紧急法》中没有清晰定义「危害公安」,并授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绕过立法会「先订立后审议」附属法例,故事件不会因为法庭就「危害公安」作出定义而完结,故法庭应建议立法会日后全面撤销被裁定违宪的《紧急法》,以防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日后再引用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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