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律师指条例在回归前已被引用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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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去年10月初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高等法院原讼庭早前裁定《禁蒙面法》及《紧急法》违宪,并下令《禁蒙面法》即时失效。律政司就此提出上诉,案件今于高等法院上诉庭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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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一方的余若海资深大律师陈词时指,香港无论回归前后亦一直维持是一个行政主导的系统,行政长官有权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并公布法律,亦有权决定政府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而《紧急法》在1922年已订立,早于香港在九七回归前已实行并被引用数次,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与基本法抵触的法例外,应继续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以保持法律上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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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荣铿在开庭前向传媒指《禁蒙面法》只深化了社会矛盾,但无助解决政治争议,故认为当局应该撤回上诉并接纳原讼庭的裁决。

郭荣铿(左)开庭前指《禁蒙面法》只会深化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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