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吁随身带担保纸~

一名理大暴动案被告早前获法庭批凖于1月6日离港赴日交流,却于昨晚11时许欲离港时,被指违反保释条件而遭拘捕,今早解九龙城裁判法院处理。控方在庭上多次强调,被告已依足程序,于离港24小时前向警方报到,机场警员亦知悉他获准于1月6日离港。裁判官严舜仪表示,由于被告离港时仍未到1月6日,法庭的批准令尚未生效,警方出于责任所在才拘捕他,又建议被告随身携带担保纸,以防万一。被告准继续以原有条件担保。

男子涉理大暴动案获批赴日交流,早5分钟离境再被捕。 资料图片

辩方透露,被告24岁梁嘉淇原定乘搭今日(6号)凌晨1时25分的飞机,前往大阪大学交流。惟当被告于昨晚(5号)晚上11时55分到达离境大堂时,却遭入境处职员指他违反保释条件。警员期后到达,被告当时没有携带担保纸,多番解释不果,当场被扣押。裁判官严舜仪今日在庭上强调,被告离境时,批准令尚未生效,被告理应6号凌晨零时方能出境,故警员并无酌情权放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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