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6日召开行政立法协调会议。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会后转述,会中决议在「文字微调、内容不变」的原则下,将政院版本第一、二、四条进行微调,包括将「同性婚姻」的文字改为「登记结婚」。(图/记者林人芳摄,2019.05.16)
立法院今(17)日三读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确定同性伴侣在5月24日之后,可以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表示,行政机关已经准备好了。(资料 照/NOWnews)

立法院今(17)日三读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确定同性伴侣在5月24日之后,可以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太阳出来了,看到彩虹了。行政机关已经准备好了,各县市的户政系统这两天将进行更新,如期共所有同志进行结婚登记。

行政院今天在「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三读通过后,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率内政部次长陈宗彦、法务部次长陈明堂举行记者会,除了感谢立法院跨党派立委的帮忙外,也正式宣布「行政机关已经准备好了。」

Kolas Yotaka 表示,今天台湾创造了历史,让同志可以登记结婚了,看到很多人一早就在立法院外淋雨,刚刚雨停了,太阳出来了,看到彩虹了。这次召开记者会,要特别感谢立法院不同选区的委员,面对选区内不同压力,共同承担压力,通过行政院版专法。

她感性的说,这次的同婚专法三读让台湾成为亚洲第一的国家,而院长苏贞昌一整天都在办公室关心三读过程,最后结果令人相当欣慰,行政院要对立法院要表达感谢,今天要告诉各界,行政机关准备好了,户政机关做好万全准备,欢迎同志朋友结婚登记。

陈宗彦表示,内政部在专法进入立法院审议时,就已准备了两套登记版本,将针对各县市的户政系统在今、明两天进行更新,一定会赶在5月24日当天,提供所有同志伴侣进行结婚登记,他说,截至5月7日为止,全国已有254对同性伴侣预约登记结婚。

陈宗彦指出,同志结婚登记与一般结婚登记的差异不大,与异性结婚相同,未来只要是两位相爱的同性恋人,在取得两位见证人的状况下签署,就可以到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身分证上也一样互称呼配偶,仅会在户政系统上记载同性结婚登记。

至于收养的部份,陈宗彦说,依照专法,若两位都是男性,一位是父亲,则另外一位是养父;如果两位都是女性,一位是母亲,则另外一位是养母。

陈明堂则表示,依照专法的内容,同性关系登记为「结婚登记」者,最低年龄为18岁,在日常家务互为代理人,遗产继承互为法定继承人,财产上准用民法「夫妻财产制」。若有争议,则适用「家事事件法」。

他指出,至于在收养子女方面,同性结婚得「继亲收养」,也就是容许其中一人已有亲生子女,伴侣可收养成为共同双亲;但「接续收养」(其中一人已有收养的非亲生子女,伴侣想收养成为法定父母之一)和「共同收养」都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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