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制出境座谈会-陈志祥。(图/记者黄克翔摄)

 ▲陈志祥法官因发言不当,遭法官评鉴委员会决议送监察院审查。(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基隆地院法官陈志祥在担任司法院职务法庭法官时,审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陈鸿斌对女助理性骚扰案,并做出轻罚200万元的判决,事后又在广播、电视上公开谈论轻判理由。陈志祥被送法官评鉴后,法官评鉴委员会28日做出决定,决议将陈志祥送监察院审查,并建议记申诫惩处。

陈鸿斌被控自2012年起,以「祈祷、感动」等借口,多次要求女助理握手、拥抱,并表示有他的支持,续聘助理应无问题。女方为了保住工作,勉强讨好态度回应,陈鸿斌还涉嫌趁机强吻。被骚扰女助理事后在脸书抒发心情,陈鸿斌经法官评鉴委员会审理后,决议送职务法庭裁判。职务法庭以违反法官法,2016年10月间判决免除陈法官职务,改任其他职务。陈不服提出再审,职务法庭再审后,去年3月间做出改判,改处罚款法官一年薪水,约200万元。再审决定出炉后,引发争议。

而当时职务法庭由陈志祥担任受命法官,陈志祥随后在去年3月12日及13日,接连8次以担任现场来宾、电话连线访问等方式,在新闻媒体节目谈论本案,并发表引起争议言论。

陈志祥在节目上说出:「如果用一般的术语就是办公厅恋情,让那个法官觉得好像有机可乘,所以去河堤那次就是一个正式的试探,那都是一个试探的过程,所以我们才用那个名词说那是一个试图发展成婚外情没成功的一个个案。」、「我们判断那是两情相悦之后,男生试著要发展婚外情未遂的一个阶段。」、「如果你们两个人两情相悦,在那边挑逗,他只是言行不检,想要试图发展那个婚外情没有成功嘛」及「(节目来宾问:她闭上眼睛知道会被吻吗?你们卷宗有显示说,我闭上眼睛,就表示我要亲吻你了…)我想这部分我不需要再跟你争执,因为一般人都知道闭上眼睛之后,后面会有什么动作。」等语。

司法院、法官协会认为陈志祥言论不当,决定送法官评鉴。法官评鉴委员会于28日做出决议,决定报由司法院将陈志祥移送监察院审查,并建议申诫。评鉴委员会认为,陈志祥的发言内容不具客观性,造成社会对于法官于性别平等知识不足及职务法庭官官相护之质疑,情节重大;但考量他过去任职法官期间历年考绩良好,未曾受有惩戒,且多次为保障相关当事人权益积极声请释宪,并因此获致多号解释。陈志祥因个人主观上急于澄清,未有不良动机,因此委员会认为申诫处分,就已足资警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