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严,大家都知道,但是也没有到草木皆兵的地步,很多就是罚你的小钱钱。但是很多罚得力度也是很可怕的,比如随地乱扔垃圾,就要罚你2000新币,差不多1万人民币,就问你怕不怕。而像随地大小便,走私香烟也是会被罚款。而偷窃则会被判进入监狱等等。那么接下来就要说说,哪些罪行会使你被鞭刑?非法居留大家因为各种有效签证才能入境新加坡,可是当你的签证要过期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离开新加坡,一旦你的签证过期你还没有离开,就是非法居留。而新加坡对待非法居留是非常严厉的,不仅要罚款坐牢,甚至还可能被鞭刑。蓄意伤害故意伤害别人,在任何国家都是严重的罪,在新加坡也是,不仅会被处以5000新币以上的罚款或坐牢2年等,还会被实施鞭刑。强奸新加坡对待强奸打击的非常严厉,一旦出现强奸犯,不仅会判决10年以上的监禁,而且一定会实施鞭刑。贩毒贩毒是大罪,在新加坡和中国类似,发现贩毒就立即逮捕。不仅判处20-30年监禁,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死刑,而在判处死刑的同时,也会实施鞭刑。谋杀谋杀会被判死刑。一般来说故意谋杀这样的情况,基本上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都会被判死刑。新加坡一直以严明的法制,安全的社会环境受到各国人的喜爱。所以来新加坡游玩居住,一定要遵守新加坡的法律,以免被打鞭子哦。而且鞭刑的过程是直播的,而且收视率非常高,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新加坡没有出现鞭刑的案例。

新加坡绝对是一个法治国家,你走在街上不必担心被抢被盗。当地人告诉我们晚上出去的时候2、3个人最好,千万不要超过五个人,否则容易被警察询问,当做社会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在新加坡已经一周了,没有看到一个警察,但是每个人都相当守秩序,因为电子眼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男士抽烟必须在指定地方,一旦随地乱扔烟头,马上有人(便衣)蹦出来,罚款150新币(1新币相当于5元人民币)!

新加坡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只有30年的历史,可谓小巧。但从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上来说,它却是大而全,既有同国际法接轨的法律,又有适合本国国情的独特法规。

特色之一:有完备的法律体系,现行法律数百种,法律调整范围渗透到各个方面。 新加坡立国时间较短。在1965年独立前,作为英国殖民地,新加坡受英国统治100多年,没有自己的法律,完全沿用英国的基本法体系。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一开始就十分注重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仅1984年到1994年10年间就8次修改宪法,使宪法更具本国特色,更显法律威力,并使共和国宪法、国会法规与法律条例、司法判例、法律惯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编成一张威力无比的恢恢法网。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新加坡现行法律有400多种,法律调整的范围非常广泛。从政府权力、商业往来、交通规则、旅店管理,一直到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无所不包,以至象口香糖不得在新加坡生产和销售也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可见,正是得益于如此完备的法律制度,新加坡才有了井然社会秩序和幽雅洁净的生活环境。

特色之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国人还是他国公民,在新加坡触犯法律,一样施法,治罪不二。 新加坡可以说是非常严格地执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法律原则的。在新加坡,本国公民一旦犯罪,毫无私情可徇,不管是职位显赫的高官,还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一样受到惩罚。即使是外国公民或法人在新加坡犯法,新加坡也不怕强国、大国施压威胁,同样是按照罪行严惩不贷。1994年轰动全球的新加坡高等法院惩处美国少年迈克·菲「涂鸦和破坏公物案」,尽管美国总统柯林顿屡屡求情,申辩迈克·菲未成年,要求送交美国法庭处理,但新加坡不受干扰,仍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判其坐牢6个月和鞭刑6鞭。还有象惩处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撰稿人林格尔诽谤案;处理涉及英国、德国等大国的英资巴林银行事件,不管外国如何阻挠、干涉,新加坡最终还是将涉案外逃犯引渡回新加坡。就此事,新加坡政府曾告诫国人及驻新人员:「如果任何人被证明在新加坡触犯法律,不论他在什么地方都会引渡他。」由此可以看出,新加坡的法制是神圣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执行法律是公平、公正,严厉、严格的。 鞭刑执行的时候也蛮有人情味,体质弱的打一鞭后,回家养伤,伤好了再打第二鞭……执刑人都是经过训练的,一鞭子下去绝对皮开肉绽。新加坡的学校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可以鞭刑惩罚,但只有校长一个人有此权利,而且只打男生不打女生。我们在克明小学就看到了校长用来执法的鞭子,他们认为学校的校规应该和国家的法律相一致,难得的是家长非常理解和支持。

特色之三:「有法必依」在新加坡得到切实的体现,可谓严刑峻法、赏罚分明、执法如山。 新加坡是个法律关系渗透到国家、社会、家庭各个方面的法制国家。法律已成为新加坡立国、治国、强国的重要支柱。在新加坡,贩卖或携带15克海洛因或因30克吗啡的贩卖者要被判处绞刑。在新加坡还保留著鞭刑,这是针对那些对社会危害较大、判刑又不足以惩戒的罪犯施行的,一鞭打下去,皮开肉绽,足以威慑歹徒,使其念之发抖,终身不敢再犯。1995年10月21日,新加坡实施的刑事法还授权警方可以不定期拘留有足够目击证人或证据而又无法指控的嫌疑犯,这样可对极少数重大嫌疑犯长期扣押,这无疑对黑帮分子起到威慑及阻吓作用。另外,新加坡对于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的携带武器行凶或导致种族冲突的案件,法庭会特别予以重判。 在新加坡,无论处理社会问题、经济问题还是家庭问题,人们都将其纳入法制轨道,有事找法,犯法认法,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从新加坡井然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国家风气,便可能看到新加坡「以法治国」、「严格执法」是让每一个公民都对自己本身的行为负责,以使整个社会都感到安全和不受干扰。而不是一味迁就违法公民的要求,更不搞什么所谓西方人的「民主」、「自由」和美国人的「人权」,丝毫不给嫌疑犯或犯罪分子特殊权利和地位,「群体利益至上」已成为新加坡司法制度的指导原则,有法必依,严刑峻法,就是要以法律的威力来维护群体利益,震慑个别犯罪分子。而且一旦触犯法律,个人信用就会严重受损,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被拒,没有改过的机会,直到死去。所以在新加坡没有人敢以身试法,所以在新加坡每个人都很安全,我们深有体会。


众所周知新加坡这个国家虽然不大,但是它的法律可谓是世界最严:你闯红灯罚!骑车过天桥要罚!随手乱丢垃圾也要罚!晚11点以后公共场所卖酒、喝酒罚罚罚!甚至连那在MRT上吃东西都要受到惩罚!

新加坡国父李光耀认为:人性本恶,必须加以制止恶的一面。所以新加坡的法律可谓事无巨细的跟每个人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息息相关。不仅如此,鞭刑、绞刑等酷刑也是保留至今。

鞭刑,通俗说就是打屁股,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还在使用的一种酷刑。当今世界共有16个国家仍保留鞭刑,其中最出名的是新加坡鞭刑。这一鞭下去,皮开肉绽,鞭刑对肉体的痛苦没受过鞭刑的人是永远体会不出来的,有的犯人会疼得小便失禁,有的会直接昏过去。

那么,新加坡鞭刑有多痛?什么情况下会挨鞭刑呢?今天就给大家做个介绍。

惩罚要求:

1、男性(女性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会被处以鞭刑)

2、年龄18—50岁(未成年人和上了年纪的也是不会被判处鞭刑的)

3、身体条件允许(行刑前医生会对受刑者检查身体)

4、死刑犯人不执行(出于人道主义,不会让死刑者行刑前再遭受身体的痛苦)

犯罪条件:

1、持利器抢劫(如匕首、长刀)

2、骚扰、强奸罪

3、携带毒品小于15g

4、逾期逗留超过3个月

5、乱涂鸦

最著名的例子:1993年,18岁的美国少年迈克尔·费伊在新加坡境内公路上肆意破坏交通指示牌,并用喷漆涂鸦20多辆轿车,因不承认罪行,被法官判决鞭打6下并坐牢4个月。当时震惊美国,时任总统柯林顿还亲自向新加坡政府求情,时任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以尊重的姿态同意请求,将鞭刑调整为4下!

6、非法金融交易(有几率被判)等

具体情况:

1、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形象地说约有扫帚把那么长,成年男子的小指头粗细。在行刑的前一晚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这是为了增加刑鞭的柔韧性,防止刑鞭断裂,藤条上的木刺扎进犯人肉里。行刑官在行刑前还会在藤鞭上涂杀菌剂,以避免犯人受到感染。(其实还是很贴心的)

2、行刑者:执行鞭刑的狱警都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他们身材高大、身形魁梧,要求用最大力气执行。新加坡监狱长曾说:「执行鞭刑时,行刑狱警用的是全身力气,他握紧刑鞭,抡圆胳膊,以脚为支点转半个圈,重重出手。」一鞭下去皮开肉绽,一般每三鞭就得换一个行刑者。每一鞭都要打在不同的地方,要避开已经打破的地方,后一鞭会比前一鞭略高或略低,最后痕迹会像机器般准确地在罪犯的屁股上整齐排列。

3、鞭刑情景:鞭刑室十分宽敞,房间中有列桌子,监狱官坐在桌子后面监督行刑。房间的另一头立著高2米7左右的鞭刑架,由木制材料制成特别牢固。行刑时犯人被赤裸裸的绑在刑架上,护住腰和大腿,只露出屁股。两个狱警分立两边,同时还有医疗人员在场,随时判断犯人状况。

其他事项:

1、被判处鞭刑的犯人不会被告知哪儿天执行,通常都是执行的当天才会通知,这样做是为了让犯人没有心理准备,时刻生活在恐惧中。

2、每打完一鞭,医生都会对犯人进行身体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便会停下来。

3、鞭刑的数量为3—24下,这是因为新加坡政府做过实验,一般男性的屁股从顶端到末端可以不重复的排列24鞭。

4、鞭刑会在屁股上留下终身鞭痕。受过鞭刑的男子不可在军队中服役;择偶时姑娘看到屁屁上的印记;此外,若再次触犯法律,会因为屁股上的印记加重处罚。

误区一:打不完继续打。

很多人说如果犯人不能承受所判鞭数,会等入院治疗结束后接著打。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一般情况下,会把未执行的鞭刑转换成相应的刑期。

误区二:游客不会受到鞭刑。

无论新加坡居民、在新务工者、还是仅仅只是游客,只要触犯了新加坡的法律且符合鞭刑的条件,都会被执行。

误区三:携带口香糖会被执行鞭刑。

新加坡真没有这样的规定。虽然狮城不允许口香糖入境,但那只是为了不污染环境,发现携带口香糖只是罚款。

误区四:刑鞭浸在盐水或特质药水中一晚,增加受刑者疼痛。

这个真的的太奇葩。不过,浸泡在清水中一晚以及行刑前给刑鞭消毒那是真的。

新加坡鞭刑由于极为残酷,受到了很多国际组织的强烈反对,但新加坡官方坚决支持鞭刑,他们相信鞭刑是震慑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而新加坡民众也多数支持鞭刑。虽然鞭刑会在身上留下终身鞭痕,但正如中国古代在囚犯的脸上刺字的「黥刑」,是一种除不掉的耻辱,许多受刑人虽然会因此受到不公的待遇,但却也正好起到了惩戒的作用。

新加坡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也与鞭刑的威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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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新加坡人口统计.外来流动人口占了百分之五十以上.而组成这些流动人口的多数都是周边国家.可想而知新加坡人种有多复杂.而不同的种族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可想而知这样的生活环境有多混乱.打个比喻印度阿三的家族荣誉.所谓的家族荣耀就是如果家族里的某一个女性影响了他们的家族荣誉的话.她的直系亲人会不顾亲情私自处死.而这样的行为却得不到法律的制裁.只有严厉的法律惩罚才能震慑这些行为.


新加坡的法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讲是绝对的公平,上至总理下至百姓,你只要是违法,你就必须付出代价,我认识一个中国的老板在新加坡在建筑砌墙生意的,在新加坡开有公司,是继承的他父亲的公司,因为学历低,想往新加坡移民,新加坡政府发现他的申请表上出现了学历造假现象,就永远的拒绝了他的申请,再后来,由于他的烟瘾比较大,由于新加坡的香烟很贵,所以他有一次从国内回新加坡县偷偷的带50条香烟回新加坡,结果在新加坡机场被查到,除了按每盒按800新币罚款外(共接受罚款40万新币,约合人民币200万元),另外还被强行驱逐出境,后来他申请复议,理由是自己的公司每年给政府上缴几百万的税收,如果自己不在新加坡,那么公司就会解散,给政府造成一定损失,最后复议的结果是:自己申请移民时的造假已经载入了政府的黑名单,政府不容许任何人有违法的行为,


我有个施工队的头儿 偷渡新加坡打黑工被抓 六下鞭刑 第四下的时候疼晕了 醒来在医院 被告知还有两鞭未打 等康复后继续打 当场再次晕倒 两个星期后在监管医院被医生诊断可继续服刑 于是转到惩教所受完两鞭 之后被立即驱逐出境 乘坐东方航空飞回国

在飞机上乘务员一直督促他坐下扣好安全带 猛然一坐 裤子臀部开始渗血 郁闷一路 回到国内后 发誓以后再也不去新加坡


很多人恐怕不知道皮鞭打在人身上的威力有多大,特别是行刑的人如果是个身强力壮的壮汉,那效果更是厉害!曾经看过二战时一个日本人写的在刑讯室亲自鞭打犯人的描述!皮鞭是专门制作的牛皮鞭,他参与审讯过的犯人没有人能挨过十鞭的!一般人六七鞭就昏死过去了!只有一个身体特别强壮的人挨了十鞭才昏死过去!在执行刑讯的时候第一鞭打下去,人在心理上是极度恐惧的,这种恐惧感会加重疼痛感,第二鞭和以后的几鞭大多会打在前面几鞭的伤口上,那种疼痛是非常剧烈的,恐惧加上剧烈疼痛,加上那种氛围,人很快就昏过去了!如果有心脏病或者其他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多半会死在刑讯室的!所以以前的革命者能挺过这一关是非常了不起的,要不是有坚定的信仰,纯粹靠肉体的支撑是绝对支撑不下去的!


因为拳头的话会太舒服


记得看过一个新加坡电视叫十三鞭,里面就是几个男人过去做错事被鞭刑,身上留下永久的伤疤,而且多年后还会发噩梦什么的,可以说是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而且鞭刑非常残酷,鞭子和手法都是需要很讲究的,而且我记得好像是打一次皮开肉绽后给上药养伤,几天后养好了再接著打下一鞭子,就这么打完了养好,养好了再打,一共打够十三鞭,可以说是摧残人的精神意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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