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俊宏/台北报导

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丁守中以3254票输给现任市长柯文哲,请求查封票匦重新计票,并提出选举无效之诉。台北地院今天(25日)清晨6时裁定,命他一天内缴纳428万2929元保证金,逾期将驳回声请。而一张图让民众快速了解验票流程,若「改变当选或落选时」将发还保证金,反之则不发还。

根据《选罢法》第69条第1项规定,区域立委、直辖市长、县市长选举结果,得票数最高与次高的候选人得票数差距,在有效票数千分之3以内时,次高票候选人得于投票日后7天内,向管辖法院声请查封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的选举人名册及选举票,就查封的投票所于20天内完成重新计票,并将重新计票结果通知各主管选举委员会。

各主管选举委员会应于7日内依管辖法院重新计票结果,重行审定选举结果,审定结果有不应当选而已公告当选的情形,应予撤销;有应当选而未予公告的情形,应重行公告。

▲▼丁守中前往地方法院。(图/记者张一中摄)

▲▼丁守中在台上痛斥选举不公,随后前往台北地院递状。(图/记者张一中摄)

▲▼丁守中前往地方法院。(图/记者张一中摄)

台北地院裁定,这次台北市长选举票数为142万7643票,依《选罢法》第69条第3项规定,声请重新计票的保证金数额以每票3元计算,命丁守中于收到裁定后一天内缴纳428万元2929元保证金,逾期将驳回声请。

司法院的《司法周刊》曾制作重新计票参考流程图,一旦法官裁定进行查封程序,就会通知声请人、同选区其他候选人、主管的选委会,查封选举人名册、选票、投开票所报告表,由书记官做成重新计票查封笔录及查封物品清单,并妥适指定保管人。

进入重新计票程序时,应通知各候选人或其指定人员到场,并得指挥相关机关协助,检视查封物品外观是否完整,检视选举人名册、选票、投开票所报告表,查验选举人名册,点算空白票、已领未投票,计算无效票及依候选人顺序计算及其有效票(如有争议,法官应认定其效果及归属),书记官做成重新计票笔录及重新计票结果表。

之后将重新计票结果通知各主管选委会,若改变当选或落选时发还保证金;若未改变当选或落选时,则不发还保证金。

▼一张图看懂重新计票流程。(图/翻摄《司法周刊》)

一张图看懂验票、重新计票。(图/翻摄《司法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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