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照者 11月另有高普考     

 
【原文转自-联合新闻网                                                  

 

台湾今年可能会有2次高普考。1月公布实施的公务人员考试法修正案规定,公务机关选用人才时,可限定报考者须具备专门职业证书或工作经验,但今年高普考已来不及适用。考选部长董保城说,为了早日落实有利于国家用人的法律,考选部打算为有证照人员,加办1次高普考。

董保城说,考选部将提出规画案,报请考试院院会讨论,院会同意就可实施。若一切顺利,预计9月开始报名,11月可加考第二次高普考。

公务人员考试法第19条修正案,已于1月23日经总统公告生效,规定「具有与类科相关之工作经验或训练并有证明文件」,可列入应考资格。

未来公务机关可根据各自用人需求,招考具有专门职业证照或工作经验的人,此部分将另外开缺,考题及录取方式都与一般考生不同。希望多一点具专门证照的人士担任公务员,提升公务员的实务技能。

由于今年高普考3月就报名,已来不及适用;考选部规画,在7月的高普考之外,再针对有专门证照的考生加开1次高普考。

考选部举例,目前各地卫生局、所,因为不是医疗机构,无法进用医事人员,却肩负监督地方医疗院所之责;未来将在相关类科挪出缺额,限定招考具有药师、医事检验师、护理师等专业证照的人,以解决各地卫生局、所用人需求。

考选部规画,未来高普考部分类科,可分成一般组证照组考选部考选规划司司长黄庆章指出,证照组应试专业科目拟由目前的4至6科减为2科,试题将强调实务性;并可加考口试。不过,考选部表示,证照组的名额应不会超过该类科的总数两成。

公务人员考试法原本限定,只有相关职业法(如建筑师法)有规定,才能将具有专技证照,当成公职考试的应考资格,目前只有公职建筑师、兽医师、法医师、社工师等4种公职类科;未来只要用人机关有需求、经考选部审核即可。

    

 

小天使后记:对于此法案,刚好对于许多本科系的考生来讲无疑是一种机会,而且专技考试本身就是与国考考试科目差别不大

,因此小天使十分建议在准备国考时,也一并报名专技考试,除了让自己有多增加一个高普考的机会以外

,也刚好是磨练自己在国考上的经验值以及取得专门证照,一举数得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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