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陈姓男子今年2月在住家对女性朋友突性欲大发,殴打女子逼迫吞食不明药物,2小时内连续性侵,女子怒告陈男加重性交罪,未料陈男隔日突然死亡,桃检26日侦结不起诉处分。(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阿强对待女儿的行为极其残忍。(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男子阿强(化名)受不了4岁女儿便溺在裤子里,愤怒之下除了殴打,更以烟蒂烫、热水淋、电击、老虎钳夹手指头等方式虐待,还用棍子性侵,导致身负重伤的女儿左肾萎缩无法复原。台中地院法官依伤害、重伤害、强制性交等罪判处阿强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根据《联合报》报导,阿强于2017年3月到6月间,在住处以异物强插女童下体;2017年6月12日,社工到阿强家中探视,发现女童四肢有明显外伤,便带她到医院验伤并通报警方,但仍无法阻止恶行继续。5月到10月间,阿强因不能忍受女童经常便溺在裤子里,对她进行各种残忍的虐待,导致女童全身是伤、骨盆骨折及左肾萎缩。

阿强坦承以热水、烟蒂及抓痒棒虐待殴打4岁女儿,但否认以异物性侵或以老虎钳夹女儿手指和脚趾,也没有拿电蚊拍电击。不过验伤资料显示,女童下体有陈旧性裂伤;女童也证称阿强「拿棍子刺尿尿的地方」。

台中地院法官最后依伤害、重伤害、强制性交等罪判处阿强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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