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剪报] 邻噪音扰眠可录音搜证求偿 (转载自2009年9月29日 苹果日报)
最近在整理资料时,发现了之前所搜集社区管理相关的新闻报导...就把它放上来了!
邻噪音扰眠可录音搜证求偿
读者阿福来信:
我家楼下住户在深夜常会随机并不定时发出敲打声,敲个三四下就停,然后过
一阵子又敲个几下,不然就是在房间一直开关门造成巨响。
因调解无效,我将这些噪音录下,并请警察出面处理,但警察说他敲打时可立
即报警,他们会前来劝阻,但我跟警察说他敲时,你们再过来就没敲了,最后警察
建议我从民事诉讼精神赔偿方面著手,这该怎么做?
律师孙治平答:
依据阿福来信所叙,您所遭受到的困扰应仅有<社会秩序维护法>第七十二条
第三款可以规范,依该规定「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可处新台
币六千元以下罚锾,因该条系专处罚锾可规定,因此依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由
警察机关迳行裁处。
持续注记时间地点
因此,建议您可保留邻居制造噪音的录音证据,而这个搜证动作最好持续不断,
也就是说,只要楼上发出噪音就录下,同时注记时间、发出噪音的地点,等到搜集
至相当程度时,可提供警方作为裁处依据。
另外,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您受到噪音干扰所造成的
精神损失,也就是要对方赔您钱,但您也必须依照您所请求的金额多寡,先缴交一
定比例的裁判费。
由于民事诉讼须自负举证责任,因此搜证就相当重要,只要您搜证越多对您越
有利,官司胜诉机率就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