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下文是从我的理解说的。

昨天得知朋友的父亲去世,刚刚微信上安慰了朋友,安慰过程中自己湿了几次眼眶,一则是因为朋友也才大学毕业两年,对父亲的突然去世肯定有太多的遗憾,这种遗憾只有每个人自己遇到了才能有自己不同的体会和感悟,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二则是由朋友这件事我想到自己,想到自己今后也要面对自己和亲人的死亡,这个是无法避免的。想到了《红楼梦》中黛玉葬花这个情节,后知后觉的理解了黛玉的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人生感悟。

从我们一般观点出发,死亡是每个人都要必须面对的,无法逃避,这样看来,死亡就是每个人的最终命运和归宿。死亡与我们相关的包括自己和与自己有联系的人的死亡(如亲人、朋友等)!也分为正常的自然死亡,也分为非正常的意外死亡,死亡其实都是必然出现的,只是早晚的问题,每个人都一样。这样就要提出这句话「诸行无常,是生灭法」。

诸行无常,是生灭法。为什么感觉无常,是因为事物一直处于变化中,突如其来的死亡或变故,让我们赶到了不可控制、不可避免。所以我们会感到无常。更深一层理解之所以感觉无常是我们区别看待事物,我们把生和死区别对待,把成与败区别对待。当我们一视同仁的看待问题,不加上主观的好与不好,任何事情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那还会感觉无常吗?

客观上死是无法规避的,既然无法回避,那就坦然接受和面对,人自出生开始就一直走在死的过程中,走到了死的尽头就是亡,也就是消亡了,不存在了,死是过程,亡是结果。所以我们从出生就开始奔向死亡。

既然死亡无法避免那么对于死亡的态度就很重要,生和死可能是一体两面,所以我认为死亡可能只是状态和方式的一种转变,用易经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的理论,那生和死是会转化的(当然转化也可能是新生命的诞生,人类文明的延续,人类文明最终也会走向混乱与死亡的。消亡后还会再生),不会发展到一种状态就静止不变了,所以我把死亡看做是存在方式和状态的一种改变。我们每个人都具有自身的肉体和自己的意识。万事万物都在不断的转化过程中,作为人的意识思维虽不是实物但也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而我们看到的死亡都是肉体的死亡,并不代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也随之死亡,即便意识思维也同时死亡,根据质量守恒定律或者万事万物循环转化的规律,那意识思维也会以其他的方式存在。我相信当我们去世时我们思维和意识舍不得我们的亲人,舍不得这个世界,更舍不得自己的肉体,肉体陪著你走完了你的这短暂或漫长的一生,无论你曾经是否好好对待珍惜你的身体,无论你曾经是否嫌弃过他丑陋,无论你是否经常熬夜糟践自己,你都会非常舍不得,这种告别我相信是非常难受的。有个比喻,把每个人都看做是一个燃烧的蜡烛,蜡烛本体是就是肉体,而烛火就是人的意识,每个人在出生时就像蜡烛被点燃,然后燃烧,等蜡烛快被燃烬时,用其他的新的蜡烛来代替,这样蜡烛一根根燃烬,烛火却一直传承,所以死亡我不认为是命运的最终归宿,这样生与死就没有差别了,对于死亡我们相对没有那么害怕了。不害怕并不代表不去珍惜,我们更应该珍惜当下,珍惜眼前人,也更应该珍惜自己的身体。同时抱著向死而生的态度去活著。


死是人的既定命运,但亡未必就是。死指身死,身亡(消失);灵魂却未必就会亡,它存在的时间超越时空。


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换句话说,死亡是人的结局。但是因为每个人有罪。但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人的罪,替罪人死。罪人信耶稣的救赎就罪得赦免,得永生。就是死了也要复活,即永远不死。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死不是人的必须结局。

但我知道圣经说,人若不悔改信耶稣,结局一定是死亡。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


用目前的科技水平和物理常识来判断,死亡无可奈何,更没法逃避。

这条魔鬼般的法则几乎覆盖宇宙中的一切,包括宇宙,恐怕唯一相抵触的公认法则只有物质不灭定律。难以想像的是宇宙灭亡后是变成「虚无」还是蜕变为一个新的宇宙。这一转换过程属于死亡吗?若是宇宙都不存在了,灵魂如何安置?上百亿年的时间跨度可否视为为永恒。

可以确定的是,人类死亡法则不可更改。唯一可以寄托的希望是灵魂和意识真的存在,且永恒!

灵魂永恒是否可以认定为人类以另一种模式永恒?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死亡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轮回而已,不值得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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