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下文是從我的理解說的。

昨天得知朋友的父親去世,剛剛微信上安慰了朋友,安慰過程中自己濕了幾次眼眶,一則是因為朋友也才大學畢業兩年,對父親的突然去世肯定有太多的遺憾,這種遺憾只有每個人自己遇到了纔能有自己不同的體會和感悟,如魚飲水冷暖自知。二則是由朋友這件事我想到自己,想到自己今後也要面對自己和親人的死亡,這個是無法避免的。想到了《紅樓夢》中黛玉葬花這個情節,後知後覺的理解了黛玉的儂今葬花人笑癡,他年葬儂知是誰?的人生感悟。

從我們一般觀點出發,死亡是每個人都要必須面對的,無法逃避,這樣看來,死亡就是每個人的最終命運和歸宿。死亡與我們相關的包括自己和與自己有聯繫的人的死亡(如親人、朋友等)!也分為正常的自然死亡,也分為非正常的意外死亡,死亡其實都是必然出現的,只是早晚的問題,每個人都一樣。這樣就要提出這句話「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為什麼感覺無常,是因為事物一直處於變化中,突如其來的死亡或變故,讓我們趕到了不可控制、不可避免。所以我們會感到無常。更深一層理解之所以感覺無常是我們區別看待事物,我們把生和死區別對待,把成與敗區別對待。當我們一視同仁的看待問題,不加上主觀的好與不好,任何事情對我們來說都是一樣的,那還會感覺無常嗎?

客觀上死是無法規避的,既然無法迴避,那就坦然接受和麪對,人自出生開始就一直走在死的過程中,走到了死的盡頭就是亡,也就是消亡了,不存在了,死是過程,亡是結果。所以我們從出生就開始奔向死亡。

既然死亡無法避免那麼對於死亡的態度就很重要,生和死可能是一體兩面,所以我認為死亡可能只是狀態和方式的一種轉變,用易經的一陰一陽之謂道的理論,那生和死是會轉化的(當然轉化也可能是新生命的誕生,人類文明的延續,人類文明最終也會走向混亂與死亡的。消亡後還會再生),不會發展到一種狀態就靜止不變了,所以我把死亡看做是存在方式和狀態的一種改變。我們每個人都具有自身的肉體和自己的意識。萬事萬物都在不斷的轉化過程中,作為人的意識思維雖不是實物但也是實實在在存在的,而我們看到的死亡都是肉體的死亡,並不代我們的意識和思維也隨之死亡,即便意識思維也同時死亡,根據質量守恆定律或者萬事萬物循環轉化的規律,那意識思維也會以其他的方式存在。我相信當我們去世時我們思維和意識捨不得我們的親人,捨不得這個世界,更捨不得自己的肉體,肉體陪著你走完了你的這短暫或漫長的一生,無論你曾經是否好好對待珍惜你的身體,無論你曾經是否嫌棄過他醜陋,無論你是否經常熬夜糟踐自己,你都會非常捨不得,這種告別我相信是非常難受的。有個比喻,把每個人都看做是一個燃燒的蠟燭,蠟燭本體是就是肉體,而燭火就是人的意識,每個人在出生時就像蠟燭被點燃,然後燃燒,等蠟燭快被燃燼時,用其他的新的蠟燭來代替,這樣蠟燭一根根燃燼,燭火卻一直傳承,所以死亡我不認為是命運的最終歸宿,這樣生與死就沒有差別了,對於死亡我們相對沒有那麼害怕了。不害怕並不代表不去珍惜,我們更應該珍惜當下,珍惜眼前人,也更應該珍惜自己的身體。同時抱著向死而生的態度去活著。


死是人的既定命運,但亡未必就是。死指身死,身亡(消失);靈魂卻未必就會亡,它存在的時間超越時空。


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換句話說,死亡是人的結局。但是因為每個人有罪。但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人的罪,替罪人死。罪人信耶穌的救贖就罪得赦免,得永生。就是死了也要復活,即永遠不死。所以從這個角度講,死不是人的必須結局。

但我知道聖經說,人若不悔改信耶穌,結局一定是死亡。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


用目前的科技水平和物理常識來判斷,死亡無可奈何,更沒法逃避。

這條魔鬼般的法則幾乎覆蓋宇宙中的一切,包括宇宙,恐怕唯一相抵觸的公認法則只有物質不滅定律。難以想像的是宇宙滅亡後是變成「虛無」還是蛻變為一個新的宇宙。這一轉換過程屬於死亡嗎?若是宇宙都不存在了,靈魂如何安置?上百億年的時間跨度可否視為為永恆。

可以確定的是,人類死亡法則不可更改。唯一可以寄託的希望是靈魂和意識真的存在,且永恆!

靈魂永恆是否可以認定為人類以另一種模式永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死亡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輪迴而已,不值得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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