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买了房子,付了首付,每月按揭,两人现在考虑结婚,父母说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就是想问问大家,有没有必要加?加了跟没加的区别?不太懂这些,希望有人指点迷津。谢谢


泻药。

婚后按揭部分无论是男女谁还,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

对双方都公平的方式,

1. 女方家出首付一半的钱给男方,

房产证加名,

夫妻共同拥有房产;

2. 男方家在婚前把房子的所有贷款还清,

男方单独所有房产。

如果公平的方式谈不拢,

非要一方占一方便宜,

分手。

以上。


如果纯从经济角度考虑,建议加上,因为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为了婚姻和谐,建议顺其自热,男友愿意加就加,不愿意加就别勉强,也别心里不舒服。因为如果男友不同意加上您的名字,您一定要求加上,可能会影响小两口的感情,也许加名字的事件永远是埋藏的炸弹。

所以,是否加,看您对于婚姻,对于自己是否有自信了。

如果房子是男方个人付的首付,如果男方不肯加上您的名字也能够理解,不能因为感情绑架了别人辛苦的劳动成果啊!


谢邀。

如果不加名字,离婚时你可以分婚后房子的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加了名字,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在加名字时约定按份共有。

但是——

房子如果还在还贷,加名字需要经过银行同意,也不是你想加名字就能加的;除非你们能把银行抵押贷款还清,取消房产抵押登记。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


出钱就加,没出钱就不加。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加不加名婚后共同还贷那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付一半钱就加,只婚后贷款不加。硬要加,我建议男方分手。


泻药,

新婚姻法出来了,可以自己去看看……

感情好的话,人品好的话,财产也不是问题吧……

我一个女性朋友,家庭条件很好,嫁人了,她爸给她赔嫁一百万,这钱用来婚前买房买车,都写的男方的名字,两个人都没有意见,即使以后离婚,我相信男方也不会独吞……说到底,还是要找人品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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