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面父亲在世,母亲去世,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为30年前抱养),三个女儿想继承母亲部分的房产,父亲部分由养子继承,但养子以女儿出嫁多年而自己要结婚买房为由不同意姐姐们分得房产,并且劝说父亲也同意这样做,所以现在父亲和养子站在同一战线上,不久前养子起诉三位姐姐,在法庭上大姐和父亲爆发激烈争吵,于开庭三天后辞世,大姐去世后,养子和父亲的态度令人心寒。现在的问题是另外两位姐姐如何利用法律来取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按照你所描述的情况,若母亲去世,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话,那么母亲的配偶和子女都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若养子霸占母亲的财产,其他三个女儿有权通过继承的方式,向法院申请行使自己的继承权,请求法院分割母亲的遗产。


1.这里面可能涉及三个方面问题:(1)继承谁的财产?(2)如何继承分割?(3)诉讼中,有一方当事人离世,该如何处理。下面一一对应回答。

2.(1)很明显,这里面母亲离世,父亲健在,所以,发生财产继承分割的只能是母亲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母亲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如何确定范围或者说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剥离出来的呢?一般来说,应当父母共有财产的一半份额,剥离出来,作为母亲生前个人财产份额。(2)母亲生前无书面遗嘱指定财产继承人的,只能依照法定继承,由配偶(父亲)、子女(所有子女)、父母(外公外婆若健在的)共同参与分割。分割原则,一般按照人头数均等分割。(3)诉讼过程中,姐姐突然离世的,姐姐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包括姐夫、姐姐的子女、父亲可以依法作为变更后的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3.此外,至于剥离财产后,属于父亲的财产的部分,父亲在生前是可以自由处分的。


首先,通过您的描述分析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母亲部分是由三姐妹以及养子和父亲均分的。

其次,父亲去世时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父亲去世时也没有留下遗嘱,则该父亲份额部分一般也是由三姐妹和养子均分。


特别的简单…如果母亲没有留下遗嘱,那庭上就记住一句话…要求法定继承。反复说,反复说,反复说。法官终会被你们的真诚和执著感动…对了不光房子,还有财产别忘了


《继承法》规定,如果母亲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应当依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尽管大姐在诉讼过程中去世,不影响其对母亲遗产的继承。

《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养子与三个女儿均为继承法律概念中的「子女」,与父亲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没有其他应当多分、少分遗产份额的情况,在法定继承中,五位继承人应当等份继承母亲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遗产仅为房产,且为母亲与父亲共有,母亲的遗产为该房产份额的1/2(另1/2为父亲的财产),五位继承人各取得该1/2的1/5。

大姐去世后,如其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对大姐的个人财产(包括母亲房产份额的1/5)同样进行法定继承,由父亲、大姐的配偶、大姐的子女等份继承。


以上是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父亲及养子无法阻止三位女儿继承房产,激烈争吵、态度让人寒心不会影响法律判决,不必顾虑太多。


谢邀。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母亲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没有遗嘱,那么母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即父亲,养子及三姐妹,大姐去世,由其子女代位继承。法律就这么规定的。


你的描述,母亲去世,父亲在世,三女一子。

那么母亲的遗产只有家庭财产的一半。

默认外公外婆已去世的情况,父亲,4个孩子共5人一起分割母亲的遗产。

也就是父亲拥有总资产的5分之3,其他每个孩子拥有总资产的10分之1。

现在大女儿去世,她拥有的10分之1由父亲,配偶,子女均分。

如果外公外婆在世,那么遗产由父亲,子女,外公外婆均分,可以自己算。


首先确认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或者有设立遗赠,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来继承遗产,有遗赠的按照遗赠内容接受,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

如果是遗嘱和遗赠的,按照内容继承即可,可能就设立遗嘱和遗赠方式有争议。

如果是法定继承,要先确认自已是第一顺位还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位,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

无论是遗嘱、遗赠,还是法定继承,只要对继承遗产有争议的,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有法律疑问,请点开我的主页加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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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述的问题涉及到财富传承领域,一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法律协议、遗嘱、保险、信托等工具的综合规划安排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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