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姓权」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术语。那句广泛被女权主义者引用的条款「孩子可以随父姓或母姓」,规定的并不是父母的权利。比如说」张三可以去A公司或B公司工作「,是由张三决定,而不是由A或B公司决定。公民有姓名权,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但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监护人代为行使,但这和冠姓权是两码事。「冠姓权」意味著父母有权给孩子冠以自己的姓氏,但显然孩子成年之后是有权利自由改姓名的。「冠姓权」的权利主体是父母,而「姓名权」的权利主体是本人,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既然这样,「冠姓权」这样一个在法律上本不存在的「权利」本质上是什么?为什么会流传甚广?


「冠姓权」只是一个网路概念,并非法律规定的权利。父母当中的一方为子女冠上自己的姓氏,是一种行为,不是一项权利。


不知各位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

知乎谈冠姓权觉得被压迫的,从来不愿意亮开自己的身价与对方的身价,不愿意公开对比。

一般情况下,任何可以协商的事情,举著法律说法律规定了我也有这个权力,而不谈其它条件的人,基本除了法律这个规定,没有任何优势。

冠姓权其实就是夫妻之间的一次小碰撞,现实里基本看不到这种纠纷导致的争吵,因为绝大多数家庭因为自己向上择偶了,享受著配偶家庭带来的各种便利(人脉,财富等),没有这个纠纷。

门当户对的家庭,基本也是协商解决,不会把协商激化到纠纷的地步。

而且,从本质上讲,孩子跟谁姓,是夫妻之间的合作问题,应该是合作双方谈判解决,拿到了权利就要承担更多义务。

我一直很好奇把孩子跟谁姓这件事拉到网上,什么先决条件都不提,上手就是法律规定阿巴阿巴阿巴的。

请问一下,既然您这么精通法律,认为配偶方违法侵占你的权利了,为什么您不直接走法律程序发律师函打官司解决这个问题呢?


因为文明人觉得,近亲婚配有悖人伦。

当然,也可能是这样的:

其实一开始并没有什么人伦概念,近亲交配甚至父女,母子都是日常。

但是,因为某种巧合,人类中某个群体基因变异了,产生了排斥近亲交配的生物本能。

而且巧合的是,这种变异人确实在基因上更强大,于是变异人渐渐消灭了所有近亲婚配的同类。

冠姓权是什么?姓是一种工具,用于简单便捷地标记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

而且,比较巧合的是,除了姓,中国人还有「辈」这个概念。过去讲究个「辈」,这个「辈」是对姓的细节补充,扩展了姓名在血缘的中叙事能力。

至于冠姓权……注意,「姓」=女+生。

啥意思?姓,一开始是来自于母系。百家姓起源于上古八姓:

姜,姬,姚,嬴,姒,妘,妊,妫。

注意到没有?这8个姓里都有一个「女」。

最近几年,女权们上窜下跳,闹腾什么「冠姓权是男权压迫」,这不奇怪。毕竟美国人只能给钱,提供一些暴力掠夺或者和平演变的培训课程,至于中国文化细节,美国人不知道,自然就没法培训这些了。

所谓的「姓」,实际上一开始是来自于母系的。换言之,今天那些强势的姓,回溯千年,那都有一个厉害的妈。这些虎妈生下的一堆虎仔笑傲了千年,经过了数千年的考验,那就是一块金字招牌。

就这么简单。「女权」没有虎妈的本事,生养不出有出息的后代,只能当败家娘们,带坏儿孙,就这么简单。

姓这东西,主要是防止近亲婚配,这是最大价值。

另外,冠姓权,就是个伪命题。

女权嚷嚷「冠姓权」,不过是一种讨价还价的策略,她们嘴巴上嚷嚷冠姓权很重要,是用来忽悠那些傻子「冠姓权是大便宜,你要么出让冠姓权,要么加钱」,谁信谁傻。

她们实际上希望你加钱,而不是你出让冠姓权。

遇到女权再谈冠姓权,要学会抓住机会:

大度从容地表示「我不在乎孩子姓啥,只要你愿意,跟你姓也可以。 但是,我希望你要价打个折,可以吗?」

不要冠姓权,要钱!!!女权们其实对冠姓权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很多ezg本身就是女权主义者,但你仔细观察她们孩子跟谁姓了?还不是跟她们的洋老公姓了。

所以,讨价还价而已。女权说男人占了冠姓权便宜,你就反问她们,冠姓权指多少钱,让她们自己开价。

还记得赵本山卖拐三部曲里的卖轮椅么?

她们开天价,你立刻猝不及防一记「成交」,接下来就很好玩了。


姓在过去意味著身份和地位,邦国时代只有贵族有姓,平民没有。而姓的传承,其实意味著身份的和地位的传承。可以说冠姓是世袭制下的必然产物,无论是父系血缘还是母系血缘。作为身份识别与地位传承的符号,姓在今天仍然具有这样的功能,尤其是对豪门大户来说,家族越强盛,越重视冠姓权。所以本质上所谓冠姓权是父权的产物,本不属于两性矛盾。

之所以男女会因为这个问题吵个没完,这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无法脱离父权独立,没有父母或者家族的支持,他们难以靠自己获得良好的生活,因此只有捍卫父权,忠实地履行父权对的要求,才有路可走。如果房子都是靠父母买的,那么父母要孩子继承家族的姓,你怎么能说不?所以家庭背景越好,越重视姓氏的传承,家庭背景越差,越不在意姓氏。只不过传统农耕社会里男性的贡献远超过女性,因此男性地位普遍高于女性,这就形成了男性垄断冠姓的印象,事实上垄断冠姓的从来不是男性,只有强者(传统社会也有入赘),这也再次证明冠姓问题不属于两性矛盾(两性其实都是父权较量的牺牲品)。


也许算是一种民间「习惯法」里的一种「庸俗」权利(基于相对于国家的法律的精神显得落后的意识形态的产物)

类似的情况有:索要彩礼或嫁妆的权利,部分落后地区童婚、强婚等的权利,上级强行要求996的权利,某些行业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权利(逃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