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單位中一位副職想做某件事情,需要我與A(暫定同級科室人員為A)共同協調完成。事前我與A對這樣的事情進行過溝通,他不同意我提議的辦法,並且說這個辦法觸碰到大領導的底線。所以在副職給我布置工作的時候就把A的意見轉達了。副職不信,或者覺得面子受損當時就把A叫來當面對峙,最終結果就是A與我死磕,A揚言要到處摸黑我。事後才知道還幾個部門也都在用我提議的辦法,也都相安無事,他怎麼就不說觸碰大領導底線了呢。


屁大的事情,隨他去唄。


看看毛選,裡面都有


覺得你根本沒看到自己的問題。你和副職說a的話,等同於打小報告。這就是他憤怒所在,其他的比如辦法合適不合適等問題都沒有意義了。

一個人在體制內首先要管住自己的嘴,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自己掂量。


杠就杠了,還能咋滴,你總不能給他賠禮道歉


感覺都稍微有點衝動了,在體制內的話,其實還是盡量別把另外一方的觀點直接拿出來說,不然確實容易得罪人。只需要表明自己的觀點就可以了,說話的技術還是要慢慢掌握的


以後記得少說話就行了,尤其是不涉及到自己的,不然發生一些不好的後果,絕對後悔的。現在的話,就當做是過去的事情得了


感覺三方都比較衝動啊!

從作者角度,與合作對象有分歧,和平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先與副職達成一致,然後向其委婉表達自己和A是平級,不適合主導布置任務,請領導出面。

從領導角度,發現下屬A有意見,應該裝不知道,直接按他的想法給你們布置工作,然後觀察執行和結果。讓下屬當面對質,屬於賣了你又引發了戰火。

從A的角度,你確實是在沒有告知他的情況下跟領導告狀了。他Y的有意見,其實你聽著就行,根本不用當真,讓領導搞定他。

既然已經杠上了,索性保持距離,讓大家知道你們不是一路人。以後還是盡量少引火上身吧。


體制內不是自己擔責任的事,千萬別發聲。別人會對人不對事的。以後你總有用到人的時候。到時候推脫你就尷尬了。你現在反正也杠上了。那就讓別人都知道,不然暗地裡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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