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人販子日益猖狂,拐賣兒童和婦女,那麼你認為,人販子該獲多少刑?


古代最可怕的應該就是凌遲吧,就這個了,不然起不到威懾的作用!

為人父母的,想都不敢去想如果孩子丟了以後…


死刑

不為什麼

就是為那些健健康康的孩子

支離破碎的家庭

捶地痛哭的父母

早逝的孩子

四肢殘疾的孩子

器臟丟失的孩子

被迫做了喪心病狂事情的孩子

就為了這些

人販子就該狗帶了


死刑。這種事情,從上擼到下,一個不留,買方也應該判刑。孩子丟了,就意味著,家長這一輩子,都活在痛苦之中,無論過了多少年,笑一下都覺得罪惡。

婦女被販賣,比拐賣兒童更噁心。是對人格的侮辱,把青春靚麗的女孩拐進大山,只是為了骯髒低劣的基因得以延續,讓人噁心。


千刀萬剮


人販子應該終身監禁,為了自己的利益,給別的家庭造成一輩子的痛苦。


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所有財產,最好能勞改,反正一輩子別出去了,十條命都賠不了一個家庭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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