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生折割。

採生折割-搜狗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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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家庭的孩子被拐走後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多少女人被拐走後生不如死?

某些惡性犯罪外人聽起來就渾身發顫。

這些罪犯呢?

被抓起來了,國家管著喫住看病,投了大量金錢人力物力,就為了保證能夠順利的執行死刑。

一個槍子,一瞬間的事,也沒有痛苦。

是否太便宜他們了?


我覺得應該實行凌遲,雖然看似殘忍,實則對犯罪的下降率會起到驚人的作用


拐賣婦女兒童的人,確實非常恨人,但是拐賣婦女兒童罪只有在極其嚴重的情況下才能判死刑,比如致人死亡。但是為什麼我國為什麼不能對拐賣婦女兒童都判死刑呢?如果拐賣一個都能判死刑,罪犯為什麼不再多拐賣幾個呢?甚至會對被拐賣者殺害!況且,即使被拐賣,雖然被找到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他們畢竟還有很大的幾率活下去。


酷刑是不可能酷刑的,酷刑是不現實的

恢復一些小的刑罰有必要,

比如宮刑 或叫騸刑。

建議不打麻藥,不用刀,用鎚子烙鐵之類的鈍器效果更佳。

望有關部門採納


但是如果添加了古代的那些酷刑,別的不說你就想想我們的行刑人受不受的了,行刑人的無辜的呀,加了那些古代酷刑,他們怎麼辦,他們更難受好嗎。還有就是加了那些,在解救的時候,嫌疑人萬一跟那些受害人同歸於盡了怎麼辦,這樣我們設立這個就只有害處沒有益處。

我是一個文盲,如果有不對的地方還請多多見諒,提出和指正


對這些人渣而言,的確是太便宜了。但刑法既保障善良人的權利也保障犯罪人的權利,不能法外用刑。而就預防和打擊犯罪而言,立法所起的作用遠比不上司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至少是目前來看,最關鍵的點就在於必糾。朱元璋立法貪污60兩的,立殺,更有剝皮實草的規定,立法不可謂不狠。可結果呢?幾代皇帝之後,法還在,但違法被糾的越來越少,貪污受賄的人就越來越多。有法不執行,還不如沒有,徒增笑料!


支持。不過恢復哪些酷刑,在什麼情況下用,這個是必須慎之又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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