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自然是有遺囑繼承的辦理手續更方便。沒有遺囑的話很有可能會發生相應的糾紛。


有遺囑繼承更方便,一方面遺囑可以起到財產清單的作業,還能定紛止爭,定向傳承,同時簡化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看這個遺囑是什麼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法定繼承的手續差不多。若是公證遺囑的話,會比法定繼承簡單。因為公證遺囑在辦理繼承時只需要查是不是最後一份公證遺囑就行了。其他的遺囑形式,在辦理繼承時要對遺囑的效力先進行確認。


涉及到利益問題,我想到了哪家都不會說是都能表現得和睦合理的,沒有遺囑繼承要麼大家都平分,不然產生矛盾是必然的,相對遺囑繼承而言因為是繼承人的意願,可能大家都會接受,即使產生糾紛那也是按照有效遺囑分割遺產,所以看你是怎麼理解方便了


家裡如果沒矛盾的,關係也不複雜的,沒有很多子女先於或者後於父母死亡的,還是沒有遺囑方便點。

如果有矛盾的,情況複雜的,不管有沒有遺囑,手續都不簡單,說不定最後還要去法院打官司。

但遺囑是保證,沒有遺囑是一般情況下大家分,例外給一個人,有遺囑是一般情況下按遺囑分,例外大家分


如果是為了繼承財產,還是有遺囑方便些。並且這個遺囑最好是公證過的,就只需要通過繼承公證來繼承財產了。


被繼承人立有遺囑,且遺囑內容真實有效,繼承開始後,如果各繼承人之間沒有異議,按遺囑內容分割遺產;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如各繼承人之間能達成一致意見,基本不用進入訴訟程序;在實務中,不論哪種方式在確定了分割方案後,涉及到具體操作層面,通常還需要公證等。所以,有沒有遺囑,不是衡量辦理手續方便的單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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