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不见的客人》,脑子里一直在回想QAQ感觉都快烧坏了

看不见的客人里,男主和女主在山间驾车,突然一头鹿横穿,他们打方向盘躲鹿时撞到了对面来的车,驾车的男孩未系安全带,死去。(1)如果两人车祸之后报警了,是不是整件事就是一场意外,两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毕竟年轻人没有系安全带,还在玩手机。(2)如果男孩是真的在事故中当场死亡,两人怕事情暴露而没有报警,将其尸体沉入湖中,他们的行为又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属于什么罪?①如果是劳拉阻止男人报警并指示他把尸体沉入湖中,那么两人分别构成何种犯罪?

②如果(确实)是男人阻止女主报警,并亲自把车沉入水中,这种情况与①的判定是否相同?

(3)按事实,男孩并没有当场死亡,在男主推车入水的时候拚命敲了后备箱,并抓住男主的手,而男主还是把他残酷无情地淹死。我认为他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①那么女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②如果女主没有被男主杀死,而是按她的初衷对男孩的父母供认了一切并且进行了补偿,再去警察局自首,是否会从轻判罪?啊啊啊脑袋想破啦,求助w


泻药。

先说结论:

(1)女主是没责任的,男主肯定要负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责任轻重看后果。

(2)男主交通肇事罪,女主毁灭证据罪。

①跟(2)一样,男主罪行加重,女主减轻,但仍然要负责。

②跟(2)一样,女主罪行加重,男主减轻,但仍然要负责。

(3)是故意杀人罪没错。

①女主是故意杀人共犯或者毁灭证据罪。

②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试著把放下的法学知识再捡回来,抛砖引玉一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个概念,叫法律事实,我们暂且抛开复杂的举证环节,把所有事件都按照「法律事实」来研究一下。

其次,咱们简化一下,按中国的法律规定来,毕竟英美法系大量的判例找起来也挺麻烦的,何况还是英文,括弧笑。

不过,这种难度不大的判罚,大同小异吧。

(1)如果两人车祸之后报警了,是不是整件事就是一场意外,两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毕竟年轻人没有系安全带,还在玩手机。

(2)如果男孩是真的在事故中当场死亡,两人怕事情暴露而没有报警,将其尸体沉入湖中,他们的行为又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属于什么罪?①如果是劳拉阻止男人报警并指示他把尸体沉入湖中,那么两人分别构成何种犯罪?

②如果(确实)是男人阻止女主报警,并亲自把车沉入水中,这种情况与①的判定是否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按现行交规来说,两人避让麋鹿导致事故,对面正常行使,就算有一些小的违规行为,主要责任是跑不了的,不用承担责任肯定是不对的,最好的情况也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而两人如果沉尸的话,女主一个毁灭证据罪肯定也是跑不了的,至于驾驶人算是交通肇事的从重情节还是算毁灭证据罪的共犯,记不太清了,反正好不了。

至于①、②两个问题,两人谁阻止谁,只能说明谁是主犯谁是从犯,决定的只是判罚轻重的问题,并不影响二人是否犯罪。

(3)按事实,男孩并没有当场死亡,在男主推车入水的时候拚命敲了后备箱,并抓住男主的手,而男主还是把他残酷无情地淹死。我认为他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没错,我也不引用条文了。

①那么女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又是一个看法律事实认定的问题,如果女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男孩没死,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如果不知道,就构成前文所说的毁灭证据罪。反正肯定是犯罪。

②如果女主没有被男主杀死,而是按她的初衷对男孩的父母供认了一切并且进行了补偿,再去警察局自首,是否会从轻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首先,如果这样,肯定是自首,但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前面都有「可以」两个字,意思就是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也是可以的,当然,如果自首外加积极赔偿的话,一般都会判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

最后,我要说的就是,出了这种事,积极报警,打电话叫救护车,主动配合调查就对了,多做都是加重。


题目太长,复粘一波。手机搓出来的,回答的很粗糙,也仅仅代表个人观点,可能不是那么精准,姑且一看吧。

emmmmm以及,本回答建立在全部事件假设发生在中国的背景下。以下正文:(1)如果两人车祸之后报警了,是不是整件事就是一场意外,两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毕竟年轻人没有系安全带,还在玩手机。

A:民事责任,根据交警现场检查后出的事故责任报告认定来分配责任。初步来看,笔者比较倾向于小男孩责任大于开车的人。

(2)如果男孩是真的在事故中当场死亡,两人怕事情暴露而没有报警,将其尸体沉入湖中,他们的行为又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属于什么罪?①如果是劳拉阻止男人报警并指示他把尸体沉入湖中,那么两人分别构成何种犯罪?

②如果(确实)是男人阻止女主报警,并亲自把车沉入水中,这种情况与①的判定是否相同?

A:交通肇事逃逸。逃避了法律的追究。沉尸行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单独评价。

开车的那个是交通肇事逃逸,沉尸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单独评价。不开车的那个没有报警义务。如果实行了帮助沉尸之类的物理上帮助,那两人是共犯关系。如果没有帮助沉尸,但是起了其他心理上的帮助作用,也属于共犯关系。如果物理上和心理上都没有的话,不开车的那个人无罪。在我们国家,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所以对不开车的人对沉尸行为(如果有的话)起到的作用单独评价,大概是妨害司法类犯罪里的一个吧。

(3)按事实,男孩并没有当场死亡,在男主推车入水的时候拚命敲了后备箱,并抓住男主的手,而男主还是把他残酷无情地淹死。我认为他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①那么女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②如果女主没有被男主杀死,而是按她的初衷对男孩的父母供认了一切并且进行了补偿,再去警察局自首,是否会从轻判罪?

A:女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于故意杀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以上。


基于中国法律简单回答一下,不一定对。若只根据题主的描述来看:

(1)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之一是违反交通法规,若男主未违反交通法规,应认定为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不代表不承担民事责任。

(2)若构成交通肇事罪,则男主掩藏尸体的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该行为不再构成犯罪。①情况下,女主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②情况下,女主不构成犯罪。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①情况下,男主女主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共犯,②情况下,男主单独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3)若男孩当场没死,则男主构成故意杀人罪。女主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她是否参与帮助掩藏尸体证据,与故意杀人罪无关,然后再考察是否有自首从轻的情节。

没看过 先码著 看完来答


在玩手机,然后躲避鹿,那要看警方怎么界定了。看看鹿是不是就算没玩手机也无法躲开的,如果是,那么算意外事件。如果鹿被警方界定为尽到注意义务后可以躲开,但玩手机耽误了,那就是肇事。第二个问题,如果之前是意外事件的死亡,掩埋尸体行为最多被认定为毁坏侮辱尸体。如果之前是肇事同时人没死,那么后行为导致的死亡为故意杀人。女主指使的情况有分很多,第一种,人已经死了,先前行为算肇事的话,后行为不另作评价。因为具有不可期待性。

第二种,人没死,先前行为为肇事的话,他们两个都为故意杀人。如果不是处理,只是逃跑的话,都为交通肇事,逃跑导致得不到救助的,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第三种,先前认定为肇事,误以为死了,女主让男的掩埋,男的在掩埋时候发现人没死,女主为肇事,男的为故意杀人。先前认定为意外,女主无罪,最多认定为毁坏尸体(这个罪名记不清楚了)男主为故意杀人。最后一个问题看不太明白,没看过这个电影。如果在警方没有确定且控制嫌疑人时,自首可以从轻。

谢邀~刚看完,所学有限,只能根据国内法进行回答。问题所涉内容其实非常简单,重点在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0年11月10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5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1)如果两人车祸之后报警了,是不是整件事就是一场意外,两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毕竟年轻人没有系安全带,还在玩手机。 受害人在夜晚时仍未死亡,如果两人车祸后报警,受害人可以得到及时治疗。如果经治疗仍然死亡(不考虑其他因果关系),司机(男主)交通肇事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则触犯了交通肇事罪,情妇无责。如果经治疗性命无忧,这就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2)如果男孩是真的在事故中当场死亡,两人怕事情暴露而没有报警,将其尸体沉入湖中,他们的行为又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属于什么罪? 如果是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男主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情妇主张报警而后被阻拦,并在后期告知受害者父母真相,同时,电影并未显示她从事了隐瞒、掩藏罪证的行为,因而,我认为无罪。

①如果是劳拉阻止男人报警并指示他把尸体沉入湖中,那么两人分别构成何种犯罪?

由于受害人在死因是溺水而非交通事故,因而在这种情景下二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交通肇事罪的最低认定标准是造成一人死亡,因为男主没有触犯交通肇事罪。②如果(确实)是男人阻止女主报警,并亲自把车沉入水中,这种情况与①的判定是否相同? 不一样,要注意车是男主开的,想要乘车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前提是存在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男主构成故意杀人罪。(3)按事实,男孩并没有当场死亡,在男主推车入水的时候拚命敲了后备箱,并抓住男主的手,而男主还是把他残酷无情地淹死。我认为他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①那么女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不构成 建议题主好好看看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司法解释②如果女主没有被男主杀死,而是按她的初衷对男孩的父母供认了一切并且进行了补偿,再去警察局自首,是否会从轻判罪? 她没有犯罪,怎么从轻处罚。


不懂。本来觉得自己看懂了案件已经很聪明,你的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傻子。

佩服法学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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