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屬於我的爺爺名下,爺爺去世了(沒有留下醫囑),目前奶奶還在,奶奶想把房產過戶給我的父親,並且奶奶立了醫囑,讓其四個子女中三個女兒 ,醫囑簽署了也同意了,那麼接下來手續,需要怎麼辦理才能,花最少的錢把房產過戶給我的父親。


您好,該房屋若為夫妻共同財產,在無相關份額約定時,夫妻各佔50%的份額,在一方過世時,若無遺囑,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應該按照法定繼承,由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繼承。根據您的描述,您奶奶的四個子女中的其他三個還需要出具放棄該房屋份額的說明,並進行公證。


老人過世需要辦理繼承房產過戶,繼承手續步驟


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繼承從死亡時開始,爺爺的財產份額已經發生法定繼承。也就是1/2的房產子女(爺爺直系)都有份。要到公證處辦放棄繼承權手續,房子才可以過戶到你父親名下。
首先,你要確定是過戶還是繼承?過戶跟繼承是不一樣的,繼承基本花不了多少錢,只是後續辦理買賣會麻煩一些;過戶,那你要給我描述一下房子的基本情況才能給你算出來需要多少錢!哪個城市,房產證年限,面積,除了這套房子,你奶奶名下是否還有其他房產,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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