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想知道的是,支撐上面這個觀點的證據是什麼?


首先,任何一個體系必然存在無法證明的公設,把該公設看做所謂的「結論」,它不需要證據支撐,只需要沒有證據來反駁就可以。所以說「一個結論需要支持它的證據」,這是不嚴謹的,或者乾脆來說就是錯的,因為任何體系中的公設這種玩意顯然不存在支持它的證據,只要不存在反駁它的證據就行。(前提:不把難以找到「反駁它的證據」這件事本身當做「支持它的證據」)

但是一個體系的公設不可能越多越好……因為假設找到了一個「反駁的證據」,就可能導致體系根基的坍塌。所以我們應當用最少的「不需要證據支持的結論」去推導、構建其他結論,這樣一來,我們只要保證極少數的「不需要證據支持的結論」無法被證據反駁就可以保持體系的穩定。

進一步,在「不需要證據支持的結論」已經明確存在的情況下,想要得到除了它們之外的其他結論,當然需要有證據支撐,否則將導致該體系的穩定性降低。

(假設A是「不需要證據支持的結論」,A的可信度為α,α&<1,A作為證據推導出B,B推導出C,C的可信度=α;

假設引入第二個不需要證據支持的結論D,D的可信度為β,A和D共同作用才能推導出E,那E的可信度就是αβ,因為α&<1,β&<1,所以αβ&

所以「不需要證據支持的結論」必然存在,但越少越好。)

題主提到了「用觀點說服別人」這件事……怎麼說呢,假如你們各自的觀點擁有共同的公設A、D或者更多公設,那麼你們之間的交流只要保證論證過程嚴謹就足夠了,你們是天生的同路者。

但有些人之間心中的公設就不統一!如果想要互相說服只能去駁倒對方心中的公設,也就是對方觀點的根源基礎,但這很顯然是一件很難的事,而且他們可能不具有駁倒對方心中理論體系公設的能力,這就是所謂「道不同」。


感謝邀請,我認同「一個結論需要支撐它的證據」,但並不認同「一個結論必然需要支撐它的證據」。

根據場合和語境不同,有些時候需要證據,有些時候不需要證據。舉例來說,同樣是四則運算。數學家討論四則運算,在論文上發表相關題目;和小學老師教授數學;和菜場買菜銷售人員算總價請客人按顯示金額付賬……

這些在不同的場合、前提下,就是未必都需要證據,但也未必不需要證據。

同樣,例如講述別人的婚外情,如果是法院判案時,就要有證據支持,而且是現行法律所認可的證據才是有效的證據。比如電子證據,可能就不能隨隨便便拿一張截圖就作為有效證據來被法律裁判過程認可了;如果是朋友之間的八卦聊天,那麼不用舉出證據,兩人或許也能愉快地聊天聊下去。


突然想起來這是充足理由律啊……以前我都在胡扯什麼啊……

不過就結果來說這個問題確實還沒有答案。

----------------------------2019/4/26更新--------------------------------

這是一個定義問題,我們定義結論為從一定的前提推論得到的結果,是對事物做出的總結性判斷。如果一個觀點不是推論出來的,我們稱之為猜想。

當然我想,題主想知道的應該不是這個,而是想知道「邏輯」這個東西到底是怎麼來的。而這個問題屬於先驗哲學。

康德認為物質世界只能給人感官材料(經驗),而人天生就有「先天形式」來處理經驗。就是說……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因為「推論成立」的存在是先驗的,基本上是不可再分析的,也就是說這是「最小組成單位」。

粗淺的理解,希望各位多多指導。


我是提問者,首先感謝你們的回答。

我有必要在這裡說點什麼。

我重新理一下問題,間夾著分析,回答。順便精準一下原問題。

我想問的東西是什麼?如問題描述,結論需要證據支撐這樣一個結論該如何證明。

一個觀點,一個人想要說服別人接受這個觀點,需要一定的證據才能使他的結論足以說服別人。

如果我們對話語不進行思考、批判,我們可以接受一個沒有證據的結論,但若我們對其提出恰當的質疑,這樣的一個「沒有證據的結論」在我們這裡也就變得不可接受了。

換句話說,一個證據充足的、可令人接受的結論,需要可以支撐結論的證據。(Z)

看到這裡會發現,問題好像有點問題。問題有點問題,但問題的根基沒有破壞。

嚴格地說,上面的一句話(Z)確實是一個結論,但這個結論沒有經過論證,如何論證這個問題,這個觀點的證據是什麼。至此,我提出的問題浮出水面。我也清楚了許多。

這裡牽扯到幾個詞語。

觀點。觀點有我們能接受的觀點,我們不能接受的觀點。能接受的觀點,或是不經思索而接受,或是經過思考而接受。不能接受的觀點,或是不經思索而不接受,或是經過思考而不接受。觀點依據可接受與否劃分後,再次劃分的依據是思考。

結論。結論有正確結論,錯誤結論,但並不是正確的結論我們就接受,錯誤的結論我們就不接受,所以不以正確與否劃分。能接受的結論,不能接受的結論。能接受的結論,或是經過思考而接受,或是不經思考而接受。不能接受的結論,或是不經思考而不能接受,或是經過思考而不能接受。

以上兩詞語的劃分在理性的情況下是如此。經過了思考卻不願接受,這與經過思考而不能接受有些區別。我們的問題只能是理性層面的,而不能兼顧非理性層面,因為我們的問題在理性層面。

結論這個詞廣義上已經等同於觀點,有論證的結論是一人之觀點,無論證之結論也是一人之觀點,這裡我們不添加猜想這個詞(猜想這個詞已經站在了理性層面上)。

一番梳理將我們指引到幾個地方:理性,接受與不接受。

我們何以接受,何以不接受一觀點?

我們的理性建立在什麼基礎之上?

我們何以理性地相信理性?

有人誤讀了問題,或許是我描述地不清楚,我也就不一一回復了。

有人提到循環定義,有人提到邏輯,可謂切中問題要害。我一下子並沒有想到這裡,只是隱隱約約有一種微妙的感覺。慚愧。

現在看來,問題本身沒有錯,但無法回答它,無法回答 經過正確論證的結論需要證據 這樣一個結論。

「論證」自是理性的,理性接受與否也是理性的。循環了 問題才能顯現。

我們不能用理性來證明理性,人類認識世界所依賴的就是自己的判斷。而判斷後面的東西,不足以用判斷來判斷。


結論+證據=有效的結論

結論是不用證據支持的,而有效的結論才需要證據


你是想說為什麼人們不相信黃口白牙說的話嗎?


循環定義的事情是沒有解釋的,因為如此定義,把定義用另一個同義語言去描述一遍,然後問為什麼是沒意義的。


謝邀。

認同,如果一個結論不需要證據,那麼生活中的每一個觀點都成了事實。

比如:小明是個gay,小紅殺了人等。


其實,可以這樣說,任何結論都可以找到證據來證明!但是再多證據證明的結論都不一定是事實,都是你大腦加工過的!最科學的,就是不要下結論,不要用自己的推理演繹和想法代替了現實!結論的成立,都是有其必要的條件!

如果你能區分演繹和現實,那麼你的人際關係就會明顯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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