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發現需要用「約定」這個詞了?這有點靠譜了。

所謂「約定」其實就是「立法」。任何「公理」,其實都是一切事前的約定。但這些約定必須取得廣泛的認同。

所謂自洽,只能在這些預先的約定的前提下,才能實現所謂的「自洽」。自然本身從來不會自己給你這個確定的東西,如果你設想要去自然中尋找這個確定的東西,那必然會永遠都找不到,如果你不服氣,要堅持去找那個不依賴人的立法性去找那個令你的理論自洽的東西,那你就真正的走上了一條黑暗的形而上學之路,並且這條路沒頭沒尾。我也就可以把你稱之為一個「地道的形而上學者」。


有時候自洽和理論封閉沒什麼區別。你越自洽就越封閉,就越脫離現實。

他關於物質的看法很經驗主義,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建議,我只喜歡給別人提建議。因為我看到定義不明的物質,和莫名而有的各種對物質的論斷,包括題主的「存在公理」,就認為這些觀點都是莫名其妙地出現的。

我建議:先給出物質的定義,再給出和物質有關的性質,公理之類的描述。

定義產生的問題,將讓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理論模型,建在虛空,不確定之上。定義中如果沒有的內容,憑啥公理定理中就會有。


提醒一下 @楊學志 ,有關人們感覺經驗的約定的觀點,也就是說人們必須就每一樣事物都必須先有約定才能溝通,否則都是胡說。我倒想問一下,怎麼定義紅色,在紅色被定義出來以前,這種感覺必須符合哪一套標準,或者是以誰的紅色標準為準?

我們知道,當我們受到紅色光的刺激時,心裡產生一種感覺印象,這種感覺被稱為紅色,也就是說,我們的感官系統必須先有紅色感覺的標準(即概念)來對應光的刺激,否則,你我對紅色的辨別都是各不相同的,你看到的紅色在我心裡或許顯示的卻是綠色。所以,紅色感覺這種標準一定是先於經驗而存在的,不然大家必然經驗不一,並且紅色標準一定不能改變,變了我們就無法分辨顏色的種屬,所以,這種感覺標準,一定不是人約定的,也就是說不是人類自己把這種感覺標準放進自己的心裡,而是先天就有的,此原理類比程序員編程的時候把人的概念(形象或照片)設定在機器人系統軟體里,機器人才能懂什麼才是人以至於它能把人和猴子分辨出來。

如果【一切知識皆來自經驗】,知識豈不都是後天(個體的人定)的?那問題就來了,既然人不可能有先天知識,那你怎麼知道我的紅色標準和你的是相同的?換言之,你對紅色感覺的概念和我是如何達成共識?沒有心靈【概念】的自明性標準,也就是先天知識,大家豈不都是自說自話,跟胡說又有何分別?

如此可見,經驗約定的公理或定義,必須建立在同一標準的先天知識基礎上,否則,不可能約定俗成,更不可能進行信息交流。

所以,如果按照經驗論【一切知識皆來自經驗】 的認識原理,你會發現公理系統根本就無法存在。

綜上所述,楊學志的認識論存在致命漏洞,它在邏輯上也是無法自洽的。


哦,只要自認自洽,怎麼都行。

下一步,破掉建立的自洽。

下一步不是心裡想,嘴巴說,越是深信不疑的自洽越和「我」緊密。

能自斬者有慧現


讓我怎麼說呢,哲學家。

我們是走在兩條完全不同軌道上的人,我對於你那一套是完全無語的。

就像,你的話是基於你的認知而說的,同樣,我也是基於我的認知而說。

所以讓我實話實說的話,你的那一套思想,你的自以為的那一套思想,打個比喻,就是畫蛇添足中的那些足。

你的杯子中已經盛滿了水,你是再接受不外來的點滴的水的。

沒辦法,是你邀我回答問題的。

我只能實話實說,基於我的認知。


如果從邏輯學角度而言,是自洽的,因為集合不能越級比較的,在單一維度沒什麼問題,如果你要非較真,看看這幾句話是不是你心中認為的真理。。。。。那。。。。恕我直言,不把符號和表達式列出來,我是不討論的,謝謝


謝邀。

我只想請教楊大師一個問題: 「約定」何以可能?


我就一業餘琢磨認知哲學和政治哲學的一般通過路人,別再邀請我看這種東西了,你問我我一律回答跳大神就是了,沒辦法才疏學淺


對不起能不能麻煩把需要檢驗的話都敲在一起,列個一二三四,這一堆截圖一堆線我不是很確認我不太清楚這個問題到底在說什麼。


謝邀!

自己說出來的想讓他人接受的東西,必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說出來需要讓別人能理解的,當然也是自己已經理解了的東西。

語言混亂,代表語言本身無法讓他人理解。

無法讓他人理解的言論就是自以為是的胡說八道。

正確的理論邏輯必定有可以探討的餘地,如果沒有,說明那個理論本身非常的失敗。

理論都不是空談,濤濤不絕空洞狹隘的理論只能用來安慰自己脆弱的心而可自命不凡,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


約定的對象不應該是結論,而是邏輯系統的理論有效性範圍。在被提前約定的一個邏輯系統中,其邏輯結論是前定性的,這種情況下人們可以根據這個前定性系統的邏輯原則推理出真觀念。這種前定性、理論範圍的約定,就是同一律問題,而這種結論才可能具有自洽性。

但是,在自然狀態、現實世界中,前定性只是人思維趨向性而不是真實情況,大量未知還處於遮蔽狀態。人類理念世界的完滿只是攝取了真實世界中能夠達到邏輯自洽的形而上學部分。如果把理念世界和真實世界放在天平上,真實世界永遠大於理念世界。而之所以人的理念世界能夠達到自洽,是因為真實世界能夠被人認知的部分是一種分形結構。人的思維約定,就是在真實世界廣袤疆域內划了一塊自留地。

因此,我們面對的對象世界是一個複雜系統,而不是結構性的形而上學系統。前定性和無定性是交織在一起的。

人對事物的認識和實踐行為,其結論的邏輯趨向性是邏輯平衡。數學恆等式、供給與需求、價值實現、分子結構、物理狀態、三段式等,都屬於廣義上的平衡問題。複雜系統表現出一種慣性現象 ,平衡是慣性作用之後形成的特性,是一種恆定性。不具有這種特性的事物,是一種失存狀態,所以存在狀態也可理解為對失存狀態的消解的結果。邏輯自洽問題,在哲學上,實際也是一個存在問題。


理論更需與自然自洽,規律自洽!


為什麼這個問題不斷有衍生?這些都是小號嗎?


進去了沒?不知道。肯定是沒跳出來。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