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個問題本身是一個悖論,當你這麼問的時候,已經介入了「評判」。如果有人反問,你憑什麼提這個問題?究竟該如何應對呢?你是如何獲取提這個問題的「資格」呢?再如果有人說「只有無知的人才能有提問的資格」你是否感到崩潰?又或許有人說「只有好學的人才會提問」你是否會感到欣慰?

2.「資格」的目的之一就是壟斷解析權。我有資格說這個,我有資格說那個,資格本身並不存在。當經濟學家說自己有資格談經濟,哲學家說自己有資格談哲學,文學家說有資格談文學,管理者說自己有資格談管理,個人都認為很牽強——你在一個領域擁有專業的素質並不是你有「資格」的後盾,否則的話,只有美食家才能談食品,只有八卦天后才能談八卦,再荒誕點,只有狗才能談論狗——畢竟,誰也無法證明自己比狗更懂狗。「資格」創造了權力,或者說權力創造了「資格」,資格是權力的衍生品,同時「資格」又奪取並鞏固了權力。所以,每當有人在我面前說自己有「資格」的時候,我懷疑他在玩「權力的遊戲「。你或許可以說在某一方面比我懂得更多,當並不能說明你更擁有更多的」資格「,專業跟資格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否則的話,知識擁有者將會全面壟斷話語權,但誰又能保證這些知識擁有者擁有真正的」知識「,又有誰誰能保證這些知識擁有者不是「別有用心」。一個人培養自己獨立思考的能力,就是培養自己對這些「知識壟斷者」的評判能力。在這個意義上,一個人可以對所有的事物發表自己的看法,因為就個人看來,所有的人的權力都是平等的,因為權力的平等,才擁有權利的平等,誰也不比誰擁有更多的「資格」,剝奪別人的資格就是剝奪別人的權利,就是鄙視別人的權力。因而,人是憑「權力」有「資格,並不是憑「知識與專業」有「資格」。當一個人自認沒有「資格」談什麼的時候,就是在出讓自己「權力」,忽視了自己的「權利」,當然,一些人只是出於」愛惜自己的羽毛「的需求等。這些可以說是現代民主的基礎。

3.「善惡」跟「是非」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善惡」是價值判斷,「是非」是真理/實事判斷。當然,理解為同義反覆也是可以的。「是」不能保證為「善」,「非」不能保證為「惡」。


因為就連你用來質問的「資格」,都是人類發明出來的辭彙。

這些所謂的是非善惡,曲直黑白,都是人類創造出來的概念。所以我們當然有資格憑著自己的好惡去定義和評價。

問題不在於誰有資格,而在於是什麼主導了話語權。有趣的是,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這輩子都在和別人爭辯。


沒有為什麼,人類生來就擁有自由思考的權利,因為我們自由思考了,我們會形成自己的價值觀,會認為某些事情是對的,某些事情是錯的,一個人差別對待另一群人,在我看來是並沒有問題的,這就像你對女(男)朋友的選擇權一樣,你可以對ta冷漠,也可以接受ta的好意,這些都是因人而異的。

同樣的,既然一個人有這些自由,那其他人也有這些自由,例如題主現在不正在懷疑這些人思考的合法性嗎?其他人可以根據這個人的言行而對ta作出判斷,是否在道德上譴責ta,或是同意ta的觀點。

反正這些都是沒有問題的。

以上。


一種說法倫理一詞最早是從水紋的變化中取義的,比喻一個人的倫理關係像是一滴水滴在池塘中央,濺起層層漣漪一樣。人際關係也是從內影響到外的。

為什麼差別對待,其實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早有討論。孟子批判楊朱拔一毛而利天下而不為,是沒有君主。批判墨子兼愛天下,沒有差別對待的主張把父母親人置於不顧。他認為一個人對待自己的父母肯定是比對待陌生人更好。

事實上個人也是如此行事的,人各親其親,各子其子。這沒什麼好指摘的。一個很簡單的解釋是個人的時間、精力以及愛是有限的,所以能夠輻射到的範圍是有限的……

至於人們喜歡評判這點,這一方面是價值觀的使然,他們的潛意識沒有被意識到,就喜歡站在道德的高位指摘別人,從中取樂。對於自己寬容以待。(老雙標)我想損失厭惡很好可以解釋這點,因為一單位失去帶來的厭惡感大於一單位得到,人們很難去批判自己而喜歡評判別人。因為那樣自己很爽。但是輿論暴力、道德綁架也往往來自於此。

另一方面,人之患在好為人師,他們居於那種高點指責別人真的很爽,能夠從批判他人找到自己的優越感。而且很多時候這是他們的社交貨幣……

但是,如果沒有他人評論的話,很多惡行的約束性會變小,一部分人可能出於社會性死亡的恐懼而不會做些惡事也是輿論壓力這把雙刃劍的好處之一了。


就因為人類生活在一起,

每個社會群體都會有不同的價值觀,

是這個社會群體存在的基礎,

你想加入這個社會群體,

你得有資格,

認同這個群體的善惡標準,

如果你不認同,

你就沒資格加入這個社會群體,

如果你已經身處這個社會群體,

而你又不認同這個群體的善惡標準,

你可以放棄這個資格,

是徹底的放棄這個資格,

連評價善惡的資格都放棄,

你看看你能活下去不能!


「資格」這個詞本身就是被賦予了基礎的,也就是說這個詞本身就是主觀的。失去了主觀的標準,也就沒有了意義。即,追溯到頭, 它就是沒有意義的。

既然沒有意義,也就沒有什麼資格與否的說法。還不如說人們以什麼標準判斷是非善惡。

而「善惡」這個詞狹義上是需要依存在主體上才有其意義,也就是有立場的,否則善惡也失去了意義。如果脫離狹義,單純的說善,即「有益」的,而惡則是其反面,對其無益。單純的「善惡」和人類社會屬性下的「善惡」是不同的,譬如植物從外界攝取營養以滿足自身的生長需要,即為「善」,而不良的環境對其生長的危害即為惡,但從本身角度來說詞義是中性的。但人類社會屬性下世俗的「善惡」卻有立場,保護部分人的利益或以部分人利益為標準。

既然人類社會下的「是非善惡」建立在立場和利益標準之上,部分人被自己的利益趨勢,缺乏自知和理性,就會有差別的看問題。即便能夠無差別的看問題,有無差別的看問題和有無差別的對待也自然不同,因為利益關係,為了滿足某種利益,自然會有差別的對待同類。


人類世界本沒有善惡,是因為主動將世界劃分為善惡後,善惡的世界才出現。

人們建立,劃分,維護善惡世界最常用的工具就是評價。善惡之所以存在,很大原因是全民參與了善惡的評價行為,並藉此建立了大眾的善惡標準,並以標準劃分出善惡世界。

即然人人參與善惡世界的建設和維護工作,那麼依據評價結果,人們自然分別對待善惡。如果對待善惡是一樣行為,那麼善惡就無法區分開來,善惡存在的意義就不會顯現,人們也無法使用善惡的標準來辯析世界,善惡就沒有存在意義。

善惡是人們辯析世界的工具,因此維護工具的有效性,才能使善惡之分對人們有幫助。因此區別對待善惡就是固化善惡劃分界線,讓善惡能夠相互區別,讓善惡形成的世界更清晰,更能產生有效的社會作用。


生物本能是利己的,人類如果沒有善惡、對錯等道德、法律規範早就自我毀滅了。這並不是憑什麼,而是必然的選擇。

你能想像沒有善惡、對錯之分的世界是什麼樣的嗎?人們為所欲為只憑自己喜惡行事,還會用現在的文明嗎?

設想一下你走在路上,有人看你不順眼一刀就殺了。這是你想要的嗎?也許在遠古人類祖先還披著毛的時候,這麼干是可以的,或許對方會把你當做食物也說不定。

但是我們現在不披毛了,我們穿著衣服呢。這種變化就是善惡、對錯等道德、法律規範帶來的。你願意倒退回去,重新披毛過茹毛飲血的生活嗎?


回想一下我們小時候吧,我們是不是只能將人分為好人和壞人,再小一點,是不是連這都分不清,這個時候,每個人在我們的眼裡都是一樣的,那麼我們是什麼時候開始為每個人「貼上標籤」的呢?大概是從父母們要求我們叫爸爸媽媽的時候吧,可是這是天生的,後天的是在什麼時候呢,應該是父母叫我們區分好人壞人的時候,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們就把人區別對待了。那麼原因就顯而易見了,是因為,我們生活在這個把人類劃分為不同群體的社會裡啊。而更深層的原因,自然是人的內心。為了方便管理,管理者們將人分為不同群體,這個放在古代可能是不好的,但放在現在卻確實是必須的。可是有些不必要甚至是錯誤的劃分標準漸漸在人群內產生,這個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產生,又隨著時代的發展消失的,我們應該相信在未來,社會會變的很美好。

所以,大可不必問憑什麼,而應該問怎麼做。


本質來說是沒有資格的。但是人類區別於其他種類的生物擁有慧根。這是唯一的不同。選擇用智慧行善,還是作惡就產生了不同的因果。所以自以為是的覺得自己是審判者評論是非對錯。但一旦開始主觀評判的時候,就立即遠離了真相。故沒有資格只能和神(高我意識)合作。不要妄想成為神。不評判自己與他人。角度不同,沒有對錯。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當你跳出人類的範疇但又以不屬於人類的基礎來看待這個問題,把自己當作客觀存在的時候,這種對人性的批判也是主觀的。

我不是說你說的有什麼不對,我也覺得這種行為很差勁,但是誰都一樣。只要還是個人類,就會有這種主觀情感。

站在相對客觀角度,其實這世界上誰對誰錯不是由人類決定的。在我看到的人們都是在試圖滿足自己的慾望,其中有兩個我看到的比較多。一個是求生欲,吃喝,治病;一個是追求快樂,親情友情愛情,遊戲,手機,電腦;娛樂。

每個人類,都有自己的立場,都會有自己的喜惡。而這些喜惡都是建立在對自身有利的前提條件下的。如果一場戰爭是為了爭奪資源,但代價卻是在兩敗俱傷,通常都會選擇和平。情感也是一種資源,如果你對一個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有仇恨,那麼也許你會選擇不停戰。因為戰爭損失的是物質存在,甚至生命,而仇恨卻是精神存在。

孟子說過:「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兩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我們通常說的那種大眾善惡標準往往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的,就如同禁止殺人的這種善良標準,如果所有人都可以隨意殺人,出門在外你會覺得安全嗎?人們會很輕易就進行自相殘殺,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殺人我們也見過不少。

只是因為人和人之間通過互相制衡,才會帶來多一點的利益。但是,社會並不是公平的,雖然有制衡,但是每個人所擁有的能力不同。舉一個例子,在奴隸制度中,有些時候只需要少數人就能管理多數人,為什麼奴隸卻不積極反抗?因為多數情況下會有不公。奴隸主通常擁有更好的武器,更多的人脈,權利,金錢。你試圖逃跑或者反抗,很可能被追殺,且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反抗,因為代價極其可能是生命。所以每一次起義都是需要很多人配合,也通常需要很多犧牲。

其實很多時候,人性多是一種憐憫。不考慮情感的情況下,生物的第一要素是個體生存,趨利避害。食物多了,才學會分享。這樣如果有一天淪落到自己沒有食物,也希望別人能分享給自己。把自己多餘的東西給出去,在自己缺少的的時候有更高概率獲得回報。

我們每個人有自己的善惡,我們也許因無法承受良心的折磨而做好事。也許愛一個人愛習慣了,離開對方不再是背叛對方而是背叛自己,而無法割捨的感情。

人都是很主觀的,每個人有每個人活法,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底線。我們的善惡應該建立在互相理解和尊重上,去理解別人這樣的善惡標準的動機。

不過這不代表一味地忍讓。以我的角度舉個例子,如果一個殺人狂要傷害我重要的人,對我來說是善良的人,是我的朋友,是我在乎的人。我的朋友為了救別人而犧牲了這個人的一部分利益,導致這個人憤怒想殺我朋友。也許這個人經歷過什麼傷害,也許我可憐他,但是這一刻,我只能選擇我的朋友。

理解,尊重,但有底線,可以不認同。

我們對待事物,都是有偏見的。我不覺得這有什麼錯,這只是作為人類的活法。我自己也厭惡,但我知道這種自私的本性是不能消滅的,人只能戴上虛偽的面具一邊做著自私的事,一邊說著無私的借口。而我不再戴著面具,我只是在做我自己,這是我活著的意義。

我承認了自己的存在,承認自己的渺小,我也只是區區人類中的一個。也許能相對客觀看清自己一丟丟,但終究我不過如此,也不過是電影中的一幀,無法確定過去和未來真的存在,只有這一刻的存在因為我思故我在而存在。

人類憑什麼有資格去評判善惡是非好壞,選擇有差別的對待同類或者一切。

那人類又是憑什麼評判「人類憑什麼有資格去評判善惡是非好壞,選擇有差別的對待同類或者一切」的呢?

都是我們自己的主觀偏見罷了。


是的人沒有資格,但人總有資格管人類自己的事吧。所以還是會差別對待不同的人或事物。


人類是什麼?誰教的?怎麼定義的?這個明白了,善惡就來了。資格不在個體,從小隻和猴子一起二十年,就是猴子。資格的前提是人類被定義了。


因為是人在做這個決定,既然能做這個決定,那就有資格嘍,要不然就被糾正推翻了。


憑藉常識

愛因斯坦:「所謂的常識,就是在18歲之前的形成各種偏見。」


人們是依賴習俗和威權去評判善惡是非的。習俗來自於經驗,由此形成的價值判斷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會隨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的變遷而變化,不過這種價值判斷對每個個體來說是相對公平的。但是,對威權的依賴就不同了,它必然會造成「差別對待不同的人或事物」,因為,威權本身所附帶的隱性利益造成了這種「差序格局」。


因為強者可以制定規則,而人的個體很弱小,所以就產生了很多制度規則。


有個人,在村裡橫行霸道,他威脅了村裡的所有人,包括雞鴨鵝豬人,他對全村有威脅

自然就是惡的

這不是我說的

是全村人說的


善惡是非是人類定義的嗎?在你看來,為何其他事物是一種客觀存在,善惡是非就不能同樣是一種客觀存在呢?你為何不再進一步思考, 什麼是客觀,什麼是主觀?這兩個概念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呢?說到底, 任何事物和人均不由人類定義, 但人類需要為自己負責。何謂 差別對待? 事物不需要理會你如何對待。你若不懂自己的需求與責任在哪裡,你的差別對待並沒有任何意義。


因為人有「善惡」這個概念,有了這個概念自然會用善惡去判斷其他事物。

有一句罵人的話叫做「狗娘養的」,如果一個人真的是狗養大的,並且從小沒接觸過其他人,那麼他就不會有「善惡」的概念,自然也就不會用善惡去評判其他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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