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公證處做繼承公證,另外三個人要簽放棄繼承聲明。


您好,謝邀。

四個人共同去辦理繼承公證,其中三個人需寫明放棄繼承協議。辦妥繼承公證後直接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


其他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並辦理公證手續,之後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其他三人放棄繼承就可以了,要去辦理公證


餘下的人簽放棄聲明就可以了,保險起見,可以公證,費用不貴。


三個人簽一下放棄遺產協議書,然後一起到公證處公證,最後拿著這些材料到房產部門過戶就可以了。


由小兒子辦理繼承公證,其他人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公證。

拿到公證書後,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變更登記。


這種不爭、放棄遺產,留得真情在的決定,就好辦啦。


需要你們4個人同時去公證處公正,其中三個都要簽放棄繼承遺產的協議。最後由小兒子繼承房產,然後拿著手續去房管局過戶,也就是當地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就行。


父母雙亡,有套無證的回迀房,想讓其中一子女繼承,可以公證嗎?


無非就是房產過戶,但過戶的時候,會要求出示判決書或公證書,所以,公證處辦手續是免不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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