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學院的一名大二新生。在面對學習辯護的時候,覺得邁不過去那個坎。雖然說每個人都有辯護的權利。但是就很抗拒幫被告人辯護。我應該怎麼克服呢?好難。有人遇到過類似的困境么?

當辯護人都覺得犯罪嫌疑人該死的時候。

怎麼辦。怎麼辯護。好難。


哈哈哈,你可以做民商事案件的律師呀,不用強迫自己做刑事律師的。


告辭!


辯護人眼中只有證據與法律,不能存在道德觀念。


道德上持保留意見,法律上盡職盡責。


雖然我不學法,但我覺得法律和道德應該是不相駁斥的吧。首先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是不可能有資格認為嫌疑人該死的。而對方提出相關證據時,作為律師肯定也是要研究證據的可靠性的呀,如果一個合格的律師都認為對方的證據無懈可擊,那多半也無力回天了。法官又不傻會被你巧言佞色輕判,你當拍電影么?

而且律所的律師是有權利選擇是否為當事人辯護的吧?

如果律師辯護時不講證據、而帶個人情緒的話,那就是垃圾了,建議轉行。


那這個辯護人不是一個合格的辯護人


一點也不難,擺正自己的位置。

做一個律師該做的是一個法學生基本的素養。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