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
積極退賠,繳納罰金。
緩刑有機會。
不能夠說絕對。
看判決法院所在地的打擊力度。
和犯罪的次數。
那當事人在整個團伙中起到什麼作用,是什麼地位?有沒有前科?多大年紀?是男是女?在什麼地方?
去年進入一家寫字樓公司上班,做的是網路銷售,老闆給我們微信號手機和微信群,讓我們在微信群裡面加人,找人互發朋友圈,老闆用個人名義去找和我互發朋友圈的人買東西,那人覺得可以,便做了我的代理,往後我老闆找她做代理,因為同級不能做代理,所以我的代理給了我五千元代理費,升級了代理,然後我老闆給她三千元代理費,這樣我老闆從中賺取兩千元。
然後今年我同事的客戶報J,我們被涉嫌詐騙罪帶到了南京,期間我老闆因為哺乳期唄取保。
我和幾名同事在看守所三十七天不予逮捕也被ga取保。
期間檢察官問我知不知道老闆發貨以次充好或者沒有發貨,這一點我和同事都不知道。
一直以為老闆發貨的,而且東西都是真的。
取保保證金交了一千元,出來第二天檢察官打電話告訴我,不要以為你沒事了,讓我好好上班,退掉贓款,等開庭作證!
請問一我會被判緩刑嗎?